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72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说明。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现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刘晓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郭峻峰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关于补选刘晓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补选郭峻峰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盼盼
联系电话:0571-89935881,传真:0571-8993589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60;投票简称:炬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0,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后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票数(股)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关于补选刘晓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补选郭峻峰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1、累积投票议案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写明同意票数
2、本授权书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