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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业务数据Hha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Zeyu Intelligent Power Co.,Ltd.)

(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首首次次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票票并并在在创创业业板板上上市市

招招股股说说明明书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

1-1-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2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10月9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对国家电网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领域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信息化行业中的输变电、配电领域。公司主要为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各期来自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69%、61.03%、75.83%和50.40%,销售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其他电力领域市场,但是新市场开拓前期投入大、时间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短期之内公司对国家电网相关单位依然存在较强的依赖。如国家电网调整电力信息化领域的投资计划、采购模式或公司产品服务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国家电网相关单位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主要原材料由SDH设备、OTN设备、交换机和路由器等通讯设备构成。我国通讯设备生产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华为、中兴通讯、华三通信、烽火通信、贝尔通信等品牌通讯设备厂家为代表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已与中兴通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公司与其他通讯设备厂商也建立了合作关系,但若因贸易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供应商无法正常供货,或大幅提高价格,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生产运营,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力信息化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实际需求,也与宏观经济形势、相关产业政策及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虽然国家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引导和支持电力信息化行业投资建设、电力需求侧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电力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是如果今后我国宏

1-1-4

观经济形势或国家的相关政策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电力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或者电力信息化投资建设速度放缓、投资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智能电网数字化建设的深入推进,电力信息化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发展前景的不断向好,持续吸引着新企业不断进入,加之行业内现有企业投入的不断加大,行业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的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五)存货快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价值分别为10,890.92万元、19,576.40万元、37,810.60万元和45,585.68万元,存货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存货周转率为1.83、1.21、0.93和0.18,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

虽然公司各期末均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仍然存在未来由于电力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而导致公司部分订单实施或验收时间推后、甚至无法完成项目验收的情形,致使公司存货发生大额减值,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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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4

目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一般术语 ...... 10

二、专用术语 ...... 11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8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19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 ......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 23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4

一、创新风险 ...... 24

二、技术风险 ...... 24

三、经营风险 ...... 24

1-1-6四、内控风险 ...... 26

五、财务风险 ...... 27

六、发行失败风险 ...... 28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 28

八、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 2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29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1

四、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5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38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38

七、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39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3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4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 50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的兼职情况 ...... 55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56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5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 57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60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61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62

十八、公司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63

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64

1-1-7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 6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9

三、发行人竞争能力 ...... 108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15

五、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18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121

七、发行人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28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128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13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35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35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5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155

四、资金占用情况 ...... 156

五、公司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58

六、同业竞争 ...... 16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6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0

一、财务报表 ...... 170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174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175

四、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及指标分析 ...... 175

五、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经营状况 ...... 177

六、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77

七、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更正 ...... 177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 238

九、分部信息 ...... 239

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40

1-1-8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241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 243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 261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72

十五、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284

十六、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85

十七、盈利预测 ...... 285

十八、股份支付 ...... 28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7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287

二、项目投资背景 ...... 28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9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必要性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 303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04

六、未来发展与规划 ...... 30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11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11

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13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16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16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317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2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6

一、重要合同 ...... 336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3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8

四、其他 ...... 338

第十二节 声明 ...... 340

1-1-9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4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4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4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4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4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6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47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48

第十三节 附件 ...... 349

一、备查文件 ...... 349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349

1-1-10

第一节 释 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名词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泽宇智能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泽宇有限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泽宇工程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加华枫泰数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前身)
泽宇设计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泽宇新森江苏泽宇新森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张剑
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
沁德投资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沃泽投资常州沃泽慧宇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嘉泽投资南通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西沃里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柜既达柜既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柜栾国际上海柜栾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泽惠沁江苏泽惠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恩泽沁源北京恩泽沁源电器有限公司
泓宇惠江苏泓宇惠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电联高科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电联华丰数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润源宇江苏润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源濠元南京源濠元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加华枫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南京源濠元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前身)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1-11

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兴通讯、中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汇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锦天城律师、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
上市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本次发行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00万股
本招股说明书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用术语

三型两网指坚强智能电网与泛在电力物联网,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和共享型企业,系国家电网于2019年提出的战略发展规划中相关核心内容
智能电网是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电压等级,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融合的现代电网
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围绕电力系统各环节,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具有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特征的智慧服务系统,包含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四层结构
能源互联网通过综合运用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装置、储存装置和各种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石油网络、天然气网络等能源节点互联起来,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对等交换与共享网络。在电力能源方面,是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的结合
国调、网调、省调、地调、县调分别为国家电网调度、大区电网调度、省电力公司调度、地级市、县电力公司调度
骨干网一种大型网络结构,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城市的网络
光传输设备光传输设备指把各种各样的信号转换成光信号在光纤上传输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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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ECPE是CustomerPremiseEquipment的缩写,指客户前置设备,实际是一种有线信号和无线信号转发的接入设备
LoRaLoRa 是Long Range Radio的缩写,指远距离无线电,是semtech公司创建的低功耗局域网无线标准,它的特点是在同样的功耗条件下比其他无线方式传播的距离更远,实现了低功耗和远距离的统一
OTNOTN是OpticalTransportNetwork的缩写,指光传送网,是以波分复用技术为基础、在光层组织网络的传送网,也是新一代的骨干传送网
SDH
PCMPCM是Pulse-CodeModulation的缩写,指脉冲编码调制,是对连续变化的模拟信号进行抽样、量化和编码产生数字信号的一种调制技术。PCM设备主要完成低速信号的数字化转换,而后复用到标准的2M数字电路中进行传输
XPONXPON是新一代光纤接入技术,在抗干扰性、带宽特性、接入距离、维护管理等方面均具有巨大优势
Windows Server 2008微软服务器操作系统,是WindowsServer最稳固的操作系统,其内置的强化Web和虚拟化功能,是专为增加服务器基础架构的可靠性和弹性而设计
SQL Server 2008微软公司推出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可对数据进行查询、搜索、同步、报告和分析等操作
SQL Lite一款轻型的数据库,是遵守ACID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能够支持Windows/Linux/Unix等主流的操作系统,能够跟C#、PHP、Java等程序语言相结合
NetNumen U31统一网元管理系统,提供全网设备的统一管理,集中管理中兴通讯各专业网络设备,包括固网设备、多媒体设备、数据设备、IT设备等
Fedorarelease23一款操作系统,具有可靠性、易用性和强大功能等特点
RHELRHEL是RedHatEnterpriseLinux的缩写,是红帽公司发布的面向企业用户的Linux操作系统
Oracle10g甲骨文公司发布的一款数据库软件,在集群和单一系统配置中提供了业界领先的可伸缩性和可靠性
LTELTE是LongTermEvolution的缩写,指长期演进技术,是无线数据通信技术标准。LTE的当前目标是借助新技术和调制方法提升无线网络的数据传输能力和数据传输速度
EPON一种新兴的宽带接入技术,通过一个单一的光纤接入系统,实现数据、语音及视频的综合业务接入,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性,未来将成为一种主流宽带接入技术
GPONGPON(Gigabit-CapablePassiveOpticalNetworks)技术是基于ITU-TG.984.x标准的最新一代宽带无源光综合接入标准,具有高带宽,高效率,大覆盖范围,用户接口丰富等众多优点,被大多数运营商视为实现接入网业务宽带化,综合化改造的理想技术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 Geo-Information system,GIS)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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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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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9,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3,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2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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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交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2020-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97,572.08101,746.6044,798.5841,26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4,853.7434,818.1122,702.4119,839.2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45%68.91%50.61%51.94%
营业收入(万元)13,617.9445,464.3431,118.4227,321.38
净利润(万元)2,791.0010,888.695,950.295,43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791.0610,890.525,950.905,436.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176.579,720.875,487.055,365.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980.5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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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0-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稀释每股收益(元)0.220.980.580.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533.5626.944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297.4639,853.90-4,198.856,560.76
现金分红(万元)3,267.00-3,543.002,186.4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32.993.733.14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业务、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

公司拥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凭借在电力信息化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公司已具备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等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服务及方案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环节。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其中,公司所处的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是以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呈现出技术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的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前沿电力信息化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吸收等多种方式,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经验,取得了扎实的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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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系统集成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探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高可靠性产品设计和通信系统集成经验。近年来,随着国家电网4G无线专网的建设,公司成功开发了CPE无线终端、采集终端通信模块等产品,具有功能丰富、运行稳定可靠等优点,赢得了市场口碑。

调度数据集成领域:近年来,在调度数据集成技术基础上,公司调度数据技术向二次安防方向延伸,研发了具有行业先进水平数据加密、数据隔离技术,保障调度数据传输的安全。在电力监控系统方向,公司开发了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国网首批检测,开拓了调度数据网络新的市场。

