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ZHONGZHU HEALTHCARE HOLDING CO.,LTD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珠海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注意事项

三、2020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四、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崔志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崔建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罢免耿万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午10:30地 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六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注意事项”。

三、宣布“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四、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崔志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崔建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罢免耿万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七、推选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监票人。

八、现场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现场股东大会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上传交易所)。

十、(获取交易所统计的投票表决结果)现场股东大会复会,股东大会监票人员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董事等人员对相关决议、纪要签字。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注意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的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根据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可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请在股东大会开始前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写《股东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会务处将按股东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四、本次股东大会有3项议案,无特别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形式投票表决。

二、本次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平台,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有相等的表决权。不得同时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两种形式进行表决。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股东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票。

四、投票人对会议所审议事项,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五、现场会议投票人填写表决票后,在同一票箱投票,由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分别计票。网络投票人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有效;收回的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表决。

七、对普通决议事项的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会议表决设监票人 3 人,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1 名为监事。监票人由会议在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监票人对表决和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务组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九、现场计票工作结束后,由证券部工作人员报送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待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数据汇总统计完成后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罢免崔志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10月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的函》及其提交的《关于提请罢免崔志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如下:

鉴于公司现任董事崔志刚先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在任职期间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公司罢免崔志刚先生董事职务,理由如下: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期间,擅自增加董事会会议议案并传交公司其他董事审议表决,擅自在董事会议案表决票中增加未经公司董事会通知审议的事项,编制虚假的董事会决议并予以公告(因公司采取紧急措施其未得逞),其行为严重违背上市公司董事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已严重干扰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已严重阻碍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妨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给公司造成了非常恶劣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中珠集团认为崔志刚先生为了自身利益,严重违背上市公司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履行其作为董事应当尽到的责任和忠实义务,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基于全体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发展需要,提议公司罢免崔志刚公司董事职务。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罢免崔建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10月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的函》及其提交的《关于提请罢免崔建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如下:

鉴于公司现任董事崔建伟先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在任职期间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公司罢免崔建伟先生董事职务,理由如下: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期间,擅自增加董事会会议议案并传交公司其他董事审议表决,擅自在董事会议案表决票中增加未经公司董事会通知审议的事项,其行为严重违背上市公司董事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已严重干扰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已严重阻碍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妨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给公司造成了非常恶劣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中珠集团认为崔建伟先生严重违背上市公司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履行其作为董事应当尽到的责任和忠实义务,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基于全体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发展需要,现提议公司罢免崔建伟公司董事职务。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罢免耿万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10月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的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罢免耿万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万海先生在任职期间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公司罢免耿万海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理由如下: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期间,擅自增加董事会会议议案并传交公司其他董事审议表决,擅自在董事会议案表决票中增加未经公司董事会通知审议的事项,其行为严重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严重违背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已严重干扰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已严重阻碍上市公司内控治理,给公司造成了非常恶劣的不良影响。

基于此,中珠集团认为耿万海先生严重违背上市公司相关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应当尽到的责任和忠实义务,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基于全体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发展需要,现提议公司罢免耿万海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