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为32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的《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3. 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为41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的《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