变电站运维监护领域:公司以视频监控技术、图像识别技术、采集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为核心,在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开发了智能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等应用,提升变电站智能巡检、安全管控和智能运维水平,提升设备安全系数。该领域业务是公司新拓展业务,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信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期获得技术后发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系统集成技术和经验,以及近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已具有全面的技术能力和突出的创新能力。

(二)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与新旧产业的融合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的“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维业务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的“I6540 运行维护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和“I6540 运行维护服务”均属于其中规定的“0506 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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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符合“两业融合”的产业政策

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中央网信办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相较于行业内传统企业通常采用单一电力咨询设计、单一电力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等经营模式、业务链条相对较短、服务模式相对单一的特征,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打造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经营模式,集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于一体,充分延伸了业务链条,具备了以电力设计为先导、以系统集成为主线、贯穿工程施工以及后期运维服务的全过程、一体化、定制化、智能化的电力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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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人2018和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50.90万元和10,890.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87.05万元和9,720.87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等情况。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7,008.3037,008.30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7,325.747,325.74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876.122,876.12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 计57,210.1657,210.16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部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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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3,3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若公司决定实施高管及员工战略配售,则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具体方案并依法进行披露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持有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其中:承销费【】万元
保荐费【】万元
审计验资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
评估费【】万元
发行手续费【】万元
信息披露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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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江禹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联系电话:025-83387721传真:025-83387711保荐代表人:谢明明、吴韡项目协办人:梁言项目组其他成员:毕盛、赵岩、杨超群

(二)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顾功耘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联系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经办律师:宋正奇、马彧、郑豪

(三)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余强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联系电话:0571-88879894传真:0571-88879000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继佳、陈震

(四)验资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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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余强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联系电话:0571-88879894传真:0571-88879000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达华、刘木勇

(五)验资复核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余强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联系电话:0571-88879894传真:0571-88879000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继佳、陈震

(六)资产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幽燕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1202室联系电话:0571-88879992传真:0571-88879992-9780经办注册评估师:梁雪冰、卢怡

(七)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电话:0755-21899611传真:0755-218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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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4000010209200006013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2、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 月 日

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 月 日

5、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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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公司通过在自身发展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和创新,构建起了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新模式,该业务模式实现了传统产业与新业务模式深度融合,推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也属于国家大力发展培育的新业态、新模式。但公司模式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如公司不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技术变革和用户需求的变化,进而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完善和创新,则公司可能面临盈利能力下滑和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经过多年投入和积累,在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形成了较好的技术积累,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快速发展。但公司所处的电力信息化行业具有技术更迭迅速、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要求公司对电力行业的技术及行业发展趋势有深刻和准确的把握。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身技术研发速度和产品技术水平不能持续符合当前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竞争力将会被削弱,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经营风险

(一)对国家电网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领域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信息化行业中的输变电、配电领域。公司主要为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各期来自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69%、61.03%、75.83%和50.40%,销售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其他电力领域市场,但是新市场开拓前期投入大、时间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短期之内公司对国家电网相关单位依然存在较强的依赖。如国家电网调整电力信息化领域的投资计划、采购模式或公司产品服务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国家电网相关单位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而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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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主要原材料由SDH设备、OTN设备、交换机和路由器等通讯设备构成。我国通讯设备生产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华为、中兴通讯、华三通信、烽火通信、贝尔通信等品牌通讯设备厂家为代表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已与中兴通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公司与其他通讯设备厂商也建立了合作关系,但若因贸易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供应商无法正常供货,或大幅提高价格,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生产运营,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力信息化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实际需求,也与宏观经济形势、相关产业政策及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虽然国家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引导和支持电力信息化行业投资建设、电力需求侧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电力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是如果今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或国家的相关政策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电力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或者电力信息化投资建设速度放缓、投资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智能电网数字化建设的深入推进,电力信息化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发展前景的不断向好,持续吸引着新企业不断进入,加之行业内现有企业投入的不断加大,行业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的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五)业务区域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是江苏省内知名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在江苏市场具备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苏省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1.23%、82.04%、67.53%和62.05%。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仍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内,公司在巩固现有优势地区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力量继续拓展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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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如果江苏省电力投资规模下降或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在开拓新的地区市场上未达预期,则有可能受到现有优势地区未来发展空间限制,成为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因素之一。

(六)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信息化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电网企业垂直管理的特性,决定了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策、管理流程都有较强的计划性。一般而言,电网企业在项目实施时间安排上,通常为每年前两个季度开始分批逐步开展项目招标和项目启动工作,在第三、四季度组织实施,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在年末进行正式验收。因此,发行人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业绩呈现出季节性不均衡的特点,业绩的季节性波动将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75.28%,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仍超过50%。尽管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存在通过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当影响的可能性,从而损害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二)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高效运作的内部管理体系,打造了一支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成熟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将在运营管理、人员储备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若公司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公司规模扩张迅速、及时调整和完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整体竞争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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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因此技术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高水平研发技术人才的稳定性极为重要,未来不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存货快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价值分别为10,890.92万元、19,576.40万元、37,810.60万元和45,585.68万元,存货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存货周转率为1.83、1.21、0.93和0.18,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

虽然公司各期末均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仍然存在未来由于电力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而导致公司部分订单实施或验收时间推后、甚至无法完成项目验收的情形,致使公司存货发生大额减值,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7.71万元、7,141.99万元、4,362.33万元和2,948.24万元。虽然报告期公司主要客户是国家电网相关下属单位,该类客户资信良好,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但仍不能排除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风险。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泽宇设计已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泽宇设计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公司目前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发生变化,或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无法继续展期,可能使公司无法全部或部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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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足等原因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若不能按计划顺利完成,则会直接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及公司预期收益;且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不能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八、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则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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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eyu Intelligent Power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85592266C
注册资本99,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剑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变更设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公司住所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邮政编码226002
联系电话0513-85359899
传真号码0513-85359800
互联网址http://www.zeyu99.com/
电子邮箱zeyu@zeyu99.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杨天晨
电话0513-8535989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泽宇有限设立

2011年11月18日,张剑、润源宇、泓宇惠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剑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润源宇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泓宇惠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根据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瑞会内验(2011)第333号),截至2011年11月14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11月18日,泽宇有限完成设立并取得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69100006784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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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张剑货币4,000.004,000.0080.00%
2润源宇货币500.00500.0010.00%
3泓宇惠货币500.00500.0010.00%
合 计-5,000.005,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

2018年12月21日,经泽宇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泽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泽宇有限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其截至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字 [2018]4711号)中的净资产额(即人民币157,781,239.57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95,410,000.00元,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62,371,239.5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31号)审验。由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点变更以及股份支付等事项的追溯,公司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289号),上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减少18,449,281.38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139,331,958.19元,其中折为股本95,410,000.00股,计入资本公积43,921,958.19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8年12月24日,泽宇智能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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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剑70,000,000.0073.37
2沁德投资10,000,000.0010.48
3沃泽投资5,410,000.005.67
4褚玉华5,000,000.005.24
5夏根兴5,000,000.005.24
合 计95,410,0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泽宇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7年9月27日,泽宇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其中,由股东张剑认缴出资2,200万元,褚玉华认缴出资300万元,新增股东夏金裕认缴出资500万元。

该次认缴增资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增资,褚玉华为实际控制人张剑之母,夏金裕为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父,认缴增资价格为1.6元/注册资本,定价参考2017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注册资本为依据。

2017年11月27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元)认缴出资比例(%)
1张剑70,000,000.0087.50
2褚玉华5,000,000.006.25
3夏金裕5,000,000.006.25
合 计80,000,000.00100.00

2、泽宇有限股权转让及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出资缴款

2017年11月30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形成会议决议,同意夏金裕以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泽宇有限的6.25%的认缴股权转让给夏根兴,并于同日夏金裕与夏根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次认缴出资股权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股权调整,夏根兴系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弟,由于前次夏金裕认缴增资未履行实际出资,故按照0元对价转让。

1-1-32

张剑、褚玉华于2017年12月4日对前次认缴出资履行了出资缴款,夏根兴于2017年12月12日对该次受让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缴款。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4号),截至2017年12月12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7年12月9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
1张剑70,000,000.0087.50
2褚玉华5,000,000.006.25
3夏根兴5,000,000.006.25
合 计80,000,000.00100.00

3、泽宇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年12月21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吸收沁德投资、沃泽投资为公司新股东,合计增资1,541.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9,541万元。新股东沃泽投资出资865.60万元,其中5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324.6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沁德投资出资1,6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该次增资价格为1.6元/注册资本,定价参考2017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注册资本为依据协商确定,该次新增股东沁德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沃泽投资为实际控制人亲属及朋友的持股平台。

