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在2020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