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获得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批复》(厦国控〔2020〕198号),批复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同意公司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宝达润(厦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宝达润(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为58,337.49万元,同意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购买的宝达润(厦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58,337.49万元,由公司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7.74元/股的价格发行75,371,434股股票作为对价。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做出相应调整。
请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法定程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有关工作。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1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批复》
2.《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国贸控股集团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