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山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109)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宗杰现时距上次卖出公司股票时间已满6个月,公司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宗杰均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向李宗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10月22日为授予日,向李宗杰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