根据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6号),截至2017年12月27日,泽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541万元。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

1-1-33

核。2017年12月27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完成,泽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
1张剑70,000,000.0073.37
2沁德投资10,000,000.0010.48
3沃泽投资5,410,000.005.67
4褚玉华5,000,000.005.24
5夏根兴5,000,000.005.24
合 计95,410,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阶段

1、股份公司成立

2018年12月21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泽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泽宇有限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其截至基准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4711号)中的净资产额(即人民币157,781,239.57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人民币95,410,000.00元,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62,371,239.5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总股份数为95,4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整体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31号)审验。

由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点变更以及股份支付等事项的追溯,公司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289号),上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减少18,449,281.38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139,331,958.19元,其中折为股本95,410,000.00股,计入资本公积43,921,958.19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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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8年12月24日,股份公司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完成后,泽宇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剑70,000,000.0073.37
2沁德投资10,000,000.0010.48
3沃泽投资5,410,000.005.67
4褚玉华5,000,000.005.24
5夏根兴5,000,000.005.24
合 计95,410,000.00100.00

2、股份公司增资

2019年1月15日,泽宇智能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泽宇智能将注册资本由9,541万元增加至9,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59万元由张剑追加出资。张剑出资610.30万元,其中35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1.30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该次增资价格为1.7元/股,定价参考当时整体变更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根据上海仁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沪仁前验[2019]027号),截至2019年2月2日,泽宇智能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59万元。2020年3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0777号),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

2019年1月31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向泽宇智能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完成后,泽宇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剑73,590,000.0074.33
2沁德投资10,000,000.0010.10
3沃泽投资5,410,00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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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褚玉华5,000,000.005.05
5夏根兴5,000,000.005.05
合 计99,000,000.00100.00

四、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发生的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一)收购泽宇设计、泽宇工程100.00%的股权

1、收购泽宇设计、泽宇工程(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所履行的程序2017年9月27日,泽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泽宇有限购买张剑及褚玉华分别持有的泽宇设计81.62%及18.38%的股权;购买张剑及夏金裕分别持有的泽宇工程80.00%及20.00%的股权。

2017年9月27日,泽宇设计召开股东会,同意张剑、褚玉华分别将其所持有泽宇设计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泽宇有限;泽宇工程召开股东会,同意张剑、夏金裕分别将其所持有泽宇工程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泽宇有限;2017年9月27日和2017年9月28日,泽宇有限就两家公司股权购买事宜分别与张剑、褚玉华及夏金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泽宇有限分别向张剑、褚玉华及夏金裕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2017年11月29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本次重组完成后,泽宇设计及泽宇工程成为泽宇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收购泽宇设计、泽宇工程的背景及原因

本次重组前,泽宇有限、泽宇设计及泽宇工程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剑和夏耿耿,张剑持有泽宇有限87.50%的股权、持有泽宇设计81.62%的股权、持有泽宇工程80.00%的股权;其中,泽宇有限主营业务为向电力系统企业提供系统集成类产品和服务,泽宇设计主营业务为向电力系统企业提供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服务,泽宇工程主营业务为向电力系统企业提供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三家公司经营业务存在较强的协同性。为保证发行人的业务完整性及避免同业竞争,泽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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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2017年11月分别收购了泽宇设计及泽宇工程100.00%的股权。

3、收购泽宇设计及泽宇工程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1)本次重组的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泽宇设计情况如下:

序号原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受让方转让价格(万元)
1张剑888.0081.62泽宇有限1,243.30
2褚玉华200.0018.38279.98
合 计1,088.00100.00-1,523.28

本次收购泽宇设计100.00%股权的价格为1,523.28万元,系参考当时泽宇设计账面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本次收购泽宇工程情况如下:

序号原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受让方转让价格(万元)
1张剑1,600.0080.00泽宇有限2,170.99
2夏金裕400.0020.00542.75
合 计2,000.00100.00-2,713.74

本次收购泽宇工程100.00%股权的价格为2,713.74万元,系参考当时泽宇工程账面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2)本次收购价格的合理性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泽宇设计进行了评估,并于2020年3月11日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4011号),截至2017年11月30日,泽宇设计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3,345.06万元,总负债2,171.71万元,净资产1,173.34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3,700.30万元,总负债2,171.71万元,净资产为1,528.59万元,净资产增值355.24万元,增值率30.28%。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泽宇工程进行了评估,并于2020年3月11日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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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4010号),截至2017年11月30日,泽宇工程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3,978.67万元,总负债1,523.17万元,净资产2,455.5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4,243.94万元,总负债1,523.17万元,净资产为2,720.78万元,净资产增值265.28万元,增值率10.80%。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泽宇智能收购泽宇设计100.00%股权和泽宇工程

100.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合理。

(二)转让持有西沃里的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前,西沃里为泽宇工程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酒类批发,与公司业务相关性不强。2017年9月25日,西沃里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张燕燕受让泽宇工程持有的西沃里80.00%股权和张剑持有的西沃里20.00%股权,并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次股权转让张燕燕未支付转让款。2017年12月张燕燕将持有的西沃里100.00%股权转让给张剑,张剑于2017年12月向泽宇工程支付了受让西沃里80.00%股权转让款410.86万元。本次转让价格系根据西沃里账面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

(三)资产重组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一年(2016年),泽宇设计和泽宇工程的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合计后占泽宇有限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泽宇设计泽宇工程泽宇有限比例
ABC(A+B)/C
资产总额3,359.673,766.5621,239.7633.55%
营业收入3,237.512,898.9219,999.0030.68%
利润总额1,453.90590.805,208.0439.26%

注:上述泽宇工程为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包含了西沃里财务数据。

本次重组前一年,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泽宇设计和泽宇工程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泽宇有限相应项目的比例均未超过50%,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完成后泽宇设计、泽宇工程的资产、业务、人员均进入合并范围,完善了公司业务结构和产业链,有利于发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优势,并完善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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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1-1-39

(二)内部组织结构图

七、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泽宇设计、泽宇工程,1家控股子公司泽宇新森。

1、泽宇设计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81013335F
成立时间2011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1,08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泽宇智能持股100.00%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电力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勘察、测量、测绘;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电网咨询设计业务和配电网咨询设计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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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单位:万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9/12/31 2019年度6,367.723,379.89762.32
2020/06/30 2020年1-6月5,371.733,643.62-14.95

2、泽宇工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5455676M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章锐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泽宇智能持股100.00%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数据网络工程安装施工,通讯工程安装施工,电子工程安装施工,楼层计算机网络安装施工工程,电缆工程安装施工及以上工程的维护;数据网络技术、通讯网络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数据网络设备、通讯网络设备销售及租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根据电力客户需求提供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包含通信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配电自动化施工、定制化运维服务、网络优化、培训提升等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单位:万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9/12/31 2019年度14,720.999,054.021,506.20
2020/06/30 2020年1-6月16,377.459,637.81479.60

3、泽宇新森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新森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WJ0589C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泽宇智能持股51%,吴世海持股49%

1-1-41

经营范围智能设备、输配电设备、发电组件、高低压成套设备、电网通讯设备、电力检修设备、消防产品、防洪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施工、维护;电力工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检修、维护、试验及测试;红外测温、电能质量测试;电力技术、消防技术、软件技术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吴世海专门从事电缆附件业务,发行人与其合作成立泽宇新森目的在于专业从事智能电网以外的其他电力业务开发,泽宇新森尚未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单位:万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9/12/31 2019年度95.0395.03-3.73
2020/06/30 2020年1-6月94.9094.90-0.12

(二)参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开设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泽宇设计、泽宇工程的分公司情况如下:

1、泽宇设计北京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泽宇设计北京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DDBB3L
负责人李建丰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0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三层东壹区304-005号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泽宇设计南京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泽宇设计南京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NGEPL6Y
负责人汪婷婷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日

1-1-42

营业场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99号911室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泽宇设计安徽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泽宇设计安徽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9C0QXA
负责人李炜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0日
营业场所合肥市包河区万达茂B座4911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泽宇工程盐城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泽宇工程盐城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MA1NXQE425
负责人夏金洋
成立时间2017年5月6日
营业场所盐城市亭湖区西亭路35号滨河人家2#楼四楼B67(18)
经营范围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为公司联系接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泽宇工程淮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泽宇工程淮安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11MA1MMYDP9F
负责人张广春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6日
营业场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国际装饰城A、B区163室
经营范围数据网络工程安装施工,通讯工程安装施工,电子工程安装施工,楼层计算机网络安装施工工程,电缆工程安装施工,数据网络设备、通讯网络设备销售及租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木材、土特产品、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电力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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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剑73,590,000.0074.33
2沁德投资10,000,000.0010.10
3沃泽投资5,410,000.005.46
4褚玉华5,000,000.005.05
5夏根兴5,000,000.005.05
合 计99,000,000.00100.00

