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10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你公司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你公司董事沈悦惺对该次董事会全部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会议通知时间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规定;议案八中拟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程序违规。你公司独立董事王春飞对《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现阶段建议保持管理层稳定。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你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前3日向董事发出会议材料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2、你公司本次变更财务总监非总经理提名,提名程序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否有效。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3、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