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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1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0-04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0年11月5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857中国石油2020/10/2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39),持有80.25%股份的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出临时提案,推举吕波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议推举吕波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不迟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9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 9点00分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5号塔里木石油酒店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及H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续签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更新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吕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进行监事选举议案的表决,应选出的监事人数在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一名监事,且只有一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0-035),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第2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二零二零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5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举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续签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更新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吕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时止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A股股份。
3、请填写受托人,如未填写,大会主席将被视为受托人,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并投票,委派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中只能一名代表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格并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邮政编码100007)方为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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