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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1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目前,致同已为公司提供三年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出优秀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15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致同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伟,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冬,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三)业务信息

致同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张伟先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王冬女士(拟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奚大伟先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先生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IPO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以及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伟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冬女士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请费用合计为15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2、致同已为公司提供三年的审计服务,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致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请费用合计为155万元,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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