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曹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曹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曹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曹剑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曹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9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500股。曹剑先生在辞职后仍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曹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曹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