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增抵押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的股东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悦优”)。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正源荟以其名下106.25亩土地使用权为青岛悦优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拟签订《股权收益权购买与回购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本金回购款、资金占用费、溢价回购款、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等提供抵押保证,其中本金回购款为5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正源荟已实际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的金额为0。
? 本次抵押担保是基于青岛悦优取得的上述购买款将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支付给正源荟,由正源荟用于其名下的成都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悦优”)拟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签订一系列的《股权收益权购买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原信托拟设立信托募集资金,并以信托募集的资金合计50,000.00万元,购买青岛悦优所持有的正源荟49%的股权收益权;青岛悦优作为回购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回购购买方购买的股权收益权,本金回购款支付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青岛悦优取得的上述购买款将依据主合同以股东借款的方式支付给正源荟,由正源荟用于其名下成都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070号)。
本次正源荟拟以其名下的106.25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抵押物”)对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本金回购款、资金占用费、溢价回购款、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等提供抵押保证,其中本金回购款为50,000.00万元(以下简称“信托款项”);上述抵押物的孳息、新增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附和物、混合物等自动成为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抵押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悦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兰州西路388号3层3077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正源荟51%股权,青岛悦优持有正源荟49%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青岛悦优于2019年11月27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759,124,508.62元,净资产为759,124,508.62元;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22,860,399.0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
《购买与回购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本金回购款、资金占用费、溢价回购款、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构成本合同之担保事项,其中本金回购款为50,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抵押担保。
3、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购买与回购合同》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4、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以正源荟106.25亩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同时,抵押合同约定:该土地上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构筑物等定着物同时抵押,且抵押期间该土地上的新建新增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房屋、在建工程等任何定着物均自动落入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范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正源荟已向青岛悦优合计融资7.5亿元,其名下的106.25亩住宅用地已于2020年5月办理了与上述债务对应的抵押登记手续。为了配合中原信托作为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青岛悦优将先行解除正源荟以同一抵押物就上述7.5亿元融资办理的抵押登记。
青岛悦优取得的50,000.00万元购买款将通过借款的方式支付至正源荟银行账户,由正源荟用于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公司推进 “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此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0,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将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新增抵押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070号),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将增至2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68%。除本公告披露的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