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中银大厦39楼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及股东中国建投、建投投资、投资咨询承诺:
“自中金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中金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中金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金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司股东海尔金控、中投保承诺:
“自中金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及股东中国建投、建投投资、投资咨询,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尔金控承诺:
“一、本公司对中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拟长期、稳定持有中金公司股份。
二、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所作
出的关于所持中金公司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承诺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中金公司股份。
三、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且本公司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公
司确定减持所持中金公司股份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包括《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如本公司计划进行减持操作,本公司将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
书面方式通知中金公司,由中金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中金公司披露本公司减持意向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实施减持操作。
六、本公司减持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
入的中金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稳定A股股价预案
为强化公司相关方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预案》,并于2020年4月14日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1)自公司本次A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
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下同)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①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2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方案,
稳定股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案。若公司采取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的20%。公司应依据稳定股价方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②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稳定股价方
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或监管部门的批准的,则触发除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由公司公告。
(2)在履行完毕前述两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公司、相关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两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
(3)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按照公司股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方案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1)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
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3、相关约束措施
(1)自触发日起,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方案的,或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主观原因未履行关于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职责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被暂停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责任为止。
(2)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
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股份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适用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积极推动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
(一)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
公司将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股票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承诺:
“一、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中金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购回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二、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中金公司适用的
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如本人未能履
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及银河证券承诺:“本公司已对中金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中金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律师金杜承诺:“如因本所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发行人会计师德勤承诺:“本所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德师报(审)字(20)第P05182号审计报告、对其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德师报(核)字(20)第E00385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对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德师报(核)字(20)第E00011号审核报告、对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的德师报(函)字(20)第Q01573号专项说明(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过错致使本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
的,其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四)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中的相关约束
措施,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
权益。
四、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
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及股东中国建投、建投投资、投资咨询,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尔金控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在中金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
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如本公司未能或无法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应当向中金公司说明原因,
并由中金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同时,本公司应向中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中金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
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中金公司损失;
(三)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
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赔偿责任,但承诺及时披露本公司无法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
四、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
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
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中的相关约束措施,如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股份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七)利润分配政策和滚存利润分配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2、滚存利润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及行业风险
1、经济形势及市场状况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载体之一,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自营等业务,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息息相关。同时,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国际经济形势等宏观要素,将进一步影响资本市场的表现,造成资本市场的波动;而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资本市场的走势有较强的相关性,低迷的资本市场行情会对证券经纪业务佣金和手续费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和保荐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导致资本类业务的收益下降、各类金融产品违约风险上升,从而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资本市场波动性加剧。2017年,中国经济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中国资本市场缓慢复苏。2017年末,上证综指收盘3,307.17点,较年初开盘上涨6.50%,同期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小幅下跌5.08%和8.47%。2018年,受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震荡、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的影响,A股市场表现持续低迷。2018年末,上证综指收盘2,493.90点,较年初开盘下跌24.75%,同期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跌14.47%和41.04%。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发展,市场行情逐渐回暖。2019年末,上证综指收盘3,050.12点,较年初开盘上涨22.11%,同期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上涨35.37%和84.77%。2020年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事件影响,国内经济、金融市场出现波动,2020年二季度在疫情防控得当、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下国内经济缓慢修复,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证综指收盘2,984.67点,较年初下跌2.66%。同期,资本市场改革被定调为国家战略高度,国家积极推动证券行业发展。2020年1-6月,中国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涨19.26%和24.73%。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经济形势及资本市场状况的影响。2017年至2019年,公司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8.56%及23.78%,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稳健增长。但是,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与资本市场高度相关,在全球金融市场紧密联动,波动性及
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若未来境内外资本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低迷周期,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国家宏观政策及证券行业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证券行业是与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联系紧密的行业,若相关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税收制度等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中国证券行业在行业准入、业务资质和业务规模、风控合规等方面均受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约束。近年来,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加大对外开放,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或修订完善行业监管政策,可能会对公司某项业务的开展、面临的竞争格局及行业前景产生影响。例如,2018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机制,要求证券公司改进现有业务实践;2018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加强对场外期权业务的监管及规范,对当年公司场外期权业务收入产生了一定影响;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明确将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将导致公司与国际投资银行的竞争更加激烈。国内证券行业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化对证券行业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具有直接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拓展受限、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
3、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面临来自国内证券公司的竞争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国内证券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共有134家证券公司。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证券行业业务同质化严重,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体类似,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中国证券行业朝着综合化和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通过扩大资本规模、兼并收购以拓宽现有业务范围和规模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使得大型证券公司进一步聚集优势资源,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与国内其他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尽管公司在
品牌、客户及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优势,但是在资本规模、地域覆盖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劣势。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来自国内其他综合性大型证券公司及部分特色化证券公司的竞争压力。
(2)公司面临来自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经在中国诸多行业落地,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国证监会2018年4月出台《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提到“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逐渐放开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并于2020年3月正式明确于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将吸引更多看好境内资本市场发展的境外金融机构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在国际网络、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预计进入中国市场后将主要在跨境业务、机构交易及衍生品、财富管理及投资管理等高端业务领域与内资证券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公司若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实力,保持并进一步巩固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能力和优势,则会面临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公司面临来自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竞争
近年来,随着客户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强烈,金融行业间渗透效应显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凭借资本实力、客户资源和网络渠道等优势,通过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开拓创新,在证券行业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若国家逐步放松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公司可能面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风险。
同时,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及互联网公司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凭借其海量的客户基础、深厚的数据积累及先进的技术能力介入金融服务领域,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小额融资等金融服务,从而对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财方式产生较大的冲击和替代效应。此外,随着证券业准入管制的逐步放松,国外较为成熟的折扣经纪商和网络经纪商模式有可能在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大型互联网企业亦可能通过业务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证券业,导致证券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大幅下滑、理财客户大量迁移,从而对证券行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客户基础和盈利来源带来一定程度影响。如果公司未能成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速布局并实现数字化转型以有效应对来自上述非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未来可能会面临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引致的风险
自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坚决落实各项部署,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护工作的支持。公司及各地下属企业、分支机构也均遵照相关举措,严格落实了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同时也采取了远程办公等方式积极应对疫情产生的不利局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影响全球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其影响程度将取决于持续时间、防控情况以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短期内也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具体而言,公司作为国内体量与排名靠前的综合性券商,业务区域遍布全国,服务的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市场投资者众多。本次疫情对公司客户造成的冲击可能会延缓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进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热情,进而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020年上半年,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有序推进,宏观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二季度经济增长实现了由负转正,整体经济稳步复苏。但同时,公司还有一定数量的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等涉及中国香港、美国、欧洲等地。若未来全球疫情态势无法在短期内有效抑制,也将可能对公司的境外相关业务造成阶段性的冲击。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评估和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经营及业务风险
1、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27.91亿元、31.71亿元、
42.48亿元和20.0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90%、24.56%、26.96%和
19.07%,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较高,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
于较高水平。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往往受到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行情的影响。经济状况不佳往往会导致投资银行业务客户业绩波动,投资者信心不足,可能导致全行业证券发行及并购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减少。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或市场情况不佳可能造成客户发行或重组方案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承销或保荐的证券发行及公司提供顾问服务的并购交易延迟
或终止,最终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担任证券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机构、承销商或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时,可能因个别执行人员尽职调查不到位、合规督导不充分等原因,进而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处分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上述任何事件均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承销债券的发行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产生违约,导致投资者损失,从而使公司面临诉讼和声誉受损的风险。近年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陆续推出,对证券公司股票定价及证券承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债券信用风险的上升,债券发行和承销也面临着更多挑战。公司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可能面临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条款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或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时机选择不当等情况,因此存在导致公司承担发行失败或被动承担大比例包销责任的风险。公司在作为科创板保荐机构时,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跟投,使公司既面临因自身资本金不足而错失业务机会的风险,也面临着因市场环境或发行人业绩不及预期而造成投资失败的风险。
此外,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保荐业务还需承担先行赔付风险。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保荐机构需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果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承担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风险。
2、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27.15亿元、25.59亿元、29.21亿元和19.69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4.23%、19.82%、18.54%和18.77%。公司向机构及财富管理客户提供经纪服务以取得经纪业务收入。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为客户执行的交易量和收取的经纪佣金费率,而交易量受多项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宏观经济状况、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市场行情、股价波动、利率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非公司所能控制因素的影响。任何不利的经济及市场状况都可能
导致客户降低交易量,从而使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下降。同时,我国证券行业的持续竞争导致了公司经纪佣金费率下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行业平均经纪佣金费率分别为0.34‰、0.31‰、0.30‰及0.29‰,呈逐年下降趋势。若经纪佣金费率持续下降,可能对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经纪业务服务众多机构客户及财富管理客户,需要公司能够处理多市场的复杂交易及跨境交易,对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复杂交易执行能力、跨境业务能力、资本金规模及风险控制能力等要求均日益提高。公司可能因为无法充分满足客户日益复杂的业务需求导致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财富管理客户群体的获客方面还面临与商业银行、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和外资机构的竞争,如何走出差异化竞争路线,并持续满足财富管理客户不断提高的服务要求,均成为公司面临的挑战。此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发展过程中相关政策变动可能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经营业绩。2019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通过网络渠道提供零售经纪业务服务的模式在我国方兴未艾,导致公司面临来自以网络交易平台为主的新兴证券公司的竞争压力。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新兴证券公司的竞争,将面临客户及市场份额流失的风险。2020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将会加速在大陆地区设立控股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跨境交易等复杂交易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如果公司未能持续提升机构交易服务能力,满足机构客户日益复杂的交易需求,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公司将可能面临现有客户资源流失和难以吸引新客户的情况,进而导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
3、自营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在固定收益、货币及大宗商品等市场开展交易并持有投资头寸,此外由于开展衍生品对冲交易业务,公司在衍生品对冲交易专用账户下也持有权益性投资资产。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营业务的收入分别为0.41亿元、12.84亿元、15.90亿元和12.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7%、9.94%、10.09%和12.35%。证券市场的走势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国际证券市场波动及投资者情绪和预期等因素影响,加之国内证券市场相比于发达国家市场尚不完善,易产生剧烈波动。尽管公司采用了一
定的对冲策略,但由于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及对冲策略有限,金融避险工具品种不够丰富等原因,使得公司难以完全对冲相关风险。此外,对冲工具或策略本身可能无法在所有市场状况下有效应对所有类型的风险,使公司的自营业务无法完全免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较为多样化,不同投资品种具有各自的内在风险特征。例如,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交易对手违约、利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股票投资可能受到上市公司经营不善、违法违规、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产品出现价格波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需根据公司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和计量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因此,公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所投资的各类产品自身特性所带来的内在风险。
在自营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基于对目前及未来市场情况的评估做出投资判断和决策,并通过及时监控投资组合的市值,优化投资产品组合的结构和数量,从而在满足内部风险管理的同时实现最大化收益。然而,由于证券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对经济金融形势存在误判、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失误、证券交易时机选择失误等问题,对公司自营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资产管理规模(净值口径)分别为2,331.04亿元、1,988.69亿元、3,137.03亿元和3,586.52亿元,报告期各期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4.80亿元、4.03亿元、4.96亿元和3.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9%、
3.12%、3.15%和3.21%。公司主要通过基金管理子公司中金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截
至报告期各期末中金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净值口径)分别为124.41亿元、200.17亿元、278.69亿元及356.68亿元,报告期各期实现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0.61亿元、
0.47亿元、0.75亿元和0.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54%、0.36%、0.48%和
0.41%。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公司还面临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的竞争,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同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其具有国际先进
化经验的资产管理业务将给行业带来进一步的竞争压力。如果公司未能在投资回报、客户服务、市场拓展、产品创新等方面保持自身优势,导致提供的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不断提升的要求,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的业绩与宏观经济表现、行业景气度、投资决策能力等多个因素相关度较高,存在由于宏观经济不佳、行业低迷或自身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收益率不及预期、低于市场同类竞争产品水平,这将会造成投资者认购和持有公司相关产品的积极性下降,进而导致客户流失和相关业务收入下降。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面临投资风险,如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产品所投资的标的资产发生违约或存在潜在违约风险等情况,将可能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产品价值下跌,投资者可能因此要求赎回,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中金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管理的基金累计规模分别为2,328.29亿元、2,977.66亿元、3,373.13亿元和3,458.27亿元,报告期各期实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收入分别为11.28亿元、13.75亿元、13.86亿元和7.65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0.06%、10.65%、8.80%和7.30%。