1、张剑

张剑,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0219670929****,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32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2、沁德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沁德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耀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路11号南通金融科技城33号楼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1MA1UQNUQ4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沁德投资为持股平台,仅持有发行人股份,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9/12/31 2019年度1,596.911,600.1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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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020年1-6月1,600.191,600.19330.0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沁德投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公司任职情况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嘉泽投资-214.4013.40
2章锐副总经理208.0013.00
3张剑董事长149.739.36
4陈蒙财务负责人128.008.00
5陈益波副总经理96.096.01
6孔乐副总经理96.006.00
7王晓丹副总经理94.085.88
8杨贤技术研究院院长48.003.00
9赵耀泽宇工程副总经理47.892.99
10丁伟泽宇设计副经理42.122.63
11刘永洁销售一部副经理32.002.00
12周跃采购部经理32.002.00
13张晓飞财务部副经理32.002.00
14徐勇泽宇工程安全员24.601.54
15管俊泽宇工程部门经理24.001.50
16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24.001.50
17杨焜泽宇设计设计员24.001.50
18罗聃聃泽宇工程部门经理23.961.50
19季能能泽宇工程部门经理23.961.50
20吴新兵泽宇设计部门经理23.921.50
21吴海彬泽宇工程部门经理23.921.50
22张红旗泽宇设计部门经理23.881.49
23李炜泽宇设计部门经理23.871.49
24王智鹏办公室副经理20.401.28
25张广春泽宇工程部门经理16.001.00
26李建丰销售二部副经理16.001.00
27李世晨泽宇工程总经理助理15.951.00
28王亚春技术研究院研究员9.600.60
29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5.200.33
30周鹏泽宇工程技术员4.8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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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信息公司任职情况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31时峥峥泽宇设计设计员4.800.30
32张国成泽宇设计设计员4.800.30
33李洪珍原财务部财务人员,已离职4.800.30
34汪婷婷总经理助理4.800.30
35张鹏鹏泽宇设计设计员4.800.30
36朱东健泽宇工程技术员4.800.30
37沃亮宏泽宇工程技术员4.800.30
38朱斌泽宇工程技术员4.800.30
39姜金鑫泽宇工程技术员4.800.30
40姜灶菊销售一部销售员4.800.30
41姜强办公室行政专员3.640.23
合 计1,6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泽投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任职情况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胡永强原技术人员,已离职102.0044.78
2王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25.5011.19
3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25.5011.19
4陈仕伟财务部财务人员17.007.46
5李飞仓储部经理助理17.007.46
6黄元伟泽宇设计设计员5.102.24
7左勇财务部IT专员5.102.24
8王璐商务部经理助理5.102.24
9杨小亮销售一部销售员5.102.24
10赵晓培销售三部副经理5.102.24
11张莉娟销售一部销售员5.102.24
12徐燕峰泽宇设计设计员5.102.24
13万里泽宇工程技术员5.102.24
合 计227.80100.00

3、沃泽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沃泽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1-46

公司名称常州沃泽慧宇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856.6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56.6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学良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TD3W91L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及类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沃泽投资为持股平台,仅持有发行人股份,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9/12/31 2019年度866.54865.43-0.07
2020/06/30 2020年1-6月866.60865.50178.4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沃泽投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刘学良实际控制人朋友400.0046.21
2张勤实际控制人张剑之妹88.0010.17
3夏根兴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弟84.809.80
4季萍实际控制人朋友80.009.24
5夏春娣实际控制人夏耿耿之姐80.009.24
6王斌实际控制人朋友48.005.55
7谭钊安实际控制人朋友32.003.70
8方国盛实际控制人同学24.002.77
9徐翔实际控制人朋友24.002.77
10刘明实际控制人朋友4.800.55
合 计865.60100.00

4、褚玉华

褚玉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0219450217****,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滨别业*****。

5、夏根兴

夏根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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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2119660915****,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焦溪镇*****。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张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剑直接持有公司7,359.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4.33%;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3.5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5%,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75.2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剑、夏耿耿,二人为夫妻关系。

张剑,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0219670929****,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32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夏耿耿(英文名:GENGGENG XIA),男,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GK92****,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32号****,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控股本公司外,还控制恩泽沁源、西沃里、柜既达及柜栾国际等公司,上述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恩泽沁源

公司名称北京恩泽沁源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朱继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0481476U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7号楼13层12A02号
经营范围销售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张剑持股90%;夏耿耿持股10%
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

2、西沃里

公司名称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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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6789918Q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深南路199号天安数码城6幢607-26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酒类批发;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张剑持股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酒类批发业务

3、柜既达

公司名称柜既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1A048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仓街600、612号15幢三楼402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外),自有设备租赁,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张剑持股89%;夏泽宇持股11%;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物流平台开发及运营

4、柜栾国际

公司名称上海柜栾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NM5A37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1698弄30号21幢2层2088室
经营范围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人工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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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柜既达持股100.00%
主营业务货物运输代理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9,9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张剑7,359.0074.337,359.0055.75
沁德投资1,000.0010.101,000.007.58
沃泽投资541.005.46541.004.10
褚玉华500.005.05500.003.79
夏根兴500.005.05500.003.79
社会公众股--3,300.0025.00
合 计9,900.00100.0013,2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5名股东,具体见上表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本公司所任职务
1张剑7,359.0074.33董事长
2褚玉华500.005.05未在本公司任职
3夏根兴500.005.05未在本公司任职
合 计8,359.0084.43

(四)国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含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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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无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如下:

1、褚玉华直接持有发行人5.05%的股份,张剑直接持有发行人74.33%的股份、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95%的股份,二人系母女关系;

2、夏根兴直接持有发行人5.05%的股份、通过沃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0.54%的股份,张剑直接持有发行人74.33%的股份、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95%的股份,二人系叔嫂关系;

3、张剑直接持有发行人74.33%的股份、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95%的股份,张勤通过沃泽投资间接持有0.56%的股份,二人系姐妹关系;

4、夏春娣通过沃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51%的股份,夏根兴直接持有发行人5.05%的股份、通过沃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54%的股份,二人系姐弟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新增股份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1张剑董事长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2夏耿耿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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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任职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3章锐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4王晓丹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5袁学礼独立董事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6程志勇独立董事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7沈聿农独立董事2019年10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公司董事个人简历如下:

1、张剑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1985年10月,任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测量队技术员;1985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助理馆员、馆员、副馆长;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润源宇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有限任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夏耿耿先生,1965年6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南通市供电公司设计院技术员;1995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南通电联技贸中心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任泽惠沁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润源宇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有限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3、章锐先生,195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5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南通市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班长、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协理员;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工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4、王晓丹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南通人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泽惠沁工程师、部门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润源宇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5、袁学礼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南通市东昌化工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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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10年11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乌苏有限公司、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5月至今,担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程志勇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藤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沈聿农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2000年9月,先后任教于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南京动力专科学校;200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南京昉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今,任南京师范大学教师、副教授;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
1赵耀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2杨贤监事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3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公司监事个人简历如下:

1、赵耀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历任润源宇工程部职员、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历任泽宇有限技术人员、技术部技术支持、物资部部门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泽宇工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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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贤先生,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兴认证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泽宇工程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副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有限技术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泽宇智能技术研究院院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张晓飞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8月至2013年8月,任润源宇综合部部门经理;2013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监督策划部部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7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
1夏耿耿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2章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3王晓丹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4孔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5陈益波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6杨天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7陈蒙财务负责人2019年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如下:

夏耿耿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章锐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王晓丹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孔乐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润源宇营销部部门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泽宇有限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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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波先生,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泽宇设计设计员、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泽宇设计副总经理。杨天晨先生,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泽宇设计设计员;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西沃里销售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蒙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3年1月,任黄石市化工建材公司审计专员、总经理秘书、财务经理;2003年3月至2009年5月,任浙江圣为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法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法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共有5名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夏耿耿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2、杨贤先生,主要从事研究大颗粒高可靠性通信数据网络结构、网络安全及图像视频算法优化分析,新一代传输数据网的研究,是公司电力传输数据网解决方案技术专家。其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二)监事”。

3、徐晓晨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7年5月至今,任泽宇工程首席技术专家、公司技术研究院总监。徐晓晨先生长期从事无线通信、数据通信、网络安防产品研究,是公司电力通信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研发专家。

