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