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发展迅速,资产管理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受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投资人投资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资金情况也受到基金过往投资业绩的影响,因此存在后续基金募资规模不达预期,从而对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对标的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潜力、经营能力和增长前景的预判,在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前,公司会对标的企业进行合理且适当的尽职调查。然而,尽职调查可能无法全部识别标的企业的欺诈、会计违规或其他不当、非法或欺骗性行为。同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和技术发展趋势的重大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对标的公司的投资无法获得预期回报。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通常以标的公司股票上市或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
而退出路径需要依赖经济基本面、行业景气度、证券市场行情、监管审批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因此可能因为无法顺利退出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受到不利影响。
6、资产负债表业务风险
公司积极利用资产负债表为客户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相关业务、主经纪商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跨境及境外的机构业务。上述业务国际化程度较高,所覆盖的市场范围较广,交易品类丰富,客户类型多元,这也使得相关业务产品结构复杂,涉及多个资产类别及市场的底层风险,对公司信息系统及资产负债表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虽然已建立了健全的资产负债表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但在业务开展中仍不可避免地面临市场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业务受经济形势、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行为等各种因素影响,对市场周期较为敏感。在开展场外衍生品等业务过程中,极端市场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对冲策略失效,导致公司面临较大风险敞口,从而产生损失。此外,市场波动可能会直接影响交易规模的变化,如市场单边持续下跌,则导致客户交易活跃度下降,从而影响资产负债表业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相关信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等情形,导致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从而致使公司出现资金损失的风险。此外,若出现客户信用账户被司法冻结等情形,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回债权的风险。
公司资产负债表业务收入与利率水平高度相关,在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利差可能逐步收窄,公司资产负债表业务存在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同时,公司资产负债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将产生持续的资金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筹集资金,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7、境外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自身发展建立了覆盖中国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旧金山、法兰克福和东京七个金融中心在内的国际网络。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23.17亿元、26.58亿元、38.60亿元和14.31亿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20.67%、20.58%、24.50%和13.64%。
公司对境外业务风险给予较高的关注度。但由于境外监管机构的监管审查与境内存
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对境外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可能与当地监管机构的意图不一致,因此可能由于理解的差异而遭受境外监管机构的制裁、罚款或其他处罚。同时,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述事项若对境内证券市场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亦可能遭受境内监管机构的相关处罚。另外,境内外监管政策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公司境外业务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境外业务面临当地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国际金融市场发生不利变化、金融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等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需要公司不断强化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信息系统能力,如果无法有效应对上述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境外业务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此外,公司设有中金香港、中金美国证券、中金英国、中金新加坡等境外子公司,若境外子公司不能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罚款、其他处罚或诉讼,从而对本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8、业务整合风险
2017年4月,公司完成对中金财富证券100%股权的收购。公司自完成收购后,积极推进对中金财富证券的各项业务整合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对中金财富证券的整合工作开展顺利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机构业务已基本完成整合,零售业务的财富管理转型稳步推进,同时中金财富证券已被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下一步将继续稳妥、深入推进零售业务整合和财富管理转型,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顺利完成整合或是整合效果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系统整合与客户迁移过程涉及较多复杂操作,可能存在一定的客户流失及整合期间经营效率降低的风险。
9、战略实施风险及业务创新风险
当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培育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证券行业正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公司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不断巩固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而制定。但是,由于全球宏观形势和国际关系等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宏观经济与行业发展趋势亦持续变化,同时公司也可能存在人才不足或流失、信息系统未能跟上技术进步等风险,因此,公司战
略存在未能充分实施或实施效果未及预期的可能性。
公司十分重视创新发展,多年来通过业务以及产品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未来也将根据市场及监管审批情况积极开展其他类型创新业务。由于创新业务具有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受市场情况变化、技术水平限制、前期研究论证信息有限等因素影响,公司的创新业务可能发展受阻或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此外,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估计不足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受限,创新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及不利影响。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2020年1-9月业绩预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主要客户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年1-9月业绩预计信息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约为
128.73亿元至162.31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5%至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
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约为36.77亿元至46.19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7%至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约为33.76亿元至43.10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8%至38%。
上述2020年1-9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四、其他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15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当地监管要求披露有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和境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招股说明书与公司已经在境外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H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此外,由于境内证券市场和香港证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A股和H股交易价格未必一致,但A股和H股交易价格可能会相互影响但也未必能相互预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458,589,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9.50%)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8.78元发行后每股收益:
0.8492元(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盈率: 33.8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1.52元(按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3.13元(按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2.1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规
则所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及股东中国建投、建投投资、投资咨询承诺自
本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承诺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
权变更》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
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
的,其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
本公司股东海尔金控、中投保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
权变更》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
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
的,其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319,819.14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303,206.15万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6,612.99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13,073.68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037.74万元,律师费用561.89万元,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2.64万元,发行手续费用91.17万元(以上费用
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印花税325.88万元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资本 436,866.7868万元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成立日期 1995年7月31日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邮政编码 100004电话号码 010-65051166传真号码 010-65051156互联网网址 www.cicc.com电子信箱 investorrelations@cicc.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中金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1日,中金有限全体股东中央汇金、新政投、TPG、KKR、中投保、名力集团、大东方人寿、中国建投、建投投资和投资咨询共同作为发起人,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667,473,000.00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中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 719,848,27143.17%2 新政投 272,631,83516.35%3 TPG 171,749,71910.30%4 KKR 166,747,30010.0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 中投保 127,562,9607.65%6 名力集团 122,559,2657.35%7 大东方人寿 83,373,6505.00%8 中国建投 1,000,0000.06%9 建投投资 1,000,0000.06%10 投资咨询 1,000,0000.06%
合计1,667,473,000100.00%
发行人系由中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中金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均由发行人承继。各发起人以其对中金有限的出资比例享有中金有限经评估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各发起人的出资在公司整体变更前即已由中金有限合法拥有。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0887号)验证,截至2015年6月1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中金有限于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缴纳的注册资本1,667,473,000.00元,占申请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68,667,868股,其中内资股2,464,953,440股,占总股本56.42%,H股1,903,714,428股,占总股本43.58%。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58,589,000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9.50%)。
有关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
1、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1 中央汇金 内资股 1,936,155,680 44.32%2 海尔金控 内资股 398,500,000 9.12%3 中投保 内资股 127,562,960 2.92%4 中国建投 内资股 911,600 0.02%5 建投投资 内资股 911,600 0.02%6 投资咨询 内资股 911,600 0.02%7 H股股东 H股 1,903,714,428 43.58%
合计4,368,667,868 100.00%
2、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 内资股 1,936,155,680 44.32%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1,361,304,949 31.16%3 海尔金控 内资股 398,500,000 9.12%4 Tencent Mobility
H股 216,249,059 4.95%
Des Voeux Investment CompanyLimited
H股 202,844,235 4.64%6 中投保 内资股 127,562,960 2.92%7 名力集团 H股 122,559,265 2.81%8 中国建投 内资股 911,600 0.02%9 建投投资 内资股 911,600 0.02%10 投资咨询 内资股 911,600 0.02%
合计4,367,910,948 99.98%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已相应扣除Tencent Mobility、Des Voeux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及名力集团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注2:Tencent Mobility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3: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libaba Group Treasury Limited持有Des Voeux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的100%股权。
3、国有股份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的《财政部关于确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函》(财金函[2020]18号),发行人国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中央汇金 国家股 1,936,155,68044.32%
中投保 国有法人股 127,562,9602.92%中国建投 国有法人股 911,6000.02%建投投资 国有法人股 911,6000.02%投资咨询 国有法人股 911,6000.02%
4、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4,368,667,868股,其中H股1,903,714,428股,占总股本43.58%。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的股东中,中央汇金持有公司44.32%的股份,中国建投、建投投资及投资咨询合计持有公司0.06%的股份。其中,中央汇金持有中国建投100%股权,中国建投分别持有建投投资100%股权及投资咨询100%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内资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为境内外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综合化、一站式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服务。自1995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以国为怀、勤奋专业、积极进取、客户至上、至诚至信”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中国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并成为未来金融体系的核心参与者。
公司拥有境内外证券类业务经营资质,并已建立覆盖广泛的国际化业务网络。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境内设有多家分、子公司,并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拥有超过200个营业网点,同时在中国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旧金山、法兰克福、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设有机构,具备境内外及跨境一站式服务能力。
公司拥有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研究业务在内的全面均衡发展的业务结构。
(二)行业竞争情况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迅速成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传统业务市场逐渐饱和、佣金费率水平的下降,以传统中介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开始主动谋求业务转型,业务模式朝着多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化、差异化趋势,行业整合加速。同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和非证券业主体对证券行业的渗透,中国证券行业未来竞争格局仍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当前,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1)传统中介业务竞争激烈,证券公司主动谋求业务转型,经营模式趋于多元化;(2)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偏低,呈现差异化发展趋势;(3)外资金融机构、非证券业主体进入,中国证券行业竞争加剧。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在极富挑战的宏观及资本市场环境中,公司凭借前瞻性的多元化战略布局和市场领先的综合服务能力,各项业务保持均衡、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对应市场份额及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百万元,排名、百分比除外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项目
金额
金额 排名 市场份额金额 排名 市场份额金额 排名 市场份额总体经营指标总资产 438,175344,97184.00%275,42183.68%237,81293.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50,32948,294122.36%42,184132.22%36,707141.96%营业收入 10,49315,755103.18%12,91463.69%11,209112.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524,239113.42%3,49286.28%2,766132.28%各项业务经营指标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014,24827.86%3,17137.46%2,79155.02%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012,979103.14%2,617103.39%2,779122.88%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88754122.10%618161.70%609211.63%投资收益
5,5016,95954.44%4,54135.41%4,00883.17%数据来源:各家证券公司年报及半年报。注1:各项数据均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数据计算,其中2019年不包括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2:公司该项数据包括了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资产。注3:公司该项数据包括了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利润。注4: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未包括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注5:包括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注6:部分非上市证券公司未公布2020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故无行业排名及市场份额统计。
五、与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及建筑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办公设备 153,456.32-113,668.5139,787.81 25.93%
家具及其他设备
10,474.46-7,755.182,719.28 25.96%运输工具 5,216.30-4,388.16828.14 15.88%房屋及建筑物 9,133.00-3,930.475,202.53 56.96%
合计178,280.08-129,742.3248,537.76 27.23%注1: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二)自有及租赁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自有房产建筑面积总计为9,366.46平方米,其中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461.46平方米,约占公司自有房产建筑面积总数的90.34%,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905.00平方米,约占公司自有房产建筑面积总数的9.66%。
2、租赁房屋
(1)境内租赁物业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承租了317处房屋,租赁面积总计约20.22万平方米,均为经营性用房。
(2)境外租赁物业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在美国、英国、德国、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向第三方承租了共计12处房屋,租赁面积总计约1.07万平方米。
(三)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利人 土地坐落地址 土地权属证书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1 中金期货
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8号
2124室等2处
青(2016)西宁市不动
产权第0004607号
43.04
中投证券海口龙华路
证券营业部
海口市龙华路15号
海口市国用(2010)第
000101号
2,137.40
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投天琪
曾用名)
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41
号
哈国用(2007)第1639
号
332.10
4 中投天琪
深圳市南山区宝深路南松
坪村三期西区1栋B座
22F、22G
粤(2020)深圳市不动
产权第0001375、0001384号5 中金财富证券
深圳市南山区宝深路南松坪村三期西区3栋27D、27E、2栋6D、5F
粤(2020)深圳市不动
产权第0041677、0041768、0041715、
0041728号
宗地面积25,823.79
6 中金财富证券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安雅园5栋1902、7栋B单元2001、2006、2101、2106、2201、2206、2301
粤(2020)深圳市不动
产权第0043690、0043697、0043680、0043696、0043681、0043694、0043689、
0043698号
宗地面积112,092.86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金财富
证券曾用名)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深房地字第3000538809号
7,095.588 中投证券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深房地字第4000590418号
4,336.83注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投天琪已就该土地使用权换领《不动产权证书》(黑(2020)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083518号),权利人名称已变更为中投天琪。注2:中金财富证券持有该土地使用权20%份额。
2、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共计389项。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标共计145项。
3、域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域名共计26项。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计5项。
5、交易席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交易席位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交易席位费 16,311.28-10,519.535,791.75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中央汇金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鉴于此,联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均认为,中央汇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央汇金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中央汇金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亦不作为关联交易对待;本公司未将中央汇金认定为关联方符合《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
中央汇金已就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和《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中央汇金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海尔金控,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12%。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GIC、TPG和中投保。
(2)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主要资产情况”之“(十二)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容。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4)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及“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此外,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神州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及C.M.Capital Corporation。
2、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交易分类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2020年6
月30日
2019年/2019
年12月31
日
2018年
/2018年12
月31日
2017年/2017年12
月31日经常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
5.9517.10144.60 272.12
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比例
0.00%0.01%0.07% 0.13%
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的余额10,279.881,617.626,327.02 9,224.05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比例 0.16%0.03%0.15% 0.19%因关联方存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而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
4.8425.3711.64 10.44占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总额比例
0.05%0.15%0.07% 0.05%
支付的三方存管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0.95218.19256.49 151.62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
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出比例0.42%0.28%0.41% 0.26%代理销售关联方金融产品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91.131,043.15390.58 551.09
提供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服务
占代销金融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1.07%3.03%1.85% 3.02%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30.3212,126.054,715.16 1,119.71
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占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比例 0.07%2.85%1.49% 0.40%向关联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923.553,068.792,084.36 1,705.75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占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的比例2.99%2.76%1.89% 1.68%接受关联方所提供的产品代理销售及投资顾问服务,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479.14111.09 573.18接受产品代理销售及投资顾问服务
占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支出比例
0.06%0.07%1.83% 11.71%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20.422,949.83869.22 286.79提供投资咨询
服务占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比例 5.44%7.00%2.14% 1.24%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
2,319.771,774.582,924.25 3,240.26占衍生金融资产余额比例 0.28%0.39%0.53% 0.94%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衍生金融负债
2,541.651,413.231,735.64 3,129.47占衍生金融负债余额比例 0.20%0.22%0.51% 0.91%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61-856.16-297.57 -1,170.79
衍生品交易
占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比例
0.00%0.13%-0.04% 0.58%
关联交易分类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2020年6
月30日
2019年/2019
年12月31
日
2018年/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2017年12
