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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0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6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续聘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过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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