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9)并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对股东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戎的权益变动进行了披露。
自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20日, 股东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集中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72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戎 |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4-5-1528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中简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7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流通A股 | 4,723,800 | 1.18 | ||||
合 计 | 4,723,800 | 1.1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79,610 | 4.27 | 12,355,810 | 3.0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79,610 | 4.27 | 12,355,810 | 3.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朱戎 | 合计持有股份 | 2,920,877 | 0.73 | 2,920,877 | 0.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20,877 | 0.73 | 2,920,877 | 0.7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487 | 5.00 | 15,276,687 | 3.82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对股东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并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对股东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戎的权益变动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对股东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亦不存在违反其他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受托人□ | |||||||
委托人□受托人□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新涌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戎
朱戎
日期: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