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7,532.8356,607.222,034.10 2,979.88占该类金融资产比例 0.59%0.34%0.02% 0.03%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637.9968,728.06127,557.07 96,132.61占该类金融资产比例 2.88%2.37%3.57% 5.09%持有相关金融资产获取的利息收入
1,745.984,031.604,332.53 -占金融投资的利息收入比例 3.25%3.47%4.73% -持有及处置相关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
991.191,156.66504.33 4,165.43
投资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占金融投资的投资收益比例 0.08%0.09%-0.24% 0.74%在关联方银行存款余额 450,124.53272,656.13283,337.72 237,285.22占银行存款比例 5.77%4.45%5.52% 4.73%与关联方开展质押式卖出回购业务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
--30,033.45 -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比例 --0.62% -与关联方开展拆借业务形成的拆入资金余额
101,236.1379,675.1869,552.84 -占拆入资金比例 3.74%3.31%8.15% -向关联方发行收益凭证形成的应付收益凭证余额
830.004,884.701,209.10 670.00
占应付收益凭证比例 0.05%0.27%0.08% 0.06%向关联方提供借款形成的其他资产余额
18,684.9830,677.6227,800.19 -占其他资产比例 17.10%17.43%26.69%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形成的应付债券余额
20,807.6247,143.796,004.44 36,000.00占应付债券比例 0.20%0.59%0.10% 0.72%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4,356.977,327.578,514.50 5,365.63占利息收入(扣除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比例
2.22%2.01%2.32% 1.80%
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1,439.905,302.622,509.69 1,563.10
关联方资金往
来
占利息支出比例 0.48%0.90%0.52% 0.48%向关联方支付业务及管理费 -1,035.733,762.97 520.36向关联方支付
占业务及管理费比例 -0.10%0.45% 0.07%
关联交易分类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2020年6
月30日
2019年/2019
年12月31
日
2018年/2018年12
月31日
2017年/2017年12
月31日向关联方采购经营性资产 502.351,490.671,410.27 448.29费用及采购资产
占固定资产当年增加额的比例6.45%6.01%6.19% 3.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
1,771.1219,993.9725,622.55 23,471.44偶发性关联交易
与CMC投资设立GBC Fund的账面投资价值
44,433.9036,579.8929,556.34 3,072.56与关联方合作成立投资基金
占同类金融资产的比例 0.21%0.22%0.26% 0.16%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
-19,721.251,200.00 1,001.00公益性捐赠
占营业外支出的比例 -72.19%28.26% 39.81%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中投保 0.015.759.01 35.96GIC --111.78 223.13合营联营企业 1.113.580.63 0.29关联自然人 4.847.7623.18 12.74
合计
5.9517.10144.60 272.12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比例 0.00%0.01%0.07% 0.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中投保 1.0457.925,578.40 5,006.98
关联方名称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GIC --- 2,123.39合营联营企业 1,206.820.09608.60 5.74宁波银行 -0.500.45 0.10关联自然人 9,072.021,559.11139.57 2,087.84合计10,279.881,617.626,327.02 9,224.05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比例 0.16%0.03%0.15% 0.19%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市场定价。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率与公司平均净佣金费率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公司因关联方存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而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中投保 4.0821.309.39 9.22合营联营企业 0.312.740.55 0.56宁波银行 -0.050.35 0.10关联自然人 0.451.271.35 0.56
合计
4.8425.3711.64 10.44占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总额比例 0.05%0.15%0.07% 0.05%
报告期内,公司因代理买卖证券产生的客户资金存放于关联方,所支付的三方存管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235.42212.44247.59 149.25宁波银行 5.535.758.90 2.37
合计
240.95218.19256.49 151.62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出比例 0.42%0.28%0.41% 0.26%
②提供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代理销售其金融产品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合营联营企业 313.66986.83390.58 551.09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22.5356.32- -合计
291.131,043.15390.58 551.09占代销金融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1.07%3.03%1.85% 3.02%
公司利用自身渠道网点、客户资源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是行业内较普遍的业务合作模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产品代理销售服务的收费标准与公司代理销售非关联方金融产品的收费标准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③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TPG
-
512.7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
-10,802.262.8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
--3,662.77 61.3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79.25- 754.72神州租车有限公司 -630.53956.74 283.02交通银行 -101.2845.65 20.66宁波银行 --47.17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4.81--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11.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4.25-- -
合计
130.3212,126.054,715.16 1,119.71占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比例 0.07%2.85%1.49% 0.4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2019年公司担任中国广核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8年公司担任海尔智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等。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均参照行业同类业务市场化标准确定相关商业安排,与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④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中投保 1,299.781,924.84982.65 -合营联营企业 623.781,143.951,101.72 1,705.75
合计1,923.553,068.792,084.36 1,705.75占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的比例
2.99%2.76%1.89% 1.68%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其收取的管理费标准或业绩报酬比例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制定,与向非关联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⑤接受产品代理销售及投资顾问服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接受关联方所提供的产品代理销售及投资顾问服务,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合营联营企业 -8.2785.97 445.73交通银行 5.470.8725.12 127.45
合计
5.479.14111.09 573.18占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支出比例
0.06%0.07%1.83% 11.71%
公司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渠道网点、客户资源推广销售公司的资管产品及基金产品,以及接受其他私募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提供产品投资建议,是行业内较普遍的业务合作模式。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标准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与接受非关联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付费标准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⑥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而向其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286.79万元、869.22万元、2,949.83万元和1,020.42万元,占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比例分别为1.24%、2.14%、7.00%和5.4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系公司向下属合营联营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投资及基金管理等方面专业咨询服务,是形成统一投资标准和中后台管理的必要手段,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并参照市场化标准收取费用,定价公允。
⑦衍生品交易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根据合同确认待收取的权益形成衍生金融资产,确认待支付的义务形成衍生金融负债,相关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2020年6月30
日
2019年12月
31日
2018年12月
31日
2017年12月
31日衍生金融资产交通银行
利率衍生工具和权益衍生工具
249.2510.4213.30 20.10宁波银行 利率衍生工具 2,070.521,764.162,910.95 3,220.16
合计2,319.771,774.582,924.25 3,240.26占衍生金融资产比例 0.28%0.39%0.53% 0.94%衍生金融负债交通银行
利率衍生工具和权益衍生工具
467.0479.610.03 134.48宁波银行 利率衍生工具 2,074.611,333.621,735.62 2,994.99
合计2,541.651,413.231,735.64 3,129.47占衍生金融负债比例 0.20%0.22%0.51% 0.91%
上述场外衍生品交易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交通银行 -380.0811.40142.55 -1,152.81宁波银行 412.69-867.56-440.12 -17.98
合计
32.61-856.16-297.57 -1,170.79占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比例
0.00%0.13%-0.04% 0.58%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上述衍生品交易的合约时,相关交易要素参照市场同类业务标准,与公司同非关联方签订的相关衍生品交易合约中涉及的利率/费率水平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⑧投资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关联方发行的债券、股票等证券,形成的相关金融资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证券类
型
2020年6月30
日
2019年12月31
日
2018年12月31
日
2017年12月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债券 24,006.532,069.23- -交通银行 债券 103,526.2953,340.21- -海尔智家 可转债 --2,034.10 -宁波银行 债券 --- 2,979.88中国广核 股票 -1,197.77- -
合计127,532.8356,607.222,034.10 2,979.88占该类金融资产比例 0.59%0.34%0.02% 0.03%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通银行 债券 71,565.5457,296.44122,317.44 96,132.61宁波银行 债券 --5,239.64 -中国广核 债券 11,438.3211,431.62-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 25,634.12-- -合计108,637.9968,728.06127,557.07 96,132.61占该类金融资产比例 2.88%2.37%3.57% 5.09%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及处置相关金融资产获取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利息收入交通银行 997.553,826.784,319.79 -宁波银行 -37.1612.74 -中国广核 195.23167.66-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553.20-- -
合计1,745.984,031.604,332.53 -占金融投资的利息收入比例 3.25%3.47%4.73% -投资收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49.7358.57- -交通银行 835.13862.12204.87 4,164.99宁波银行 -235.98299.46 0.4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33-- -
合计
991.191,156.66504.33 4,165.43占金融投资的投资收益比例 0.08%0.09%-0.24% 0.74%
⑨关联方资金往来
A.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关联方存入货币资金,形成银行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
日
2018年12月31
日
2017年12月31
日交通银行 412,766.47244,571.38269,432.71 230,298.75宁波银行 37,358.0628,084.7513,905.01 6,986.47
合计450,124.53272,656.13283,337.72 237,285.22占银行存款比例 5.77%4.45%5.52% 4.73%
B.回购业务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与关联方交通银行开展质押式卖出回购业务,形成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30,033.45万元、
0万元和0万元,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比例分别为0%、0.62%、0%和0%。C.拆入资金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与关联方交通银行开展拆借业务(黄金租赁、盒式期权和外币拆借业务),形成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0万元、69,552.84万元、79,675.18万元和101,236.13万元,占拆入资金比例分别为0%、
8.15%、3.31%和3.74%。
D.发行收益凭证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向关联方发行收益凭证,形成应付收益凭证金额分别为670.00万元、1,209.10万元、4,884.70万元和830.00万元,占应付收益凭证比例分别为0.06%、0.08%、0.27%和0.05%。
E.提供借款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借款,形成其他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27,800.19万元、30,677.62万元和18,684.98万元,占其他资产比例分别为0%、26.69%、17.43%和17.10%。
F.发行债券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关联方交通银行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形成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36,000.00万元、6,004.44万元、47,143.79万元和20,627.04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关联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形成应付债券余额为180.58万元,合计占应付债券比例分别为0.72%、0.10%、
0.59%和0.20%。
G.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各项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2020年
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利息收入交通银行银行存款 3,447.405,433.306,876.47 5,032.89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2020年
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逆回购业务 --14.80 51.97宁波银行 银行存款 483.79572.52588.09 280.77合营联营企业 提供借款 425.781,321.751,035.15 -
合计4,356.977,327.578,514.50 5,365.63占利息收入(扣除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比例
2.22%2.01%2.32% 1.80%利息支出
银行间拆借 718.742,511.901,965.67 90.54正回购业务 -9.12164.41 367.50债券借贷业务 133.122.30- -交通银行
认购债券 498.132,255.00270.00 1,051.64银行间拆借 27.0068.0976.81 21.98正回购业务 20.37456.2210.73 5.84宁波银行
债券借贷业务 12.95-6.16 1.25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
收益凭证 24.01-15.90 24.34
正回购业务 2.4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债券 3.12-- -合计1,439.905,302.622,509.69 1,563.10占利息支出比例 0.48%0.90%0.52% 0.48%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银行存款、回购业务、拆入资金、发行收益凭证和债券等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向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支持其经营资金需求,并相应收取资金成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资金往来按照市场化标准收取或支付利息,与公司同非关联方开展相关业务收取或支付的利率水平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⑩向关联方支付费用及采购资产A.支付业务及管理费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合营联营企业 --2,940.36 305.39
关联方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恒生电子 -948.41755.50 141.33交通银行 -78.7366.96 73.50宁波银行 -8.600.15 0.14
合计-1,035.733,762.97 520.36占业务及管理费比例 -0.10%0.45% 0.07%
B.采购经营性资产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恒生电子采购IT系统等经营性资产金额分别为448.29万元、1,410.27万元、1,490.67万元和502.35万元,占固定资产当年增加额的比例分别为3.11%、6.19%、6.01%和6.45%。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技术顾问费、软件系统维护费、业务拓展费等,以及采购IT系统等资产,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关商业安排参照市场同类业务标准,定价公允。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23,471.44万元、25,622.55万元、19,993.97万元和1,771.12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与关联方合作成立投资基金及相关公司
2017年6月1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时任非执行董事查懋德的关联企业C.M.Capital Corporation(一家于1969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成立的私人投资公司)及其联属公司(以下合称“CMC”)签约成立Global Bridge Capital USD Fund I, L.P.(“GBC Fund”或“该基金”),旨在对高科技行业的资产及证券进行股本投资。
与成立该基金相关,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成立Global BridgeCapital I GP, LLC作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该基金提供作出投资及撤资的决定;以及成立Global 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 LLC作为该基金的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为该基金及普通合伙人提供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该基金的总规模预计为不超过500,000,000美元。该基金所有各方的初始认缴出资
总额为60,606,060美元,其中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3,00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606,060美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分别对该基金认缴出资5,00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44.93万美元。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披露规定。
②公益性捐赠
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是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报告期内,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本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资金分别为1,001.00万元、1,200.00万元、19,721.25万元和0万元,占营业外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9.81%、28.26%、72.19%和0%。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支出专注用于援助贫困地区,支持社区建设、改善教育质量、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及保护自然环境等公益慈善事业。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各年度根据预算管理程序制定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预算,相关捐赠预算作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构成经公司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各项实际捐赠,公司与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签署具体的捐赠协议,并履行相应的资金划出审批程序。针对预算外的捐赠支出,公司根据预算外的金额大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019年度,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由于公司将部分包销股票处置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进行公益性捐赠。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按照对外捐赠的内部审批程序,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交易发生时适用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及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公司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较小,占总收入和支出的比重较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持续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和践行社会责任的需要开展,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所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沈如军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黄朝晖 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
黄昊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熊莲花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谭丽霞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段文务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
刘力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萧伟强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贲圣林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年2月彼得·诺兰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年3月注1:除彼得·诺兰外,本表格所述董事任期起始日期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根据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于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彼得·诺兰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因此其任期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公司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沈如军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沈如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沈先生自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会计处工作人员;自198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苏分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会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自1998年12月至200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自2008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自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副行长,并自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自2018年10月起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中央汇金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并自2020年6月起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沈先生于2001年4月获得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学院博士学位。
黄朝晖先生,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黄朝晖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管理委员会主席。黄先生自1988年7月至1998年1月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宁波市分行营业员、总行投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高级经济学家、总行国际业务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秘书处处长、高级经济师;自1998年2月至2013年2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及联席负责人等;自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自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被委任为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管理委员会主席;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85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于1988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黄昊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黄昊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05年2月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团委书记(兼)等;自2005年2月起于中央汇金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资本市场部副主任、综合部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处副主任及处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副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
/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等,并自2020年4月起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主任;自2005年9月至2013年1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黄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5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11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熊莲花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熊莲花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女士自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职于交通银行湖北省黄石市支行;自1995年7月至2011年12月于中国人民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副处长、处长、副局级巡视员等;自2012年1月起任职于中央汇金,曾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候任董事、处主任等;自2012年12月至2019年7月担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自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熊女士于1990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位,于1995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学位。
谭丽霞女士,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谭丽霞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谭女士为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谭女士自1992年8月起历任海尔集团公司多个职位,包括海外推进本部长、海尔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海尔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万链共享领域平台领域主等;自2010年6月起担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2年4月起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担任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7月起担任海尔金控董事长;自2018年6月起担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5月起担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女士目前还担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和青岛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副主席等。
谭女士于1992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
财政系,于2009年7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研究生。
