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叶文华、史晓梅、田立新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