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杨卓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增值业务合作协议履约保函等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吉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黄万炯签署《四川吉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吉百兴食品有限公司20%股份作价人民币800万元,转让给黄万炯,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吉百兴股份。
《关于转让四川吉百兴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