4、张鹏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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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南京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总监;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南京翼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张鹏先生在华为从事多年接入路由器、边缘网关研发,参与主导IPPBX业务、板间通信等开发设计,拥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系统架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精通操作系统、驱动适配、应用架构、各类物联网通信协议。

5、高阳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研究员、高级产品经理。高阳先生拥有10多年从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的实践经验,了解并熟练操作专业相关的各种软件及仪器,擅长通信传输及数据网络等产品的底层设计及系统测试。

(五)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与选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提名人选聘情况
1张剑董事长张剑、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夏耿耿董事、总经理张剑、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3章锐董事、副总经理张剑、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4王晓丹董事、副总经理张剑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袁学礼独立董事张剑、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6程志勇独立董事张剑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7沈聿农独立董事张剑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8赵耀监事会主席张剑、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9杨贤监事张剑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0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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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 任职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张剑董事长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柜既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柜栾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夏耿耿董事、总经理北京恩泽沁源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袁学礼独立董事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江苏金通灵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程志勇独立董事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铨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
厦门铭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沈聿农独立董事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
赵耀监事会主席沁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除上述人员兼职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除夏耿耿与张剑为夫妻关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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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均签有《劳动合同》,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上述合同及协议对勤勉尽责、保守商业机密、重大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均履行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2018年至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命和变动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近两年变化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董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张剑执行董事-有限公司阶段无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张剑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张剑董事长5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夏耿耿董事
章锐董事
韩朝珍独立董事
袁学礼独立董事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张剑董事长7建立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董事会构成,新增王晓丹为董事,新增程志勇为独立董事
夏耿耿董事
章锐董事
王晓丹董事
韩朝珍独立董事
袁学礼独立董事
程志勇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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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务董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0月至今张剑董事长7韩朝珍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新增沈聿农为独立董事
夏耿耿董事
章锐董事
王晓丹董事
沈聿农独立董事
袁学礼独立董事
程志勇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近两年变化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监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夏金裕监事-有限公司阶段无监事会,监事为夏金裕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赵 耀监事会主席3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周跃监事
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6月 至今赵耀监事会主席3周跃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一职,选举杨贤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杨贤监事
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化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人数变动原因
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夏耿耿总经理5-
王晓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章锐副总经理
孔乐副总经理
陈益波副总经理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夏耿耿总经理6有限公司内部职务调整,王晓丹卸任财务负责人,聘任李国庆为财务负责人。
王晓丹副总经理
章锐副总经理
孔乐副总经理
陈益波副总经理
李国庆财务负责人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夏耿耿总经理7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王晓丹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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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务人数变动原因
章锐副总经理限公司,聘任杨天晨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孔乐副总经理
陈益波副总经理
李国庆财务负责人
杨天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9年2月至今夏耿耿总经理7李国庆因个人原因离职,聘任陈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晓丹副总经理
章锐副总经理
孔乐副总经理
陈益波副总经理
陈蒙财务负责人
杨天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化情况

时间姓名职务人数变动原因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夏耿耿总经理4-
杨贤核心技术人员
徐晓晨核心技术人员
高阳核心技术人员
2019年6月至今夏耿耿总经理5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持续引进高端人才
杨贤核心技术人员
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
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
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的变动没有对公司核心经营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连续性造成实质性影响,没有改变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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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泽宇智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其他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张剑董事长北京恩泽沁源电器有限公司450.0090.00
柜既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445.0089.00
杭州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0.00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500.00100.00
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9.739.36
星香云(吴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9.288.45
夏耿耿董事、总经理北京恩泽沁源电器有限公司50.0010.00
章锐董事、副总经理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8.0013.00
苏州天玑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01.65
王晓丹董事、副总经理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4.085.88
程志勇独立董事上海铨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70.0920.00
杭州易护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10.00
赵耀监事会主席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7.892.99
杨贤监事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8.003.00
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2.002.00
孔乐副总经理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6.006.00
陈益波副总经理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6.096.01
陈蒙财务负责人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8.008.00
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001.50
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南通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5011.19
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200.33

除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上述对外投资主体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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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张剑董事长7,359.0093.5875.28
2章锐董事、副总经理-130.001.31
3王晓丹董事、副总经理-58.800.59
4赵耀监事会主席-29.930.30
5杨贤监事-30.000.30
6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20.000.20
7孔乐副总经理-60.000.61
8陈益波副总经理-60.050.61
9陈蒙财务负责人-80.000.81
10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15.000.15
11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15.000.15
12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3.250.0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夏根兴董事、总经理夏耿耿之弟500.0053.005.59
2褚玉华董事长张剑之母500.00-5.05
3张勤董事长张剑之妹-55.000.56
4夏春娣董事、总经理夏耿耿之姐-50.000.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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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入司年限、所在岗位、执业资质以及工作内容及强度等因素,并参照同类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制定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至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制定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20年6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二)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的薪酬总额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255.61447.45323.40195.22
利润总额3,444.8113,136.427,275.916,618.78
占 比7.42%3.41%4.44%2.95%

(三)最近一年领取的薪酬情况

2019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薪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19年度薪酬(万元)
1张剑董事长12.00
2夏耿耿董事、总经理51.96
3章锐董事、副总经理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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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2019年度薪酬(万元)
4王晓丹董事、副总经理42.69
5袁学礼独立董事8.00
6程志勇独立董事4.67
7沈聿农独立董事1.80
8赵耀监事会主席24.25
9杨贤监事26.18
10张晓飞职工代表监事19.26
11孔乐副总经理59.68
12陈益波副总经理43.94
13杨天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7.65
14陈蒙财务负责人36.89
15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19.72
16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13.80
17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14.51

注: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原财务总监李国庆、原独立董事韩朝珍2019年薪酬分别为3.86万元和6.20万元,上述人员已于2019年离职

公司向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公司董事长张剑在关联方西沃里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其自身任职单位和其他担任独立董事的单位领取薪酬或津贴外,未在公司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从发行人的关联企业中领取薪酬。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八、公司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部分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公司以前年度制定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八、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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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总人数(人)415460389332

(二)员工结构

1、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员工结构员工人数(人)比例(%)
管理人员6716.14
销售人员378.92
项目人员28067.47
研发人员317.47
合 计415100.00

2、学历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如下:

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30.72
本科27365.79
专科11928.67
专科以下204.82
合 计415100.00

3、年龄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构成员工人数(人)比例(%)
50岁以上174.10
41岁-50岁153.61
31岁-40岁14133.98
30岁及以下24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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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构成员工人数(人)比例(%)
合 计415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在职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时 间项 目员工人数(人)缴纳人数(人)
2020/06/30社会保险失业保险415387
工伤保险387
养老保险387
医疗保险387
生育保险387
住房公积金369
2019/12/31社会保险失业保险460428
工伤保险428
养老保险428
医疗保险428
生育保险428
住房公积金376
2018/12/31社会保险失业保险389326
工伤保险326
养老保险326
医疗保险326
生育保险326
住房公积金312
2017/12/31社会保险失业保险332286
工伤保险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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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项 目员工人数(人)缴纳人数(人)
养老保险286
医疗保险286
生育保险286
住房公积金261

2、发行人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涉及人数及原因

单位:人

时 间主要原因失业 保险工伤 保险养老 保险医疗 保险生育 保险住房 公积金
2020/06/30退休返聘111111111111
新入职员工171717171734
自愿放弃缴纳000001
2019/12/31退休返聘131313131313
新入职员工191919191948
自愿放弃缴纳0000023
2018/12/31退休返聘101010101010
新入职员工535353535348
自愿放弃缴纳0000019
2017/12/31退休返聘888888
新入职员工383838383862
自愿放弃缴纳000001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包括:(1)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2)新入职员工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公司后续已按相关法规为其缴纳;(3)公司劝说之后仍然自愿放弃缴纳。

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控股子公司泽宇新森因尚未运营暂未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登记。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替其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政府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代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补缴相关款项;若因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未替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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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被员工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或使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或支出的,本人将无条件代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保证泽宇智能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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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

公司拥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凭借在电力信息化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公司已具备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等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服务及方案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环节。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电力设计业务

电力系统设计业务是指根据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电力系统规划,进一步编制对电源合理布局和网络合理结构有关的电力系统设计工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泽宇设计拥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资质,目前主营电网咨询设计业务和配电网咨询设计业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细分业务业务内容
电网咨询设计为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变电站增容改造、输电线路维修改造、区域性电网加强以及工业、商业等用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送电的全过程技术服务
配电网咨询设计为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城市及农村配电网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企业等用户端电力工程以及光伏发电、储能电站、充电站(桩)、微电网在内的电力建设工程提供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送电的全过程技术服务

