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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0

公告编号:2020-071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募集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五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十七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公司应配合主办券商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本办法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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