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具体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计划》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2.8万份予以注销、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万份予以注销。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合计2.1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