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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0

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43014560
承诺主体名称邵俊斌、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类型□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承诺来源□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承诺类别□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其他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其他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

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二)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公司。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卫琴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联系电话:021-34680598

邮箱:info@liferiver.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的承诺函。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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