段文务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段文务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段先生为正高级会计师。段先生自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担任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大潮实业公司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自1998年12月至2008年5月于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及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担任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8月至2014年8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自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担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自2015年3月起担任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部主任;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4月起担任中投保总经理,并自2020年5月起担任中投保董事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段先生于1990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1月获得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力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刘力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先生自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自1986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自2011年1月起担任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交通银行独立董事;自2016年1月起担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名称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6月起担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先生于1984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于1989年7月获得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萧伟强先生,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萧伟强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萧先生于1979年加入毕马威英国曼彻斯特办事处,及于1986年5月调回毕马威香港事务所并于1993年7月成为毕马威香港事务所的合伙人。萧先生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首席合伙人;于2010年3月退任前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及华北地区首席合伙人;自2010年12月起担任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1年5月起担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2年6月起担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6月起担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11月起担任BHG Retail Trust Management Pte. Ltd.的独立董事。萧先生自1994年7月及1993年9月起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萧先生于1979年7月获得英国锡菲尔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经济、会计及金融管理学士学位。
贲圣林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贲圣林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贲先生自1994年9月至2005年1月于荷兰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流动资金业务中国区总经理等;自2005年2月至2010年3月于汇丰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金融机构业务中国区总经理、工商金融业务中国区总经理;自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摩根大通银行(中国)行长兼摩根大通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自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并自2018年7月起担任联席所长;自2014年5月起任教于浙江大学,现为全职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自2014年8月起担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自2015年4月起担任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9月起担任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自2016年2月起担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17年11月起担任广东金融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18年1月起担任浙江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2018年4月起担任浙江求是创新研究院院长;自2018年10月起担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自2018年12月起担任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自2019年7月起担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特邀专家;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浙江大学-蚂蚁金服金融科技研究中心联合主任;自2020年6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贲先生于1987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工程学士学位,于1990年3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于1994年8月获得美国普渡大学(Purdue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学位。
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先生,1949年4月出生,英国国籍
彼得·诺兰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诺兰先生获颁司令勋章。诺兰先生自1979年至1997年担任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讲师;自1997年至2012年担任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Sinyi中国管理讲席教授;自2005年起担任中国高级管理培训项目主任;自2010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交通银行独立董事;自2012年至2016年担任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发展研究中心崇华中国发展学教授;自2016年起担任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崇华中国发展学荣休教授;自2017年起担任剑桥大学耶稣学院中国中心主任;自2019年1月起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诺兰先生于1981年获得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2、监事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高涛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2月金立佐 监事 监事会 2020年2月
崔铮 监事 监事会 2020年2月注1:本表格所述监事任期起始日期指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或监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
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
公司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高涛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涛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先生自1991年6月至2005年5月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安徽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副处长、总经理及淮南分行行长;自2005年5月至2005年9月担任中国建投证券重组工作组成员;自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中金财富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副总裁;自2006年9月至2012年9月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副董事长;自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于中国建投担任副总裁;自2015年10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董事长;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高先生于1986年7月获得安徽农业大学(此前名称为安徽农学院)学士学位,于2009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金立佐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金立佐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金先生自1994年6月至1995年8月担任本公司筹备组成员;自1995年8月至1999年5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 Investment Consulting Ltd.董事长;自1999年5月至2004年8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 Management Consulting Ltd.董事长;自2004年9月起担任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8年8月至2012年3月担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2年8月起担任NetBrain Technologies Inc.董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Management Consulting Ltd.(名誉)董事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先生于1982年1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11月获得英国牛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经济学博士学位,是全英中国经济学会CEA(英国)创始会长。
崔铮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崔铮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崔先生自2003年7月至2011年7月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企业战略部(法律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及高级业务主管等;崔先生于2011年7月加入中央汇金,历任中央汇金综合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银行二部经理、高级副经理及法律合规处处长等职务,并自2020年2月起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法律合规处处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崔先生于2003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9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于201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裁助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黄朝晖 首席执行官、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9年12月
楚钢 首席运营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5年4月黄劲峰 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7年2月胡长生 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7年6月黄海洲 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5年5月
吴波 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8年4月
王晟 管理委员会成员 2020年3月张逢伟 首席风险官 2017年6月
陈刚 合规总监 2016年8月
马葵 财务总监 2015年5月
孙男 董事会秘书 2020年5月徐翌成 总裁助理 2020年3月杨新平 总裁助理 2017年2月注1:本表格所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始日期指公司董事会聘任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
黄朝晖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楚钢先生,1964年2月出生,美国国籍
楚钢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楚先生自1993年9月至2008年8月于花旗集团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新兴市场风控经理、美国地方政府债券自营交易员、拉丁美洲股票衍生品交易负责人以及另类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自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研究部董事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执行负责人及副首席运营官等;自201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楚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楚先生于1987年7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9月获得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理论物理学博士学位。楚先生亦曾就读于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Leonard N. Stern School of Business of New York University)直至1997年6月。楚先生于2002年9月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特许财务分析师。
黄劲峰先生,1968年7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黄劲峰先生现任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自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担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审计、核算副经理等;自1995年8月至1997年5月担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核算经理;自1997年7月至2000年2月担任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自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担任Goldman Sachs Japan Co., Ltd.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担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担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自2008年6月至2016年5月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部董事总经理;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90年6月获得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于1994年11月通过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考试和培训等专业要求,正式成为公会会员并注册为特许会计师;于1995年10月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要求,正式成为公会会员并注册为香港会计师。
胡长生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胡长生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胡先生自1998年12月至2005年12月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机构监管部调研员、深圳专员办处长;自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银河证券董事、副董事长及代理总裁;自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担任中央汇金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主任;自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07年11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08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央汇金非银行部资深业务主管及资本市场处主任;自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1年11月起担任中投瑞石董事长;自2011年11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副董事长;自2011年12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总裁;自2012年3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执委会副主任;自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1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执委会主任。
胡先生于1997年6月获得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学位。黄海洲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黄海洲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股票业务部负责人。黄先生自1994年4月至1994年12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师;自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担任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研究员;自1998年7月至2005年8月担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及高级经济学家;自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巴克莱资本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和研究负责人;自2007年12月至2013年5月担任本公司销售交易部联席负责人、研究部首席策略师及联席负责人;自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港金融发展局首届委员;自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股票业务部负责人;自2015年4月起被委任为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黄先生于1983年7月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士学位,于1987年7月获得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学位及于1994年7月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University)商学院博士学位。
吴波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吴波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财富管理部负责人。吴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自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自2004年5月至2015年5月于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并担任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成长企业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以及投资银行部营运团队成员等管理职位;自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富管理部负责人;自2017年3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副总裁;自2018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吴先生于1998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8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和美国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晟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王晟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投资银行部负责人。王先生于2002年7月加入本公司,并自2010年至2016年5月在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包括股本组负责人、业务开发委员会负责人、运营团队成员、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王先生自2016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自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投资银行部负责人。
王先生于2000年6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学士学位,于2002年6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
张逢伟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张逢伟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张先生自1991年7月至1996年3月担任STONE Group程序员及网络工程师;自1996年4月至2004年3月担任Bank One N.A.北京分行助理副总裁;自2004年4月至2017年5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运作部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负责人;自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浙商金汇信托首席风险官;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张先生于1991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应用数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陈刚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陈刚先生现任本公司合规总监及法律合规部负责人。陈先生自1996年8月至2001年1月作为研究人员任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自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担任世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自2006年4月至2009年2月担任本公司合规律师;自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金香港合规律师;自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担任中金美国证券法律部负责人;自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担任厚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1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及合规总监。陈先生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陈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于2001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4年5月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of Pennsylvania Law School)法学博士学位。
马葵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马葵女士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及机构规制部负责人。马女士自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担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自1997年12月至1998年2月担任Valor Computeriged Systems技术翻译;自1998年4月至2011年8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财务部负责人、市场风险部负责人、计划分析部负责人、运营支持部负责人及助理首席财务官;自2011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机构规制部负责人;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马女士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马女士于1993年6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专业学士学位,于1996年6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孙男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孙男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孙先生于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曾担任投资银行全球并购业务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运营团队成员及战略研究部负责人等职务;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先生于2001年获得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徐翌成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徐翌成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徐先生自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及执行总经理,并于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自2018年3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董事;自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自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徐先生于1997年7月获得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士学位,于2000年4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学位。
杨新平女士,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杨新平女士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风险督察办公室主任。杨女士自1980年2月至1999年9月曾于中信律师事务所、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担任律师,并在中国、美国及澳大利亚的其他机构任职;自2000年6月至2004年4月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自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担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2年3月至2004年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本公司合规管理部负责人;自2007年12月至2016年8月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专业评价专家;自2009年10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及9月分别担任本公司于上交所及深交所的会员代表;自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北京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风险督察办公室主任。
杨女士于1980年1月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于1981年1月获得北京国际经济管理学院经济英语培训中心英语专业文凭,于1986年5月获得美国康涅狄克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 School of Law)法律博士学位,于1991年5月获得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法律硕士学位,于1993年5月获
得澳洲悉尼大学法学院(Sydney University Law School)法律深造委员会法律专业文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萧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02%,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萧伟强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均持有本公司100,000股H股股份。
公司部分在册员工(含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根据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购买投资于公司H股股票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的合计规模约为14.58亿元。
此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 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沈如军
董事长、非执行
董事
中央汇金 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黄昊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 综合管理部主任公司控股股东熊莲花 非执行董事 中央汇金 职员 公司控股股东
海尔集团公司 执行副总裁 公司关联方
海尔金控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
谭丽霞 非执行董事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 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海尔金融保理(重庆)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海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关联方海数云科网络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青岛海尔软件发展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浙江海尔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万链(重庆)物联网科
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盈康一生(重庆)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青岛海赋汇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第十二届常委 无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 无山东省女企业家协会 会长 无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第十三届副主席无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
中投保 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关联方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
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段文务 非执行董事
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北京大学
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
博士生导师
无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刘力 独立董事
北京千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 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交通银行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久盈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关联方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萧伟强 独立董事
BHG Retail TrustManagement Pte. Ltd.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
研究所
联席所长、执行所
长
无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
浙江大学
全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蚂蚁金服金融科技研究中心联合主任
无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参事 无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 无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无广东金融专家顾问委员
会
委员 无浙江省政协
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无浙江求是创新研究院 院长 无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委
员会
委员 无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金融
科技委员会
特邀专家 无
贲圣林 独立董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监事 无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姓名 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中国高级管理培训项目主任 无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
崇华中国发展学荣休教授
无彼得·诺
兰
独立董事
剑桥大学耶稣学院中国
中心
主任 无上海永嘉信风管理有限
公司
监事 无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NetBrain Technologies
Inc.