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先后在电网咨询设计、配电网咨询设计领域承接了大量工程设计服务。部分代表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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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集成业务

系统集成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种行业应用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所必须实施的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种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终端设备、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等相关软硬件和相关数据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的、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并具有优良性能价格比的计算机系统的全过程。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主要从事的电力信息系统集成相关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电力通信系统集成、电力调度数据集成、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各级供电公司的信通、调度、设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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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等部门及其所属的各业务单元。公司的系统集成服务是对电力客户的业务需求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具体应用需求之后合理地选择配置的技术和产品,编制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再根据方案开发或采购各种软件和硬件产品,并在实施中通过调试优化使得所集成系统的功能满足客户业务需求。1)电力通信系统集成电力通信系统是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调度自动化、电网运营市场化和电网管理信息化的基础。电力通信系统集成是以光纤通信和无线通信为主要手段,建设和完善覆盖各级电力公司、变电站及统调电厂的基础通信网络,为调度交换网、调度数据网、行政办公网、视频监控网等电力系统业务提供承载资源和平台支撑。

公司的通信系统集成方案采用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三级网络构架,三级网络主要由OTN、SDH、XPON、CPE等设备部署构成,具有承载业务多样、网络结构简单、网元管理便捷、系统性能稳定等特点。

电力通信系统集成方案
分类功能
硬件核心层OTN、SDH实现骨干网络之间的优化传输
汇聚层OTN、SDH连接接入层和核心层,为接入层提供数据的汇聚、传输、管理、分发处理
接入层SDH、PCM、XPON、CPE终端连接管理,进行业务和带宽的分配
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8为各类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提供基础的软件运行环境
数据库SQL Server 2008提供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基础功能
网管应用软件NetNumen U31网管、BTNM网络管理软件、无线CPE网络管理软件实现设备管理、业务配置、告警查询等管理功能
集成服务内容网络规划设计与工程实施服务提供包含电力输电网相关通信系统规划、设计、安装和调试部署在内的系统集成
网络优化服务基于现有网络资源,合理配置网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优化网络运行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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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调度数据集成电力调度是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和电网的形成而产生的,其作为电力生产运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负责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伴随着电网规模的发展和电网的互联,电力系统调度任务由简单到复杂,由一级调度到多级调度,形成了集中或协调一致的分级管理体系。电力调度具有信息化程度高、数据量巨大、关联部门多、业务复杂等特点,电力调度系统信息化一直是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电力调度数据集成是以数据通信和数据安防技术为基础,建设和完善服务于电力调度生产的专用数据网络,实现各级电力调度中心之间及调度中心与厂站之间实时生产数据的传输和交换,是电力安全指挥和调度自动化的重要基础。

公司的电力调度数据集成方案采用省、市、县三级结构和双平面部署,并分为调度主站和变电站子站建设。其中,路由交换设备负责汇聚、分发和管理数据;防火墙、纵向加密、横向隔离等设备保障网络边界安全;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入侵检测、防恶意代码等设备保障内部数据安全。

电力调度数据集成方案
分类功能
硬件主站路由器、交换机负责汇接管辖范围内所有接入层节点信息
子站路由器、交换机承担各调度点业务接入及数据分发管理
边界安防防火墙、隔离装置、纵向加密边界数据网络安全防护
内部安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入侵检测、防恶意代码内部行为管理和数据安全防护
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2008、各类Linux为各类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提供基础的软件运行环境
数据库SQL Lite、SQL Server、Oracle提供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基础功能
网管应用软件Net Numen U31 网络安全装置监控管理软件实现设备管理、业务配置、告警查询等管理功能
集成服务内容网络规划设计与工程实施服务提供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系统规划、设计、安装和调试部署在内的系统集成
网络优化服务基于现有网络资源,合理配置网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优化网络运行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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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是以视频监控技术、图像识别技术和采集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为核心,建设和优化覆盖整个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提升变电站智能巡检、安全管控和智能运维水平,提升设备安全系数,降低系统运营成本。公司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方案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分为智慧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系统通过定制开发软件集成服务器、通信设备、高清数字摄像机、红外设备以及各类传感器采集设备,实现无人变电站智能监控和运营维护。

网络安全监测系统集成方案
分类功能
硬件主站各类服务器、交换机、客户端工作站等部署于主站,负责子站上传所采集信息的数据处理,流媒体管理、数据存储、信号处理及界面展示
子站交换机、高清数字摄像机、综合监控主机、智能分析主机、红外热成像仪、局部放电检测设备、采集维护装置等部署于子站,负责采集视频、图像以及各类传感器信息,并本地分析协议处理后发送至主站
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8 Linux Redhat为各类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提供基础的软件运行环境
数据库SQL Server2008、Oracle10g提供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基础功能
应用软件智慧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软件、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软件、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软件等各业务场景下系统功能实现,包括业务展示、数据配置、业务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集成服务内容系统规划设计与工程实施服务提供电力监控系统相关方案设计、设备安装和调试部署在内的系统集成
系统优化服务基于变电站现有资源和需求,增加替换设备,使其符合国家电网电力监控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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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

公司子公司泽宇工程拥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可根据电力客户需求提供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包含通信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配电自动化施工、定制化运维服务、网络优化服务、客户培训提升服务等业务。

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
业务名称业务明细业务内容
工程实施通信工程施工公司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提供电力系统各类通讯、信息网络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施工方案设计、综合布线、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
电力工程施工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35kV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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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
业务名称业务明细业务内容
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配电自动化施工公司可承接配电自动化二次及其配套设备工程施工,包括DTU/FTU/TTU、环网柜、OLT/ONU、无线终端等设备安装、调试
运维服务定制化运营维护服务根据电力客户需求定制维护方案,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客户现场实施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光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二次安防、智能监控、电缆光缆等设备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故障抢修以及技术支撑
网络优化服务对电力客户各类通信网络进行专业分析和诊断,在网络软硬件状态、通道资源、拓扑结构及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规划和优化,使网络结构最优、负载均衡、业务合理、保护健全
客户培训提升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培训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专业设备知识、工程业务指导、系统运维经验、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等专题,涵盖公司所有集成领域产品,持续提升客户经验水平

3、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公司可按照电力客户需要,单独承接电力设计、系统集成或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也可多业务协同为客户和项目提供信息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包括电力设计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其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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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业务为系统集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系统集成9,666.1570.9935,271.3777.5820,299.6065.2320,138.4173.72
电力设计1,363.8910.023,830.428.433,004.679.662,803.0210.26
施工及运维2,585.6018.996,362.5613.997,814.1525.114,376.0416.02
合 计13,615.65100.00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17.48100.00

注:施工及运维为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简称,下同。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分析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是应用于电力行业智能电网领域,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及调度六大环节,各项产品及服务协同满足电力企业的信息通信、数据调度、安全监测的建设及运营需求,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经营模式及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电力信息化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哑铃型”轻资产经营模式,将有限资源配置在研发创新、项目服务方案设计及实施和市场开拓等价值链的高附加值环节,同时通过扁平化管理,精简管理成本,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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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分为“直接采购”及“定制化采购”两种模式,其中以“直接采购”为主,“定制化采购”为辅。“直接采购”主要为通信设备采购,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等数据交换设备、SDH、OTN等光传输设备以及其他配件及材料等。“定制化采购”主要是公司拥有的自主品牌设备,如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工业无线路由器(CPE终端)等。

“直接采购”产品主要用于公司主营的通信系统集成和调度数据系统集成业务,其所采用的通信设备,包括数据交换设备、光通信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等均是全行业通用设备,主要采购自有长期合作并建立良好伙伴关系的厂商。通用设备采用长期的整机采购可以缩短流通环节,降低部分采购成本,同时获得更好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定制化采购”主要是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其中,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属于电力行业标准化产品,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规范已经规定了该类产品硬件外形和软件功能,公司仅需要按照国家电网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软件设计,然后委托合格供应商定制化生产,生产完成后外购取得,从而降低生产成本。CPE终端属于电力行业非标准化产品,公司按照客户需求完成软硬件设计,开发完成后委托合格供应商定制化生产,生产完成后外购取得,其中核心元器件,如LTE公专一体芯片由公司独立采购,其他元器件供应商采购。

基于为客户提供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量身定制”特点,公司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情况、当期原材料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实施。

(2)服务采购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设计、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调测等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序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除此外,部分安装调试、设计勘察、制图打印等其他部分辅助性工作向服务商采购。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效率达到管理要求,公司需对服务商的技术实力、资质条件、过往经验、实施能力、既往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合作对象。公司通常通过招投标、询价等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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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外协供应商进行采购。

