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