董事 公司关联方金立佐 监事
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方崔铮 监事 中央汇金
综合管理部法律合
规处处长
公司控股股东楚钢
首席运营官、管
理委员会成员
Krane Funds Advisors,
LLC
董事 公司子公司之合营企业黄劲峰
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Krane Funds Advisors,
LLC
董事 公司子公司之合营企业吴波 管理委员会成员
浦泰宽立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副董事长 公司子公司之合营企业张逢伟 首席风险官 浙商金汇信托 董事 公司之联营企业
KCA Capital Partners 董事 公司子公司之合营企业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专
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无陈刚 合规总监
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 监事 无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公司1,936,155,68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2%,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中央汇金是根据《公司法》于2003年12月16日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2,820,862.72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中央汇金的经营范围为: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此外,中央汇金还通过中国建投、建投投资和投资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734,80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中央汇金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938,890,48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8%。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货币资金 7,817,193.356,145,393.455,144,212.09 5,021,824.38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5,134,964.124,096,038.783,126,724.30 3,409,641.69结算备付金 1,169,883.091,096,379.41888,527.00 1,213,882.11
其中:客户备付金 773,347.09749,841.21663,565.97 1,012,972.53融出资金 2,556,670.422,318,995.091,771,621.00 2,188,285.35衍生金融资产 828,465.93450,220.43552,953.61 344,791.65存出保证金 890,255.56650,209.39348,993.65 278,518.61应收款项 2,702,183.191,787,655.941,136,876.18 901,120.35应收利息 --- 147,048.5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26,997.691,429,893.691,958,100.82 1,443,827.39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31,313.2316,819,189.4111,478,490.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9,701,171.09
其他债权投资 3,771,719.792,898,582.333,569,966.5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89,737.65长期股权投资 117,974.53116,847.67126,695.06 112,828.33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 48,537.7651,178.8345,364.16 38,108.93在建工程 1,131.94651.41536.93 180.08使用权资产 134,738.74148,886.11- -无形资产 137,508.91139,792.59141,603.76 140,622.82商誉 158,267.86158,267.86158,267.86 158,267.86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377.40108,994.57115,699.77 115,114.81其他资产 109,273.92175,986.11104,145.24 85,865.01资产总计43,817,493.3234,497,124.2927,542,054.04 23,781,194.96负债应付短期融资款 2,033,244.872,124,033.491,406,137.78 1,062,688.09拆入资金 2,709,028.872,408,238.21853,380.39 1,028,077.48交易性金融负债 3,707,890.822,657,031.891,509,424.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219,424.22衍生金融负债1,288,216.14636,219.20338,120.99 344,834.1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406,223.812,470,825.724,865,075.63 3,065,364.35代理买卖证券款 6,452,236.494,833,787.224,131,790.41 4,734,651.78代理承销证券款 81,060.63447,748.20- -应付职工薪酬 536,605.54547,991.18477,339.95 530,962.63应交税费 125,321.40154,915.03148,337.47 74,925.45应付款项 6,105,506.754,401,564.342,693,797.29 2,307,581.33应付利息 --- 111,779.97合同负债 46,580.6733,948.9421,444.20 -租赁负债 135,088.87145,999.45- -应付债券 10,256,244.637,939,135.446,199,268.19 4,993,444.14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04.8936,138.9227,086.61 22,677.19其他负债 833,240.15806,393.52633,176.65 595,540.48负债合计38,759,794.5029,643,970.7523,304,380.38 20,091,951.20股东权益股本 436,866.79436,866.79419,266.79 398,513.08其他权益工具 -100,000.00100,000.00 100,000.00
其中:永续次级债券 -100,000.00100,000.00 100,000.00资本公积 2,693,164.702,693,164.702,482,260.30 2,272,114.54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 31,525.8827,512.49-3,921.42 -49,095.01盈余公积 73,655.8573,655.8553,249.57 34,706.87一般风险准备 321,206.24320,119.32254,771.01 203,013.50未分配利润 1,476,452.401,178,060.79912,726.13 711,415.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合计
5,032,871.854,829,379.934,218,352.38 3,670,668.88少数股东权益 24,826.9823,773.6119,321.28 18,574.89股东权益合计5,057,698.834,853,153.544,237,673.66 3,689,243.76负债及权益总计43,817,493.3234,497,124.2927,542,054.04 23,781,194.9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营业收入1,049,251.861,575,527.461,291,408.07 1,120,914.1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23,696.08954,672.15795,179.87 745,980.0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0,110.81297,859.86261,721.07 277,945.7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0,061.90424,758.78317,135.68 279,067.14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8,770.3875,426.8061,777.49 60,927.21利息净支出 -49,868.50-109,532.54-28,395.97 -28,791.93
其中:利息收入 250,077.40480,018.81458,692.53 297,966.39
利息支出 -299,945.91-589,551.34-487,088.50 -326,758.32投资收益 760,235.95978,356.85371,702.94 424,618.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945.746,040.3111,856.47 7,052.25
其他收益 6,913.4513,461.9011,599.61 8,487.3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09,223.35-276,452.2694,260.17 -16,718.15汇兑收益/(损失) 16,820.1812,816.3143,498.92 -13,676.99其他业务收入 749.602,203.443,562.53 1,015.39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71.551.60- -营业支出-666,356.57-1,018,611.46-848,891.41 -761,462.18税金及附加 -5,095.45-8,439.26-7,232.01 -6,184.36业务及管理费 -644,486.72-993,876.69-834,230.94 -760,901.14
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16,726.18-15,959.78-7,417.62 -资产减值转回 --- 5,860.65其他业务成本 -48.22-335.73-10.85 -237.33营业利润382,895.29556,916.00442,516.66 359,452.01加:营业外收入 319.32567.01464.73 3,166.71减:营业外支出 -2,345.62-27,319.84-4,246.56 -2,514.38利润总额380,868.98530,163.17438,734.84 360,104.34减:所得税费用 -72,993.63-105,380.49-85,272.67 -78,988.07净利润307,875.34424,782.68353,462.16 281,116.27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07,875.34424,782.68353,462.16 281,116.27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
305,178.53423,871.93349,215.77 276,634.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2,696.81910.754,246.39 4,481.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013.3831,433.9143,652.23 -50,592.34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6-10.33- 284.7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0,274.38-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998.9615,199.9615,600.59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309.99-270.90570.3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692.2016,515.1727,481.26 -30,602.69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013.3831,433.9143,652.23 -50,589.52综合收益总额311,888.73456,216.59397,114.39 230,526.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综合收益总额
309,191.92455,305.84392,868.00 226,042.59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96.81910.754,246.39 4,484.17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0.990.83 0.7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452,862.87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692,516.77701,971.47-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45,927.171,441,309.161,320,638.05 1,277,935.92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14,937.941,533,751.98- 643,708.93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44,380.47-1,293,357.62 648,218.8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3,523.901,456,120.22522,746.31 284,954.6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51,286.255,133,152.833,589,604.84 2,854,818.26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603,622.99 -72,901.28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249,579.51-540,237.33- -74,323.05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580,323.47-2,752,464.29-796,589.01 -2,481,496.13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1,867,932.9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83,273.40-305,435.93-275,397.18 -224,551.19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179,307.7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5,650.93-638,442.55-624,907.24 -533,845.55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597.47-151,603.71-113,017.93 -166,091.8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6,525.50-587,477.51-524,016.37 -780,444.5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7,950.28-6,843,594.25-3,116,858.52 -4,333,653.60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335.97-1,710,441.42472,746.32 -1,478,835.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15,983.134,581,311.913,460,520.67 385,135.3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559.66100,504.7368,960.22 51,981.61收购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
-2,525.17- 3,824,615.3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489.06175.2274.52 409.6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7,031.854,684,517.023,529,555.41 4,262,141.94投资支付的现金 -3,245,020.07-3,990,238.53-5,387,714.41 -2,091,318.3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538.20-49,042.14-44,765.72 -30,577.9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10.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8,468.65-4,039,280.66-5,432,480.13 -2,121,896.22
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1,436.80645,236.36-1,902,924.72 2,140,245.7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 2,773,349.586,447,947.344,906,684.54 1,854,529.40发行公司债券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650,000.00950,000.00 1,650,000.00发行中期票据收到的现金 698,260.00673,440.00715,230.00 112,257.80发行结构性票据收到的现金 391,743.201,035,073.96641,637.90 70,355.00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 350,000.00950,000.00250,000.00 360,000.00发行金融债券收到的现金 -250,000.00-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28,504.40230,899.46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少数股东投入的现金 --100.00 285.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13,352.7810,234,965.707,694,551.90 4,237,427.20偿还收益凭证支付的现金 -2,818,717.74-6,127,312.29-4,691,964.94 -1,129,529.75偿还公司债券支付的现金 -750,000.00-322,400.00-350,000.00 -偿还结构性票据支付的现金 -390,682.59-582,295.17-505,630.12 -偿还次级债券支付的现金 -100,000.00-220,000.00-400,000.00 -偿还永续次级债券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偿还中期票据支付的现金 --344,940.00-176,991.20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 -24,390.32-53,200.41-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3,238.56-413,512.40-356,460.86 -173,540.87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543.10--3,600.00 -1,783.16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过渡期间收益
--- -73,616.4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16-3,618.29-3,321.03 -2,27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7,389.37-8,067,278.57-6,484,368.15 -1,378,957.0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963.412,167,687.131,210,183.76 2,858,470.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974.3767,120.5141,393.68 -17,652.9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778,836.951,169,602.58-178,600.96 3,502,227.57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54,852.565,985,249.986,163,850.94 2,661,623.37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33,689.507,154,852.565,985,249.98 6,163,850.94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7.79-616.52-1,193.42 -257.36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913.4513,461.9011,599.61 8,487.3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000.18-26,138.24-2,592.69 852.4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381.9624,274.68- -合计26,197.4410,981.817,813.50 9,082.42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1,416.49-2,717.10-1,989.52 -2,284.09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额 24,780.948,264.715,823.99 6,798.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额
24,767.318,260.535,828.98 6,798.2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额
13.644.18-4.99 0.11注1:2019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本公司部分包销证券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4,274.68万元;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包括将上述证券处置收益进行公益性捐赠产生的支出人民币22,621.25万元。注2:2020年1-6月,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处置中投香港金控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1,381.96万元。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确定和披露。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0%0.69 不适用2020年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1%0.64 不适用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64%0.99 不适用
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元)
稀释每股收益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6%0.97 不适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83%0.83 不适用2018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68%0.82 不适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82%0.76 不适用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61%0.74 不适用注:于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故无需披露稀释每股收益。其中2020年1-6月数据未年化。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年6月30
日
2019年12月31
日
2018年12月31
日
2017年12月31
日资产负债率
88.46%85.93%84.61% 84.49%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
86.43%83.39%81.90% 80.6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80.68%76.30%76.20% 74.20%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
79.08%74.01%74.36% 70.88%净资产负债率
637.18%501.99%452.43% 416.27%流动比率(倍)
2.282.412.25 2.35长期投资比率
2.34%2.42%3.00% 3.07%固定资本比率
0.96%1.06%1.08% 1.0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55%0.59%0.64% 0.62%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总资产利润率
2.05%4.26%4.36% 4.99%营业费用率
61.42%63.08%64.60% 67.8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元)
1.52-4.051.14 -4.15每股净现金流量
(元) 4.072.77-0.43 9.8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为集团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口径
2、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
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为集团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为母公司口径
3、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具体计算公式详见“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
务状况分析”之“(三)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之“2、流动性分析”
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合计
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合计
7、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
8、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期初和期
末的平均余额
9、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
=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核心净资本
(亿元) - -209.92191.35163.85 128.98附属净资本
(亿元) - -104.9695.6781.92 64.49净资本
(亿元) - -314.87287.02245.77 193.47净资产(亿元) - -418.96408.85372.66 336.62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元)
- -197.33216.63183.99 141.06表内外资产总额(亿元)
- -1,583.211,828.111,553.21 1,240.05风险覆盖率
≥120% ≥100%159.56%132.49%133.58% 137.16%资本杠杆率
≥9.6% ≥8%13.26%10.47%10.55% 10.40%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241.27%251.91%438.33% 354.84%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130.42%128.85%156.98% 129.42%净资本/净资产 ≥24% ≥20%75.16%70.20%65.95% 57.47%净资本/负债 ≥9.6% ≥8%19.88%24.65%22.74% 23.61%
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负债 ≥12% ≥10%26.45%35.11%34.48% 41.08%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80% ≤100%41.08%44.94%20.62% 51.2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400% ≤500%361.94%290.10%347.50% 269.92%注:
1、核心净资本=净资产-优先股及永续次级债等-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
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2、附属净资本=借入的次级债(含永续次级债)×规定比例+/-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
目
3、净资本=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
