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8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