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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10月15日,会议在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安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4)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5)。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融资不超过3亿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贯金和府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期限三年,利率为五年期LPR+10BP(浮动利率)的贷款用于贯金和府一期开发建设,并授权经理团办理该笔贷款相关手续及抵押物变更(如需)等相关事宜。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不超过2.5亿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格莱美城项目二组团(四期)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三年,利率为一年期LPR+90BP(浮动利率)的贷款用于格莱美城二组团(四期)开发建设,并授权经理团办理该笔贷款相关手续及抵押物变更(如需)等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

五、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0年度业绩责任书的议案》;由于董事艾云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李尚昆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两位均需签订业绩责任书,故艾云先生、李尚昆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团购并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房屋团购事项可给公司带来可观的净利润和稳定的资金流,有助于公司快速回笼资金,可保证公司的经营性资金需求并且更好的实现费用控制,同时彰显公司国企社会责任感。

董事会同意:公司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房屋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服务中心团购并与其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经理团按照框架协议内容推动并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前提条件后签定正式团购协议等。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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