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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2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0-017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0,821,989.0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号)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2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9.9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5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46.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2,700.4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67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备案审批情况
1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249,629,700.00229,246,000.00津辰审投备(2019)12号、13号
2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249,660,700.00249,660,700.00津辰审投备(2019)98号
3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31,788,700.0031,788,700.00津辰审投备(2019)125号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604,700.0099,604,700.00津辰审投备(2019)66号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90,000,000.00——
合 计720,683,800.00700,300,100.00——

根据《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各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截至2020年9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3,828,301.03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229,246,000.0086,670,473.18
2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249,660,700.0025,983,857.00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31,788,700.0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604,700.0041,173,970.85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
合 计700,300,100.00153,828,301.03

截至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6,993,687.98元,拟在本次一并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86,670,473.1886,670,473.18
2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25,983,857.0025,983,857.00
3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173,970.8541,173,970.85
5补充流动资金————
6支付的发行费用6,993,687.986,993,687.98
合 计160,821,989.01160,821,989.01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60,821,989.01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0,821,989.01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60,821,989.01元。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21,989.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后附的《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9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6,082.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382.8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699.37万元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

5、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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