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董事胡赓熙、陈燕霓(YANNI CHEN)、王立红、张露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张奇峰、徐国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