4、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5、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6、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7、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在预警标准范围内。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781,194.96万元、27,542,054.04万元、34,497,124.29万元和43,817,493.32万元,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资产货币资金7,817,193.35 17.84%6,145,393.4517.81%5,144,212.0918.68% 5,021,824.38 21.12%其中:客户资金5,134,964.12 11.72%4,096,038.7811.87%3,126,724.3011.35% 3,409,641.69 14.34%结算备付金1,169,883.09 2.67%1,096,379.413.18%888,527.003.23% 1,213,882.11 5.10%其中:客户备付金
773,347.09 1.76%749,841.212.17%663,565.972.41% 1,012,972.53 4.26%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融出资金2,556,670.42 5.83%2,318,995.096.72%1,771,621.006.43% 2,188,285.35 9.2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6,997.69 3.71%1,429,893.694.14%1,958,100.827.11% 1,443,827.39 6.07%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31,313.23 49.37%16,819,189.4148.76%11,478,490.3141.6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9,701,171.09 40.79%其他债权投资3,771,719.79 8.61%2,898,582.338.40%3,569,966.5912.9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889,737.65 7.95%衍生金融资产828,465.93 1.89%450,220.431.31%552,953.612.01% 344,791.65 1.45%存出保证金890,255.56 2.03%650,209.391.88%348,993.651.27% 278,518.61 1.17%其中:客户保证金
319,081.30 0.73%244,129.26 0.71%210,399.550.76% 146,891.60 0.62%应收款项2,702,183.19 6.17%1,787,655.945.18%1,136,876.184.13% 901,120.35 3.79%应收利息- ----- 147,048.54 0.62%长期股权投资117,974.53 0.27%116,847.670.34%126,695.060.46% 112,828.33 0.47%固定资产48,537.76 0.11%51,178.830.15%45,364.160.16% 38,108.93 0.16%在建工程1,131.94 0.00%651.410.00%536.930.00% 180.08 0.00%使用权资产134,738.74 0.31%148,886.110.43%-- - -无形资产137,508.91 0.31%139,792.590.41%141,603.760.51% 140,622.82 0.59%商誉158,267.86 0.36%158,267.860.46%158,267.860.57% 158,267.86 0.67%递延所得税资产115,377.40 0.26%108,994.570.32%115,699.770.42% 115,114.81 0.48%其他资产109,273.92 0.25%175,986.110.51%104,145.240.38% 85,865.01 0.36%资产总额 43,817,493.32 100.00%34,497,124.29100.00%27,542,054.04100.00% 23,781,194.96
00.00%
注:“-”表示不适用或无对应金额,下同。
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组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包含三个基本的金融资产分类类别,即(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上述金融资产列报时分为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4.02%、94.21%、94.20%和94.20%。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结构合理,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的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客户备付金和客户保证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客户资产分别为4,569,505.82万元、4,000,689.82万元、5,090,009.25万元和6,227,392.5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9.21%、14.53%、14.75%和14.2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扣除客户资产后的自有资产总额分别为19,211,689.14万元、23,541,364.22万元、29,407,115.04万元和37,590,100.8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80.79%、85.47%、85.25%和85.79%,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0.80%,自有资产规模持续增
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4,329,675.08万元,增幅为22.54%,主要由于公司扩大资产负债表,提升资金的有效运用及积极应对有利债券市场行情,大幅增加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投资及做市交易。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5,865,750.82万元,增幅为24.92%,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投资交易随场外衍生品业务需求增长及相应的对冲持仓规模上升而大幅增加。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自有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8,182,985.77万元,增幅为27.83%,主要由于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及市场行情增加投资,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投资。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分别为20,091,951.20万元、23,304,380.38万元、29,643,970.75万元和38,759,794.5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负债应付短期融资款2,033,244.87 5.25% 2,124,033.497.17%1,406,137.786.03% 1,062,688.09 5.29%拆入资金2,709,028.87 6.99% 2,408,238.218.12%853,380.393.66% 1,028,077.48 5.12%交易性金融负债3,707,890.82 9.57% 2,657,031.898.96%1,509,424.836.4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1,219,424.22 6.07%衍生金融负债1,288,216.14 3.32% 636,219.202.15%338,120.991.45% 344,834.10 1.7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406,223.81 11.37% 2,470,825.728.34%4,865,075.6320.88% 3,065,364.35 15.26%代理买卖证券款6,452,236.49 16.65% 4,833,787.2216.31%4,131,790.4117.73% 4,734,651.78 23.56%代理承销证券款81,060.63 0.21% 447,748.201.51%-- - -应付职工薪酬536,605.54 1.38% 547,991.181.85%477,339.952.05% 530,962.63 2.64%应交税费125,321.40 0.32% 154,915.030.52%148,337.470.64% 74,925.45 0.37%应付款项6,105,506.75 15.75% 4,401,564.3414.85%2,693,797.2911.56% 2,307,581.33 11.49%应付利息- - ---- 111,779.97 0.56%合同负债46,580.67 0.12% 33,948.940.11%21,444.200.09% - -租赁负债135,088.87 0.35% 145,999.450.49%-- - -应付债券10,256,244.63 26.46% 7,939,135.4426.78%6,199,268.1926.60% 4,993,444.14 24.85%递延所得税负债43,304.89 0.11% 36,138.920.12%27,086.610.12% 22,677.19 0.11%其他负债833,240.15 2.15% 806,393.522.72%633,176.652.72% 595,540.48 2.96%负债总额 38,759,794.50 100.00% 29,643,970.75100.00%23,304,380.38100.00% 20,091,951.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款项、应付债券等构成。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上述负债合计占公司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1.63%、92.94%、
90.52%和92.03%。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其波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实质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4,734,651.78万元、4,131,790.41万元、4,833,787.22万元和6,452,236.49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3.56%、17.73%、16.31%和16.6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后的自有负债总额分别为15,357,299.42万元、19,172,589.97万元、24,362,435.33万元和32,226,497.3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76.44%、82.27%、82.18%和83.14%,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4.51%,负债规模持续增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3,815,290.55万元,增幅为24.84%,主要由于公司为支持资产负债表业务发展,通过中长期债券、回购工具、短期融资工具等多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5,189,845.36万元,增幅为27.07%,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自有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7,864,062.05万元,增幅为32.28%,均主要由于公司为支持资产负债表业务发展,通过中长期债券、短期融资工具及银行拆借等多渠道扩大融资规模,以及应付衍生业务交易款项及权益类交易性金融负债随客户交易需求上升而增加。
2、盈利能力分析
2017年,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全年GDP增速6.8%,证券市场行情出现结构分化。截至2017年末,沪深300指数报收4,030.86点,较2016年末上涨21.78%;2017年度A股市场日均交易量4,564.60亿元,较2016年度下降11.96%。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中国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同比下降5.08%;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下降8.47%。2017年度,公司持续加快业务转型,顺利完成收购,经营业绩超越行业平均水平,实现营业收入112.09亿元,实现净利润28.11亿元。
2018年,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全年GDP增速6.6%,证券市场呈现股债涨跌分化行情。截至2018年末,沪深300指数报收3,010.65点,较2017年末下降25.31%;2018年度A股市场日均交易量3,682.10亿元,较2017年度下降19.33%。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度,中国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2.87亿元,同比下降14.47%;实现净利润666.20亿元,同比下降41.04%。2018年度,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能力,经营业绩逆势上扬,实现营业收入
129.14亿元,同比增长15.21%;实现净利润35.35亿元,同比增长25.74%。
2019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GDP增速6.1%,证券市场呈现震荡攀升行情,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末,沪深300指数报收4,096.58点,较2018年末上升36.07%;2019年度A股市场日均交易量5,198.23亿元,较2018年度上升41.1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中国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增长35.37%;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4.77%。2019年度,公司紧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持续开拓业务机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57.55亿元,同比增长22.00%;实现净利润42.48亿元,同比增长20.18%。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国经济先降后升、稳步复苏,半年度GDP较上年同期回落1.6%,证券市场呈现大幅波动行情,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6月末,沪深300指数报收4,096.58点,较2019年末上升1.64%;2020年1-6月A股市场日均交易量7,579.72亿元,同比上升29.05%。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1-6月,中国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04亿元,同比增长19.26%;实现净利润831.47亿元,同比增长
24.73%。2020年1-6月,公司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实现营业收入104.93亿元,
实现净利润30.79亿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营业收入 1,049,251.861,575,527.461,291,408.071,120,914.19营业支出 -666,356.57-1,018,611.46-848,891.41-761,462.18营业利润 382,895.29556,916.00442,516.66359,452.01利润总额 380,868.98530,163.17438,734.84360,104.34净利润 307,875.34424,782.68353,462.16281,116.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
305,178.53423,871.93349,215.77276,634.9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013.3831,433.9143,652.23-50,589.52综合收益总额 311,888.73456,216.59397,114.39230,526.75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5.71%9.46%8.68%8.61%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和营业利润按经营分部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2020年1-6月项目
投资银行 股票业务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 财富管理 其他 总计营业收入224,189.72257,000.56 170,461.87114,472.44234,780.5248,346.75 1,049,251.86占比
21.37%24.49% 16.25%10.91%22.38%4.61% 100.00%营业支出-156,302.22-48,721.87 -40,391.25-82,494.36-121,791.74-216,655.12 -666,356.57占比
23.46%7.31% 6.06%12.38%18.28%32.51% 100.00%营业利润/(亏损)
67,887.49208,278.68 130,070.6231,978.08112,988.78-168,308.37 382,895.29占比
17.73%54.40% 33.97%8.35%29.51%不适用
100.00%
注:营业利润为负值时未计算占比,下同。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年度项目
投资银行 股票业务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其他 总计营业收入 361,552.24322,903.63 250,877.69195,713.03328,638.87115,842.01 1,575,527.46占比 22.95%20.49% 15.92%12.42%20.86%7.35% 100.00%营业支出 -228,567.41-91,300.99 -65,178.14-112,962.79-222,327.81-298,274.31 -1,018,611.46占比 22.44%8.96% 6.40%11.09%21.83%29.28% 100.00%营业利润/(亏损)
132,984.82231,602.63 185,699.5482,750.24106,311.06-182,432.30 556,916.00占比 23.88%41.59% 33.34%14.86%19.09%不适用 100.00%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8年度(经重述)项目
投资银行 股票业务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其他 总计营业收入 279,194.31201,545.65 185,071.67182,430.35326,668.43116,497.66 1,291,408.07占比 21.62%15.61% 14.33%14.13%25.30%9.02% 100.00%营业支出 -180,717.85-78,235.12 -54,628.96-102,088.83-204,906.65-228,314.00 -848,891.41占比 21.29%9.22% 6.44%12.03%24.14%26.90% 100.00%营业利润/(亏损)
98,476.46123,310.52 130,442.7180,341.52121,761.78-111,816.34 442,516.66
2018年度(经重述)项目
投资银行 股票业务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其他 总计占比 22.25%27.87% 29.48%18.16%27.52%不适用 100.00%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年度(经重述)项目
投资银行 股票业务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其他 总计营业收入 263,950.69228,963.07 31,460.47166,875.59343,674.1585,990.22 1,120,914.19占比 23.55%20.43% 2.81%14.89%30.66%7.67% 100.00%营业支出 -167,411.45-74,280.10 -35,684.15-71,432.25-175,393.31-237,260.92 -761,462.18占比 21.99%9.75% 4.69%9.38%23.03%31.16% 100.00%营业利润/(亏损)
96,539.24154,682.97 -4,223.6995,443.34168,280.84-151,270.70 359,452.01占比 26.86%43.03% 不适用26.55%46.82%不适用 100.00%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61%、8.68%、9.46%和5.71%。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上升,盈利能力稳步提高。
(1)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23,696.08 49.91% 954,672.1560.59%795,179.8761.57% 745,980.06 66.55%利息净支出-49,868.50 -4.75% -109,532.54-6.95%-28,395.97-2.20% -28,791.93 -2.57%投资收益760,235.95 72.46% 978,356.8562.10%371,702.9428.78% 424,618.49 37.88%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09,223.35 -19.94% -276,452.26-17.55%94,260.177.30% -16,718.15 -1.49%其他收益6,913.45 0.66% 13,461.900.85%11,599.610.90% 8,487.32 0.76%汇兑收益/(损失)
16,820.18 1.60% 12,816.310.81%43,498.923.37% -13,676.99 -1.22%其他业务收入
749.60 0.07% 2,203.440.14%3,562.530.28% 1,015.39 0.09%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71.55 -0.01% 1.600.00%-- - -营业收入 1,049,251.86 100.00% 1,575,527.46100.00%1,291,408.07100.00% 1,120,914.19 100.00%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20,914.19万元、1,291,408.07万元、1,575,527.46万元和1,049,251.86万元。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70,493.88万元,增幅为15.21%,主要由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49,199.81万元,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增加58,062.77万元,以及汇兑损益增加57,175.91万元。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84,119.39万元,增幅为22.00%,主要由于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增加235,941.48万元,以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159,492.28万元,部分被利息净支出增加81,136.57万元所抵消。
(2)营业收入—按经营分部划分
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机制为依据,公司的经营分部可以划分为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及其他。各经营分部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传统优势的同时,不断发展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并推动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按经营分部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指标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投资银行业务224,189.72 21.37% 361,552.2422.95%279,194.3121.62% 263,950.69 23.55%股票业务257,000.56 24.49% 322,903.6320.49%201,545.6515.61% 228,963.07 20.43%固定收益业务170,461.87 16.25% 250,877.6915.92%185,071.6714.33% 31,460.47 2.81%投资管理业务114,472.44 10.91% 195,713.0312.42%182,430.3514.13% 166,875.59 14.89%财富管理业务234,780.52 22.38% 328,638.8720.86%326,668.4325.30% 343,674.15 30.66%其他48,346.75 4.61% 115,842.017.35%116,497.669.02% 85,990.22 7.67%合计 1,049,251.86 100.00% 1,575,527.46100.00%1,291,408.07100.00% 1,120,914.1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按经营分部划分的收入结构整体保持稳定。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比例整体相对稳定;股票业务收入、财富管理收入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有较强相关性,但波动幅度相比行业整体较小;固定收益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比例持续增长。2019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22.95%、股票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20.49%、固定收益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15.92%、投资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12.42%、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20.86%,实现了较为均衡稳健的多元化收入来源。
(3)净利润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281,116.27万元、353,462.16万元、424,782.68万元和307,875.34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276,634.92万元、349,215.77万元、423,871.93万元和305,178.53万元。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1-6月2019年 2018年 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51,286.255,133,152.833,589,604.84 2,854,818.2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7,950.28-6,843,594.25-3,116,858.52 -4,333,653.60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335.97-1,710,441.42472,746.32 -1,478,835.3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7,031.854,684,517.023,529,555.41 4,262,141.9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8,468.65-4,039,280.66-5,432,480.13 -2,121,896.22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1,436.80645,236.36-1,902,924.72 2,140,245.7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13,352.7810,234,965.707,694,551.90 4,237,427.2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7,389.37-8,067,278.57-6,484,368.15 -1,378,957.0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963.412,167,687.131,210,183.76 2,858,470.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974.3767,120.5141,393.68 -17,652.9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778,836.951,169,602.58-178,600.96 3,502,227.57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54,852.565,985,249.986,163,850.94 2,661,623.37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33,689.507,154,852.565,985,249.98 6,163,850.94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50.22亿元、-17.86亿元、
116.96亿元和177.88亿元。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如按两种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有重大差异,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注明。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