2、销售模式

公司的业务承接(销售)方式主要为招投标和商务谈判。招投标是通过客户招投标流程获取业务,承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投标策划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评审及投标、合同拟定及签署等阶段;商务谈判方式是公司获取到客户的业务意向后,直接与客户接洽商谈。公司在与客户的谈判中,凭借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获取客户的认可与信任,进而实现业务的承接。

3、服务模式

公司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其内容如下:

产品/服务主要客户/服务对象主要用途
电力设计业务国家电网、地方各级电力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等根据电力输变电、配送电规划工程的要求,对规划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满足电力工程的建设规划需求
系统集成业务国家电网、地方各级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工业企业向电力客户提供由软件、硬件、服务等集成为具有实用价值及良好性价比的集成系统方案,满足客户的信息通信、数据调度、安全监测等需求
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国家电网、地方各级电力公司、发电企业提供通信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配电自动化施工、定制化运维服务、网络优化、客户培训提升等业务

在项目挖掘阶段,公司有专业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依托广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长期跟踪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通过精确分析客户现有网络和系统业务,寻找业务痛点,发现业务线索并制定解决方案。该阶段的服务并不直接产生价值,但却是公司服务优势重要体现,通过该阶段的服务,可将公司的服务沉淀到客户业务网络之中,通过公司的技术实力辅助客户的业务规划和立项;在项目设计阶段,公司专业服务人员和专业设计人员交接,凭借对项目目标和项目解决方案的理解优势,可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项目设计服务;在项目招投标阶段,由于公司的解决方案更贴近于客户的实际需求,对于客户技术招标细节的理解更为深刻,使得公司在技术评分上更具有优势,增加了中标的几率;在项目实施阶段,一方面在原有解决方案上进一步细化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可缩短工期,满足客户工期需求,节约成本,另外一方面,由于施工结果和项目目标一致,可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价值;在项目售后服务阶段,在系统网络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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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司专业售后团队可提供定制化运维服务,并根据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要求进一步挖掘客户需求。公司从售前服务到项目设计,从系统集成到售后运维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业务模式,在螺旋式循环上升过程中,不断创造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根据电力信息化行业需求和客户需求可分为前瞻性预研和定制性研发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前瞻性预研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电力信息化行业,一方面,信息化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和产品的更新迭代周期短,速度快,这要求公司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调研,判断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国家电网每年会出台其重点技术和产品发展纲要,或者新产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这要求公司要时刻关注国家电网的最新技术动态和电力客户的最新需求,在完成预判后实施前瞻性预研工作,抢占市场先机。

(2)定制性研发

电力行业客户种类多,业务范围广,尤其是国家电网,服务面积大,其下属公司大多独立运营,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要求较高,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电力行业客户,公司采用定制性研发模式。公司根据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采用自研、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专项定制性研发。

前瞻性预研和定制性研发的流程基本一致,主要分为产品规划立项、产品设计、产品开发、产品验证、产品生产、项目结束等6个阶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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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前沿技术信息收集体系和新产品开发管理资源池制度,对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周期性跟踪管理。

5、主要经营模式的原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取目前的经营模式,是依据电力信息化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特点、上下游发展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竞争优势、资产规模、运营经验等因素所做出的选择,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其相关影响因素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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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公司自2011年创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公司通过不断丰富服务类型、拓展服务领域,以增强公司业务的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整体来看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初创期(2011-2013年)

公司成立之初,业务规模较小,公司初步设置业务架构,设定了电力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及维护三大业务的发展目标,并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信息化行业市场化程度有所加深,市场需求逐渐放大,公司技术实力也随之提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区域有了初步的拓展,例如承接了安徽、江西省电力公司OTN骨干网项目,江苏东材新材料变电站设计项目等业务。公司在电力信息化行业树立了一定口碑,提升了企业品质,并建立了一支电力行业专业人才队伍。

2、成长期(2014-2016年)

随着公司业务、专业人才和技术经验的不断积累,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4年起,公司开始逐步延伸电力信息化服务产业链,持续壮大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在系统集成领域,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提高集成业务水平和拓展集成产品类型,例如承接江苏无线试点项目、江苏省电力公司第二汇聚点建设、江苏省二次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等;在电力设计领域,公司获得电力专业乙级资质,承接江苏省调度系统改造设计项目、220kV宿迁龙圩变电站设计项目等;在电力工程施工领域,公司承接江苏省电力公司EPON光网络规模化建设项目,并基本实现江苏各地市常驻运维服务全覆盖。在该阶段,公司一站式电力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快速发展期(2017年至今)

随着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公司在电力信息化领域技术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获得市场的认可。该段时期内,公司获得安徽继远多项千万级系统集成订单、连续入围江苏省电力公司超市化名录以及承接江苏省电力公司1.8G无线专网建设,使得公司的电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规模迎来爆发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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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与此同时,公司开始加大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在原有系统集成研发的基础上,开始自主品牌的集成产品研发。在该阶段,公司研发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首批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开发的CPE无线终端通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开始大规模部署至配电和营销领域;开发的智慧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已经在华东地区多个变电站部署应用。目前,公司在电力信息化行业技术与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布局和开发与电力数字化建设相关的技术、产品与配套服务,响应电力行业发展趋势与国家电力改革发展的需求,致力于成为智能电网信息化、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的一流企业。

(四)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电力设计业务

电力设计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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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工程设计全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是设计的基础和框架,初步设计是对可行性研究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是完成所有施工过程的设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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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满足工程建设的服务指导工作。在项目挖掘阶段,公司有专业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依托广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长期跟踪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通过精确分析客户现有网络和系统业务,寻找业务痛点,挖掘业务线索并定制解决方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设计总工及项目负责人首先组织开展设计策划,明确质量、进度目标。设计策划完成后土建、送电专业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地质勘探及测量的相关要求,其余专业设计人员收集相关设计资料,形成设计输入文件。在设计输出阶段,设计人员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输出,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纸、概(预)算书等。最后要对设计输出文档进行评审和验证,设计评审和验证目的是为了使设计成品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其主要措施为成品校审、会签。经过以上步骤后将最终成品出版并交付。

2、系统集成业务流程

公司根据客户的信息化建设具体需求进行整体信息化方案设计,形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后并对项目完工后提供售后运维(质保期内的维护)。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项目发现挖掘跟踪阶段,项目售前准备阶段和项目售后实施阶段,具体流程步骤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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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挖掘阶段

公司有着完善的项目信息跟踪体系和专业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依托广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销售和技术人员长期跟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和熟悉电力企业的业务环境和网络信息,精确分析客户现有网络和系统业务,寻找业务痛点,挖掘业务线索并制定解决方案。公司通过与电力企业客户长期的成功合作不断展示着自己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2)项目售前准备阶段

①信息收集与分析

发现项目线索后,公司售前技术人员会从市场和技术两个维度,采用客户访谈、实地考察、网络调研等方式进行信息收集,并对集成项目技术路线、竞争对手情况、客户需求重点和项目预算成本等内容进行分析,供公司评审决策。

②集成方案设计与评审

内部立项后,公司开始启动集成方案设计,集成方案包括技术路线分析、系统结构设计、系统功能性能分析、系统软硬件选型、系统数据配置、系统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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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编制的集成方案需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客户评审,通过不断论证修订使得系统整体性能最优。

③投标文件编制与投标

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客户招标规范有针对性地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并做好技术答疑工作。

(3)项目售后实施阶段

①产品采购与开发

收到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商务合同后,成立项目部并任命项目经理,细化集成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始集成产品采购或定制开发集成项目产品。

②集成实施计划与方案

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并以勘察结果、项目合同和项目集成设计方案为依据,编制集成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就计划和方案与客户达成一致。

③项目组织实施

当设备到货后,组织人员进场进行集成施工,施工内容包括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设备调试,系统联调,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压力测试等,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测试结束后对系统进行初验测试,通过后开始试运行。

④项目售后维护

当系统经过初验和试运行,并完成人员培训等工作后,联系客户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完成后系统转售后维护,根据电力系统规范和合同要求提供质保服务。

3、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流程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工程施工和运维业务管理流程,主要分为工程施工流程和运维项目管理流程两个部分,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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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中标或商务谈判结束之后,公司跟客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接电力施工工程,成立工程项目部,并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项目策划,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控制、管理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项目经理统筹协调项目勘察、施工材料采购、施工人员工器具准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项目建设进度、技术、质量、环境、成本等全面负责。在工程转维护之后,公司销售人员组织技术人员根据运营环境和客户招标要求编制运维项目解决方案和运维投标文件,中标后与客户在签订维护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定制化运维服务。

