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17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1、案号:(2020)闽0203民初18885号
2、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3、案由:合同纠纷
二、案件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⑴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前名称:萍乡星梦工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⑵姜韬被告:三五互联
2、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
3、裁定内容:因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姜韬撤回起诉处理。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撤回起诉处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至本公告披露时,除记载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161)的“其他诉讼事项”、《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的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被裁定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已结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六、公司说明
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拟通过发行股票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萍乡星梦工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作伙伴(合称“转让方”)持有的婉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终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前述案件系因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纠纷而起。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面临的后续事务主要是:厘清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责任归属,追讨已支付的500万元定金(保证金),妥善处理与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先生之间的纠纷。前述案件举证期限内,公司曾提出反诉,被反诉人一为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反诉人二为被反诉人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原告姜韬。相关反诉材料已送达法院;因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本诉按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撤回起诉处理,故反诉事务亦随之告一段落。
公司已组建包括管理层、证券法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专业证券及诉讼律师成员在内的善后事宜处理团队,正在继续寻求主动、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