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大未名(合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生物”)根据战略布局发展需要,决定投资设立北大生物(香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生物香港”)。2.董事会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北大生物作为本次投资的唯一主体,将直接持有北大生物香港100%股权。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大生物(香港)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港元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7楼701室
股权结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港元) | 出资比例 |
北大未名(合肥)生物制药 | 1 | 100%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1 | 100%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大生物鉴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投资设立北大生物香港,将推动公司产品与服务进入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搭建海外发展平台,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北大生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大生物香港,可能会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需要
公司进一步熟悉香港当地法律体系,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建立和运行风险
防范机制,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以推动北大生物香港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降低和防范相关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北大生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大生物香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