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具体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名激励对象(付琪琳等)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名激励对象(沈丽娜等)因个人原因离职,拟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2018年股票期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5.3万份调整为122.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人调整为1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7万份调整为2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拟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61.6万股调整为59.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拟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9,856.791万股变更至19,854.69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856.791万元变更至人民币19,854.691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提名吴文太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