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本次报告发布前,本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