本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股利。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
(4)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在进行分配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670,826,858.8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公司已于2018年7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670,826,858.8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公司已于2019年7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之“(七)利润分配政策和滚存利润分配”。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直接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直接控股1家境外子公司和5家境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中金香港
中金香港成立于1997年4月4日;已发行股份数量为227,660,000股;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地为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第一期29楼。中金香港的主营业务为境外投资控股业务。
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中金香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75,113.62万港元,净资产为967,242.60万港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93,741.68万港元;中金香港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476,799.65万港元,
净资产为968,650.73万港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7,553.29万港元。
(2)中金财富证券
中金财富证券成立于2005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800,000万元;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高涛;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中金财富证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
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经德勤审计,中金财富证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596,893.75万元,净资产为1,572,349.38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5,329.71万元;中金财富证券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720,466.41万元,净资产为1,641,324.97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5,821.00万元。
(3)中金资本
中金资本成立于2017年3月6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2,280万元;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黄朝晖;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二期)9层09-11单元。中金资本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金资本设有三家分公司,分别为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厦门分公司。
经德勤审计,中金资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6,603.48万元,净资产为215,282.74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2,291.98万元;中金资本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7,784.39万元,净资产为196,462.43万元,2020年1-6月
实现净利润28,823.14万元。
(4)中金基金
中金基金成立于2014年2月10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0万元;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楚钢;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中金基金的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德勤审计,中金基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952.98万元,净资产为31,010.04万元,2019年度的净损失为2,866.77万元;中金基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279.68万元,净资产为27,504.34万元,2020年1-6月的净损失为3,505.70万元。
(5)中金浦成
中金浦成成立于2012年4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刘健;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29层2904A单元。中金浦成的经营范围为: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德勤审计,中金浦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36,075.58万元,净资产为86,683.44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541.61万元;中金浦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80,877.83万元,净资产为144,947.11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38,263.67万元。
(6)中金期货
中金期货成立于2004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5,000万元;由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隋友;注册地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1811号和1813号。中金期货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金期货设有一家营业部,为北京建外大街营业部。经德勤审计,中金期货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67,575.43万元,净资产为54,748.8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562.31万元;中金期货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39,041.73万元,净资产为56,609.41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净利润1,839.36万元。
2、间接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发行人直接控制的6家子公司以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间接控制的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或实缴出
资额
股权/权益
结构
注册地 主营业务1 中金佳成
2007年10
月26日
41,000万元/41,000万元
中金资本100%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36层07-09单元
直接投资业务2 中投瑞石
2009年9月
25日
50,000万元/50,000万元
中金财富证券100%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6层02单元
直接投资业务3 中投天琪
2009年11月
12日
30,000万元/30,000万元
中金财富证券80%;鹤岗市东大选煤有限公司20%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3楼01、04区
期货经纪业务
4 中金启元
2016年10
月20日
10,000万元/1,000万元
中金资本100%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IT服务中心1层03号11室
直接投资业务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
月1日
10,000万元/10,000万元
中金资本70%;上海绿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38号605-19室
直接投资业务
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
9日
10,000万元/10,000万元
中金资本100%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皇冠广场3号楼科技大厦一层102-3室
直接投资业务
深圳中金恒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
月22日
1,000万元/500万元
中金资本100%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
直接投资业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或实缴出
资额
股权/权益
结构
注册地 主营业务栋201室
置展(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1月
4日
10,100万元/4,810万元
中金浦成99%;中金祺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38号602-19室
直接投资业务
9 中金香港证券
1998年3月
9日
115,522万港元/115,522万港元
中金香港100%
香港
投资银行及证券经纪业务
CICC Capital(Cayman)Limited
2017年3月
17日
163,834,001美元/163,834,001美元
中金香港100%
开曼群岛
直接投资业务11 中金英国
2009年8月
18日
3,300万英镑/3,300万英镑
中金香港100%
英国
投资银行及证券经纪业务
China WorldInvestmentLimited
2018年11月9日
50,000美元/1美元
中金香港100%
开曼群岛 境外投资13 中金新加坡
2008年7月23日
5,200万新加坡元/5,200万新加坡元
中金香港100%
新加坡
投资银行及证券经纪业务14 中金香港期货
2010年8月
30日
7,200万港元/7,200万港元
中金香港100%
香港
期货经纪业务15 中金香港资管
2005年12
月17日
39,354万港元/39,354万港元
中金香港100%
香港
资产管理业务
CICC HongKong Finance2016 MTNLimited
2016年4月
15日
500,000美元/2美元
中金香港100%
英属维尔京群岛 债券发行注1:该公司已于2020年8月24日注销。注2:2020年8月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或实缴出资额已变更为“44,354万港元/44,354万港元”。
发行人间接控制的主要子公司2019年度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2019年12月31日)
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
净利润(2019年)1 中金佳成 110,369.66 60,873.55 13,787.292 中投瑞石 61,369.58 56,805.63 -1,932.07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2019年12月31日)
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
净利润(2019年)3 中投天琪 228,559.37 53,906.84 375.224 中金启元 61,079.69 37,571.30 30,668.15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515.93 34,665.65 10,591.17
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480.26 24,985.52 9,967.62
深圳中金恒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0.16 530.57 3.89
置展(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666.547,855.54 248.799 中金香港证券 1,593,451.59 389,031.04 31,768.01
CICC Capital (Cayman)Limited
145,173.48 113,820.41 -648.5411 中金英国 25,599.94 19,813.22 1,157.40
China World InvestmentLimited
15,668.47 12,063.23 11,809.3313 中金新加坡 14,057.82 10,495.53 975.3514 中金香港期货 24,001.69 4,953.45 -246.2815 中金香港资管 31,184.98 4,621.84 -5,343.93
CICC Hong Kong Finance2016 MTN Limited
1,451,465.40 713.35 285.68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各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
发行人间接控制的主要子公司2020年1-6月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2020年6月30日)
净资产(2020年6月30日)
净利润(2020年1-6月)1 中金佳成 120,453.8362,513.44 1,639.892 中投瑞石 55,625.4054,050.56 -2,755.073 中投天琪 281,669.2954,629.27 722.444 中金启元 43,157.9920,555.65 13,684.35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955.6332,897.07 3,375.10
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496.0020,047.82 3,962.29
深圳中金恒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0.22520.13 -10.44
置展(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91.5116,418.39 8,562.85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2020年6月30日)
净资产(2020年6月30日)
净利润(2020年1-6月)9 中金香港证券 1,743,714.90387,566.62 -8,987.63
CICC Capital (Cayman)Limited
134,791.80115,684.33 5.9211 中金英国 22,335.0517,249.85 -1,653.08
China World InvestmentLimited
18,710.3112,237.32 -4.5213 中金新加坡 11,355.288,538.30 -1,756.5314 中金香港期货 27,142.805,050.38 -0.8715 中金香港资管 47,690.303,902.17 -3,607.47
CICC Hong KongFinance 2016 MTNLimited
2,207,363.46909.07 190.3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各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其运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58,589,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9.50%)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由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实际发行数量后得出。
本次A股IPO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强在金融科技、国际化等战略领域的投入,并适时把握战略性并购机会。公司将以整体战略为导向,结合各业务发展规划,统一管理和分配资本金,资金重点使用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一)投资银行
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加强股权融资业务在新兴行业、重点区域和国际布局全面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公司2019年作为保荐机构参与的科创板IPO项目融资规模行业排名第一,公司计划继续发挥综合优势,进一步加大科创板业务的开发力度,巩固领先地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金支持;另一方面公司拟继续发挥跨境能力优势,也对资本金有一定需求。同时公司将继续把握资管新规、支持民企等大趋势,深化债券承销业务区域布局、产品创新、团队专业化等战略部署,布局新业务机会,提升业务规模。公司将继续抓住国企改革及金融降杠杆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推进国企混改、央地合作以及债务重整项目,并抓住跨国公司及“一带一路”国家并购投资的业务机会,持续助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根据目前的业务机会,投行业务在继续巩固传统优势地位的同时,在科创板保荐跟投、并购贷款、机构贷款和余股余债包销等业务领域对资本金均有较大的需求。
(二)股票业务
股票业务是目前公司运用资本金的主要业务领域之一。股票业务近年来面临良好的
业务机遇,资本金的运用已经对业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高度依赖于资本金的投入。公司将抓住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机遇,拓展客户资源,创新产品结构,促进跨境联动,推进系统建设。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加强境内外主经纪商业务平台的建设,紧跟监管和市场的变化;加大期权衍生品业务的客户开发力度,提升产品创设能力;抓住日益活跃的资本跨境流动所带来的机会,加强海外平台拓展,加快发展跨境和国际业务,继续提高国际化竞争力。
(三)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业务是目前公司运用资本金的主要业务领域之一,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固定收益业务布局,而提升固定收益业务综合服务客户的能力有赖于资本金的投入。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重点发展客户业务;进一步加强各类金融产品创设能力,扩展产品和业务范围,增加产品规模;提高跨境业务能力,稳步推进跨境业务的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固定收益业务的基础建设,稳步推进IT系统建设;继续打造专业的团队,建立对客户的深度覆盖。
(四)投资管理
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推进大类资产配置团队和平台的搭建工作,强化产品设计、渠道、投资及研究等关键能力,进一步发挥积聚优质资产的平台作用,带动资产管理规模的提升,促进投资管理业务的规模化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将抓住资管新生态的历史性机遇,在机构业务与渠道业务方面持续加强,全力推进养老金业务,积极发展包括MoM在内的新型业务,提升跨境主动管理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零售方面,公司将扩大投入资源,继续深耕零售市场,拓展零售渠道,进一步提升渠道服务能力,继续以大类资产配置工具型产品为核心完善产品布局,打造稳定输出的投资能力。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公司将抓住中国存量经济改革和新经济发展的机会,不断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股权投资能力,进一步扩大基金在管规模,战略性布局区域型基金,完善丰富母基金、公司股权、主题型产品等多元另类产品线。此外,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特点和市场惯例,公司将运用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支持新基金和新业务的开拓。
(五)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运用资本金的主要业务领域之一,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发展传统资本金业务,提升融资融券、衍生品等业务的规模,另一方面增加资金投入以加速财富
管理业务的整合和转型。公司将继续加大财富管理平台建设力度,强化提供“财富规划+资产配置”解决方案的能力,探索并着力推动业务模式创新。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财富服务中心能力,继续加强私人财富顾问团队的建设,推动包括公募养老目标基金及家族信托等财富规划产品的发展;持续优化升级线上服务平台,提升客户体验,推进数字营销平台建设;增加客户覆盖范围,提升客群的积累和资产的沉淀能力;持续加快推进与中金财富证券的整合,实现客户分层覆盖,建立统一的业务支持体系,并发挥平台协同效应。
(六)金融科技及数字化转型
公司始终重视信息技术,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技术战略规划,公司将逐年加大对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积极推动公司的数字化实践。
首先,业务系统方面,公司将继续扩充已有系统并加大开发新系统。机构业务领域,公司将继续发挥自主研发优势,在绝大多数系统为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零售业务领域,一方面将结合与中金财富证券的整合,积极推动零售业务的升级,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另一方面,继续推动与股东方腾讯成立合资技术公司,探索财富管理和零售经纪业务向金融科技驱动的模式转型,结合公司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广覆盖优势与股东方的能力与资源等内外部力量,推动生态圈建设。
其次,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运营管理系统的资源投入,提升中后台的自动化水平。针对日益复杂的公司业务,为满足内部管理需求和外部监管要求,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对合规风控系统的投入,提升合规风控管理的系统化、数字化程度。
第三,公司将持续改造和完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保证公司稳定、高效和安全运营。未来,公司将通过技术服务的方式扩大业务,为合作券商和机构客户提供技术平台服务,打造公司业务和技术生态圈。
(七)国际化发展
公司在国际化经营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始终重视对国际化战略的研究。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拓展海外网络及业务布局。一是配合国际业务需求,继续推进公司在主要海外资本市场申请业务牌照事宜;二是延续内生性发展,加大投入,充实团队;三是继续跟踪研究合适的并购及合作机会,加快海外拓展步伐。特别是积极探索通过收
购、自建等形式强化“一带一路”沿线的网络布局,发挥公司在研究、投行和投资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随着中国经济更深地融入全球经济,产业链上更加融合,公司将投入更多资本,更好地服务全球企业客户的综合跨境需求。针对全球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公司一方面配合国内机构及个人在全球分散投资与风险的需要,大幅加强跨境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另一方面利用跨境研究及跨境平台的优势,主动加强对国际机构的覆盖并推介中国资产、中国市场,加大外资引进力度,服务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资产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水平将有所下降,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更充足的资本和更优的资产结构将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战略实施提供有利保障。
2、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净资本和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相应上升,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将高于公司发行时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对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净资本规模将大幅提升,与净资本规模挂钩的各项业务空间将显著增大,公司业务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有效增强。公司将借助本次发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传统优势业务的规模,推进创新业务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的境内外业务发展。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是,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运用到充分实现收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其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
现。同时,募集资金所产生的收益还受到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等诸多外部条件的制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管理风险
1、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前提和保证。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但是随着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业务及产品的发展和创新,公司用以识别、计量、监控风险的模型和相关数据信息可能无法持续保持准确和完整,公司应对和管理风险的措施和流程可能无法持续保证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其有效性受到员工对于各项政策、流程实际执行情况的影响,使得公司存在不能及时规避不可预测的风险,或无法及时、有效采取合理措施缓释或降低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类型的多元化、产品及交易结构的复杂化、创新业务的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逐步增加,以及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不断增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若出现员工操作不当、职务舞弊或违法违规等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管理或员工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准则而使本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属于受严格监管的行业,在资本市场日趋成熟、证券公司不断开拓新型业务的同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员工未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采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
