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分别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分别委托其进行JMEY-PR03项目、JMEY-RG04项目的技术开发;
? 公司本次委托开发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关于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其进行药品的技术开发,具体如下:
一、 委托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1、 JMEY-PR03项目
项目开发方式:委托开发
受托方: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投入资金及来源: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410万,药品申报等配套资金232万,合计64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 JMEY-RG04项目
项目开发方式:委托开发
受托方: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拟投入资金及来源: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320万,项目申报等配套资金220万,合计540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 受托方情况
1、 JMEY-PR03项目
企业名称 |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孟凡清 | |
注册资本 | 3822.78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0-08-02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370100724293590C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地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济南片区崇华路以东世纪财富中心C座2楼 | |||
经营范围 | 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财务情况 | 2018年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80,229,212.37 | 67,185,170.32 | ||
净利润/元 | 9,004,513.38 | 5,191,978.88 | ||
总资产/元 | 350,963,367.39 | 415,022,293.00 | ||
净资产/元 | 215,071,577.25 | 223,441,660.73 |
2、 JMEY-RG04项目
企业名称 | 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严洁 | |
注册资本 | 3795.2039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9-9-23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1201167182152389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企业地址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海泰火炬创业园A座3-081号 | |||
经营范围 | 生物(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化工批发兼零售。 | |||
财务情况 | 2018年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85,829,374.34 | 122,141,473.34 | ||
净利润/元 | 46,091,119.84 | 37,054,298.13 | ||
总资产/元 | 207,441,829.89 | 277,513,440.98 | ||
净资产/元 | 176,904,596.98 | 215,178,240 |
三、开发合同主要条款
1、 JMEY-PR03项目
公司(甲方)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就JMEY- PR03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标的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化学药品有关的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的处方工艺及质量研究 、稳定性研究资料及申报资料工作,获得生产批件。
(2)本项目技术委托开发研究总费用为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整(¥4100,000.00元),由甲方分期支付。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分阶段支付 | 金额 | 支付时间 |
第一期款 | 123 | 合同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二期款 | 82 | 完成合同产品制剂工艺交接、分析方法交接及三批合同产品中试生产,且三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三期款 | 143.5 | 完成合同产品申报资料的整理,协助甲方提交申报资料并获得受理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四期款 | 61.5 | 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同产品生产批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合计 | 410 |
(3)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本合同项下产品注册证书及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权、转让权等均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乙方所有,甲方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项下产品在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注册申报过程中,品种在研发、申报过程中,技术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4) 本《技术开发合同》尚未签署。
2、JMEY-RG04项目
公司(甲方)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就JMEY-RG04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标的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发布的最新的法规政策,乙方为甲方进行JMEY-RG04的技术开发及服务工作,使开发的制剂工艺可商业化生产,开发的仿制产品达到与参比制剂的质量一致,并协助甲方获得本合同约定的生产批件。
(2)本项目技术委托开发研究总费用为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元),由甲方分期支付。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分阶段支付 | 金额 | 支付时间 |
第一期款 | 96 | 合同签订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二期款 | 64 | 完成生产验证批交接并在样品检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 |
第三期款 | 96 | 完成合同产品申报资料的整理,协助甲方提交申报资料并获得受理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 |
第四期款 | 64 | 取得生产批件后十个工作日内 |
合计 | 320 |
(3)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本合同项下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项下全部技术资料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的署名权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乙方或乙方人员依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完成的研究论文,发表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签署前已发表的除外)。如果甲方欲转让本项目研究产生的专利,乙方应无条件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若最终本项目专利未获授权,则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和转让权)归甲方所有。
(4)本《技术开发合同》尚未签署。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药品的开发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JMEY-PR03项目、
JMEY-RG04项目的开发,有利于补充公司药品品种,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有利于扩大公司药品研发能力和范围,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研发成本,分摊研发风险;且合同均以标的药品达到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最终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为目标,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五、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到获得生产批件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