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以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进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1,0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