施等,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分类评级、品牌声誉、创新业务资格申请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中金香港、中金财富证券、中金资本、中金基金、中金浦成、中金期货等一级控股子公司,此外还有一级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未来可能还将采用出资新设或者收购等方式增加其他控股或参股公司。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且业务范围涵盖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投资管理、财富管理等诸多领域,若该等控股子公司不能有效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其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出现漏洞或失误,则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参股公司与本公司相对独立,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发现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参股公司存在的风险漏洞或内部控制失误。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失效的或有缺陷的内部程序、信息技术系统、人为因素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为严格控制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全方位的操作风险管理措施,并持续从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流程梳理等方面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然而,由于操作风险本身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公司未来发展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事件,并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还面临交易所、托管银行、结算代理人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故障、缺陷或者终止带来的风险,上述情况将会对公司执行交易、服务客户和管理风险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业务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客户自身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客户信息技术系统出现故障、缺陷或者中止,亦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已制定严格的措施与机制保护客户资料及机密信息,但无法确保公司的服务提供商、交易对手方、可接触客户资料及机密信息的员工或其他方均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从而可能使本公司声誉受损、被采取监管措施或承担赔偿责任,继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信息科技风险
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均不同程度地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随着公司新业
务的推出和业务规模的扩张,信息技术系统需要不断升级、更新、整合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已建设较为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在业内拥有良好的技术领先优势。然而,若公司在新兴技术的应用上未能跟上金融及信息技术行业的进步,信息系统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及不断提升的客户需求,公司的业务扩张及创新发展将受到限制,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因人为错误、电脑病毒、网络攻击、自然灾难等故障事件而受损或中断,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和处理交易的能力和速度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6、业务资格不被批准、被暂停或者被取消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需要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取得业务资格后持续受到该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是否批准业务资格或者监管业务开展情况时,通常会考察公司在资本充足情况、风险管理能力、公司治理能力、专业人员、机构设置和合规运营等方面的表现。若公司在上述方面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暂停、取消业务资格或者业务资格期满后不再续批、不批准新业务资格等,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或者继续开展业务、前期投入无法收回以及在该等业务领域落后于竞争对手,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7、利益冲突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和客户基础的不断扩大,处理潜在利益冲突对公司至关重要。利益冲突可能来自于公司不同的部门之间、公司与客户之间、公司的客户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或公司的客户与员工之间。本公司建立了全面的识别和管理利益冲突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但识别和处理利益冲突相当复杂且困难,如果本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和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可能会损害公司声誉和削弱客户对公司的信心,甚至可能引致司法诉讼或者监管措施,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8、人才不足及流失风险
证券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能否成功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能否招聘和挽留对证券金融市场拥有深刻的理解、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的员工。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行业发展迅速以及金融行业外资准入的逐步放开,证券行业的人才竞争日趋激
烈。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创新业务的大力发展,本公司对新增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增加。虽然公司一向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并借鉴先进的国际经验建立了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但若公司现有的激励约束政策未能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人员,或现有人才无法满足业务扩张及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仍将面临人才不足及流失的风险。
9、反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我国已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
公司已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制度和程序,但该等制度和程序可能无法完全发现和防止本公司被他人利用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非法行为。如果本公司未能完全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可能会面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等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道德风险
公司在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均可能会面临员工的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包括不当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未经授权交易、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风险、玩忽职守、伪造公司印章、非法集资、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公司针对员工可能发生的不当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以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的不当个人行为。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可能不能及时发现所有可疑交易和违规行为,也不能确保任何员工未来不会发生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此类行为一旦发生,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处罚等风险。
11、重大诉讼和监管调查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在业务开展、产品设计与销售、信息披露、承销保荐、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因员工不当行为、工作过失、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面临诉讼、仲裁或监管部门调查。该等诉讼、仲裁或监管调查可能导致公司产生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从而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同时,该等诉讼、仲裁或监管调查亦可能使得公司蒙受严重声誉损害,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子公司作为承销团成员之一,参与Luckin Coffee Inc.(以下称“瑞幸咖啡”)2019年5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项目以及2020年1月股票增发和可转债发行项目并担任联席簿记管理人。同时公司另一子公司亦有参与对瑞幸咖啡股东HaodeInvestment Inc.的银团贷款。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公告称其公司内部特别委员会经调查发现其首席运营官及其部分下属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存在包括虚增交易在内的某些不当行为,受该事件影响,瑞幸咖啡股价出现大幅下跌并已经从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公司下属境外子公司中金香港证券因为瑞幸咖啡提供承销服务被列为集体诉讼的共同被告方,公司在相关集体诉讼中存在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但是实际承担赔偿的风险较小。未来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亦有可能因为其他项目被列入集体诉讼的共同被告方,或存在其他潜在的被提起诉讼、仲裁或监管调查的风险。
12、声誉风险
公司的声誉和客户信任对公司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公司声誉有助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资源。但是,公司及员工的不当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现有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客户投诉、监管调查或处罚、历史遗留问题、网络上的不实报道或传言、敏感负面新闻的舆论传播等均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评价,使公司品牌和声誉遭受影响或损失,进而存在导致现有或者潜在客户对公司失去信任,从而不愿意选择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3、房屋土地风险
公司利用自有房产和租赁房产开展业务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少数自有房屋和租赁房产的权属或者手续尚未完善,虽然该等尚未完善的权属或者手续并不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未来仍可能发生因该等权属和手续不完善导致公司需要重新选择营业场所并产生额外搬迁费用的情形。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的一项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被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行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实施动态监管。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调整了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方法,增设了资本杠杆率不低于8%的监管标准,明确了具体业务条线的指标监管要求。2020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一步增强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2020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将本公司等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待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逐步过渡至直接基于合并报表实施风控指标监管,相关并表监管指标口径尚待进一步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但净资本规模相较大型上市券商仍偏小,由于境内外各项业务规模,尤其是资产负债表业务的规模不断扩大,杠杆率不断提升,资本杠杆率等主要监管指标的压力日益增加,对公司的净资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母公司风险覆盖率分别为137.16%、133.58%、132.49%和159.56%,资本杠杆率分别为10.40%、10.55%、
10.47%和13.26%,临近各自预警标准线。
此外,证券市场波动或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也可能导致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出现较大波动。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业务经营规模,导致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无法符合监管要求或持续低于预警线,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公司的部分业务开展进行限制,或对公司采取处罚、不批准新业务资格等措施,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信用及减值风险
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固定收益投资、衍生品交易、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等。交易对手、借款人和证券发行人拖欠大额款项、严重违约或信用程度下降均可能产生无法履约或履约能力下降的信用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时可能会面临客户无法按期履行债务责任或公司所持抵押
品价值下降的风险。如果客户无法按期履行清偿债务责任或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最低比例且未能按期足额追加担保,公司可能会对抵押品进行强制平仓,而强制平仓结果受到抵押品价值变化和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影响,从而可能使公司承担重大损失,或引致与客户的纠纷而面临司法诉讼风险及开支。公司从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时可能面临质押股票价值大幅下降或无法强制执行包含受限制股份抵押品的风险,从而可能使公司承担重大损失,或引致与客户的纠纷而面临司法诉讼风险及开支。公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可能会面临客户无法按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风险。如果客户无法按期足额追加保证金,公司可能会对客户账户持仓进行强制平仓,而强制平仓结果受到资产价值变化和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影响,从而可能使公司承担重大损失,或引致与客户的纠纷而面临司法诉讼风险及开支。尽管公司长期注重对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的分散投资,且所投资产品信用评级较高,但公司仍面临由于证券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信用评级、拖欠债务状况和违约比率评估结果的恶化及市场环境的不利变化等因素影响而导致所持固定收益证券价值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场内场外均与客户或交易对手开展衍生品交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由于相关产品及交易结构复杂,场外交易亦不存在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公司面临相关客户或交易对手无法按期履行交易约定或公司所持标的资产价值下降的信用风险。
公司还面临所持金融资产减值以及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减值的风险。公司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种类较多、规模较大,底层资产结构及风险情况较为复杂、所处市场环境存在一定波动,如果相关资产价值出现明显下降,则公司将面临资产减值的风险,并可能承担相应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所持金融资产类别或交易对手过度集中,且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交易和风险缓释策略,导致公司无法通过风险管理政策有效管理信用及减值风险,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因开展信用经纪业务、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相关经营活动而于报告期末形成部分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如交易对方出现流动性问题或偿付能力下降,则公司将面临部分款项预计无法收回的风险并产生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每年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因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自身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等原因导致商誉
的账面价值无法通过使用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全部收回,从而产生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在经营环境和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大幅波动或短期资金调度受阻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及时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支付到期债务或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公司长期持有充足的未被抵押的、高流动性的优质资产作为流动性储备,并不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抵御流动性风险、满足短期流动性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风险指标,如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持续满足监管标准。但由于公司境内外业务经营及资金使用实体众多、资产负债表业务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可能出现例如融资融券业务大幅增长、客户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向衍生品交易对手大规模兑付保证金及已实现收益、投资银行业务发生大额包销、资产负债期限产生错配等情况。如果公司在上述情况下无法维持良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则在外部融资来源受限、融资成本高企、跨境资金调度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短期资金缺口,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利率及汇率风险
公司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所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面临利率风险。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自融资融券业务、存放同业款项、其他债权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且与市场利率紧密挂钩。如果相应市场利率出现下降,则公司利息收入可能明显减少。同时,公司利息支出主要来自发行债务工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和客户资金存款,亦与市场利率紧密挂钩。如果相应市场利率出现上升,则公司利息支出可能明显增加。此外,利率大幅波动也会使得公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与利率挂钩的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所持有的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相较于主要同业券商,公司的境外业务规模占比较大,以外币结算的金融工具规模亦相对较大,且主要集中为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资产负债。如果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波动,将造成公司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金融工具价值产生较大波动。此外,在汇率变动原因复杂和外汇流
动管制的环境下,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合适的对冲策略,则汇率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尽管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但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及收益情况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证券行业竞争环境变化以及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影响。该等因素使得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和收益情况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上市后的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资金投入使用和效益产生有一定时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下降的风险。
2、H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A股股价的风险
本公司已经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也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A股和H股市场在交易量、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A股和H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不一致。此外,本公司H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对A股股价造成影响,反之亦然。
3、主要股东未能履行承诺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为了保证公司独立规范运营,并使公司符合监管规定,公司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海尔金控就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等事项做出了有关承诺。尽管公司主要股东一向注重商业信誉,但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主要股东的行为,如果公司主要股东未能严格履行承诺,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和业务发展以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损害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4、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自然灾害和疫情,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以及罢
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以及不可克服性的特点。近年来我国曾多次发生自然灾害或疫情,该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事发当地的经济发展都构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不能确保未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会妨碍公司或者公司客户的运营,从而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未能支付股利的风险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须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中较低者为基础,在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法定盈余公积和风险准备金计提额后,方能支付股东股利。因此,公司可能没有足够的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派发股利,存在未能支付股利的风险。此外,本公司派发股利需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派发。股利派发金额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资金支出和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公司不能确保未来一定会派发股利以及何时派发股利。同时,由于派发股利金额和派发时间的变化,部分股东可能会对公司的股利派发不满意,从而导致公司股利分配存在潜在纠纷。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保荐承销协议、资产管理合同和基金管理合同等。
(二)公司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7宗。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2宗。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且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
联系人发行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010-6505 1166010-6505 1156 孙男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021-2315 3888021-2315 3500
崔洪军、张正平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010-6656 8888010-6656 8390
王大勇、马
锋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0755-88670700
0755-8240
0862
陈亮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021-3338 9888021-5404 7982 俞力黎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010-6622 9000010-6657 8964 李庆文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010-5878 5588010-5878 5566
苏峥、黄晓
雪联席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010-8560 6888010-8560 6999
刘速、高巍、肖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010-8520 7888010-6508 8781
文启斯、韩云飞、方烨、华文伟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010-6588 1818010-6588 2651
江叔宝、王斌录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021-5870 8888021-5889 9400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021-6880 8888021-6880 4868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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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0年10月14日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10月19日申购日期: 2020年10月20日缴款日期: 2020年10月22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阅招股说明书和备查文件,也可以到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和备查文件。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四、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网站:www.cicc.com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