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以传真、邮件、快递、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并于2020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现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工商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及销售,生产锡基、铅基合金系列产品及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产品、自产产品、黑色金属、黄金、白银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拟变更后: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VOC(挥发物
有机化合物)治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矿山生态经济型修复研发与治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矿物油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锂离子电池材料、脱硫脱硝设备、石膏基复合材料、环保材料、废旧塑料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从事货物、贸易和技术进出口服务;环保技术、环保设施的研发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信息为拟变更内容,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登记为准,变更后将同步修订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文件》。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