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9月份黄金饰品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五号—黄金珠宝饰品》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1-9月份黄金饰品业务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品种 | 采购量 (吨) | 采购量同比变化(%) | 生产量 (吨) | 生产量同比变化(%) | 销售量 (吨) | 销售量同比变化(%) |
黄金饰品 | 3.63 | -49.65 | 26.55 | -40.83 | 26.54 | -41.39 |
黄金摆件 | 0.02 | -33.33 | 0.11 | 32.53 | 0.11 | 32.53 |
合计 | 3.65 | -49.59 | 26.66 | -40.69 | 26.65 | -41.25 |
注:①采购量系指黄金产品对应的黄金采购量,黄金采购量不包括客户来料加工数量。
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航民百泰春节后复工复产和黄金珠宝行业传统的一季度销售旺季不旺,且疫情对一季度之后的销售影响仍在持续。公司努力通过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提高精品比例等措施,黄金饰品业务销量和利润降幅较上半年相比继续收窄。
目前新冠疫情的演进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黄金饰品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疫情的持续时间较长或加剧,对公司的黄金饰品业务拓展、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将导致 2018 年重组交易约定的累积业绩承诺的完成面临风险。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