(五)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不从事具体产品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工业污染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且已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相关处罚记录情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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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的“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行业管理及行业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是一家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根据公司提供的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等产品和服务功能及服务对象的特点,公司又可进一步细分归入电力信息化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属行业的监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等。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作为国务院的职能机构,负责综合研究并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法规,发布行业标准,对整个电力行业以及能源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产业政策、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进步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在宏观层面对公司从事的细分行业进行监管,主要监管职责有: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住建部的主要职能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制定行业资质标准、技术准则、准入管理制度,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的审核与管理。

2、行业监管体制

除上述行业主管部门以外,基于行业产品服务面向电力领域的特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织负责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自律,协助和支持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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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系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主要职能有:提出对电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约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秩序;组织和参与行业产品、资质认证,科技成果的评审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鉴定与推广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系由中国电子信息及相关行业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电子信息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枢纽和桥梁,协会主要职能是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自律,协助和支持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行业利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基于电力行业安全可靠性的特殊需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电网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了若干技术和质量准入标准,与上述机构共同构成了行业产品服务的技术质量的管理体系。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2019年3月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修正)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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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颁布部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强调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从需求侧出发确定了用电规范和改革方向,包括推动用电信息化,鼓励社会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建设、“互联网+”智能用电及绿色用电等用电技术创新与应用、大数据用电服务的完善等
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力建设相关企业的安全责任履行及经营活动规范,规定电力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2015年3月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为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的资质申请、变更、监督管理等各项活动制定标准

(2)主要行业政策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而发展电力信息化、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等产业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为此,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颁布了多项意见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出台时间出台单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2019年3月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大纲》明确“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提出要抓住2019年至2021年这一战略突破期,通过三年攻坚,到2021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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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时间出台单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网;再通过三年攻坚,到2024年基本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
2018年3月能源局《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继续优化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深入开展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研究实施华中区域省间加强方案,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2017年11月工信部《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面向电力行业大型机电装备维护升级需要,鼓励应用智能检测、远程监测、增材制造等手段开展再制造技术服务,扶持一批服务型高端智能再制造企业
2017年6月科技部《“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先进核能与核安全、智能电网、深层油气勘探开发、能源基元与催化,加强碳基能源清洁转化、源网荷协同机制、深层油气成藏机理和生态监测预警等基础研究的支撑引领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预警管控制度。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管控机制,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监管,落实电力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健全电网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排查管控机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应急会商决策和社会联动机制
2016年11月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2016年8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聚焦部署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调控、大电网柔性互联、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重点任务,实现智能电网技术装备与系统全面国产化,提升电力装备全球市场占有率
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
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电网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络设施与服务体系,提高电力装备水平,促进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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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时间出台单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降耗与智能互联,打造电力服务平台,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对配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予以财政补贴,对相关改造、创新、节能智能示范项目给予多种优惠政策
2015年7月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新型材料在输变电设备中的应用,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合理部署灵活交流、柔性直流输电等设施,提高动态输电能力和系统运行灵活性;推广应用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根据不同地区配电网发展的差异化需求,部署配电自动化系统,鼓励发展配网柔性化、智能测控等主动配电网技术,满足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接入需求
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欠发达地区的用电供应,提高发达地区的用电质量及信息化程度,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实现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2015年3月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项目建设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智能电网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输变电设备监测系统和配电自动化系统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等

4、报告期内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报告期内,我国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两化融合、智能电网、电力体制改革及配电网改造升级等方面新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市场化方向持续推进电力业务许可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优化服务相关工作,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大力倡导电力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并大力推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推动电力产业智能化和信息化升级,从而为我国电力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况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特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5年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增速保持在10%-1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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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显著高于同期我国 GDP 增速。2019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从业人数稳步增加,累计实现收入71,768亿元,发展态势向好明显。

数据来源:工信部随着《中国制造2025》、《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国家相关政策的深入推进和贯彻落实,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服务化、平台化、融合化趋势更加明显。我国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需求持续强劲,产业发展进入融和创新、快速迭代的关键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电力信息化行业发展概况

(1)电力信息化的主要内容

电力信息化是将电子、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在电力工业规划、设计、施工、发电生产、输电、变电、配电、调度、营销、物资及管理等各环节应用全过程的统称。电力企业对安全生产和电网稳定运行有着特殊的要求,一般的社会公共通信信息网络无法满足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所以需要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电网范围内的专用信息通信网络,电力行业的专用通信信息网络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行业专用网络之一。电力系统专用的通信网和信息网将电网内的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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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和营业厅全部连接起来,是电力生产、营销、调度等电力业务系统运行的“信息高速公路”,是整个电网安全、稳定、清洁、高效运行的基础。电力信息化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技术基础体现为硬件综合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各种技术的综合运用并不是对技术和产品进行简单的集成或叠加,而是在深入理解行业应用的基础上,将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与相关的业务流程整合在一起,通过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实现高效管理决策和应用。

(2)电力信息化行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电力行业信息化技术发展经历了以下4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为电力企业计算机应用起步阶段,这一时期电力计算机技术主要应用在电力试验数字计算、工程设计与计算、科研计算、发电厂设备自动监测、变电站所自动监测等方面。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到90年代初,为电力信息化初级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为信息技术在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的单项及初级应用,计算机技术在电力的广大业务领域得到应用,电力行业广泛试用计算机系统,如电网调度自动化、发电厂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力负荷预测、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电力仿真系统等方面。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这一时间以网络环境下建设与应用为主要特点,电力信息化建设呈现规模化,信息技术在电力行业得以广泛应用。各电力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由操作层向管理层延申,从单机、单项目向网络化、整体化、综合性应用发展,从局部应用到全局应用,从单机运行发展到网络化运行。

第四阶段:2005年至今,电力信息化建设进入科学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电力信息化由感性向理性转变,由战术向战略阶段发展,经过几十年信息化建设,企业决策对信息化管理的认识大大提高,决策层、管理层和生产业务层的各项工作与信息系统密不可分,信息化已经完成与电力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融合,并向智能化、数字化等形态进一步演进。

随着全球进入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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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创新技术的发展推动电力行业的技术创新发展和信息化变革。国家电网提出了“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除继续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外,还将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汇集各方面资源,建设“电力物联网”,为规划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综合服务、新业务新模式发展、企业生态环境构建等各方面,提供充足有效的信息和数据支撑。南方电网2019年提出“数字南网”建设要求,将数字化作为公司发展战略路径之一,加快部署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工作。

(3)电力信息化行业市场情况

1)电力行业的稳定发展保障电力信息化投入的持续、稳步增长电力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为保持电力行业稳定和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电力行业保持着大规模投资,尽管受总体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增幅有所波动,但总体投资规模持续居于高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将持续带动电力建设改造投资的增长,为电力信息化领域的持续投入提供了保障。

2009年至2018年期间我国电力投资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年均投资为7,941亿元。自2014年开始,我国电网投资规模和增速均有较明显提升,电源投资规模逐渐缩减。统计期间,我国电网投资规模从3,898亿元增至5,37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63%,投资规模占电力总投资比重从50.62%增至66.38%,表明我国电力行业的投资重心正从发电能力建设向输电、配电能力建设转移。

2008-2018年度电力建设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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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11年我国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已突破200亿元,2018年我国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达到了785.40亿元,2011年到2018年期间我国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65%。

2011-2018年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中国产业信息网等公开资料整理

电力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总投资增加必然带来配套新建信息化系统建设以及存量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随着国家电网电力物联网和南方电网数字化转型建设的全面推开,势必将带动电力信息化投资的快速增长。

2)智能电网的建设依赖于信息化的支撑

智能电网已成为21世纪电网的发展方向,是对传统电网的技术升级和创新,包括了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电压等级,能够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融合。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智能电网属于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重点建设领域。根据国家电网于2010年3月发布的《国家电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国家电网第三阶段(2016-2020年)总投资为14,000亿元,其中智能化投资为1,750亿元,占第三阶段总投资的12.5%。其中2018年电网智能化投资超过600亿元,基于未来数年智能电网的建设和运营更新需求,预计未来行业还将保持稳定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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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电网建设改造将为电力信息化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发布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根据该行动计划,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在加强配电自动化建设方面。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变“被动报修”为“主动监控”,缩短故障恢复时间,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城市(区)、城镇地区推广集中式配电自动化方案,合理配置配电终端,缩短故障停电时间,逐步实现网络自愈重构;乡村地区推广简易配电自动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实提高实用化水平。2020年,我国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

在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方面。坚持一二次协调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配电通信网;确保通信带宽容量裕度,提高对相关业务的支撑能力;中心城市(区)加强10千伏通信接入网的光纤建设,有效支撑配电自动化遥控可靠动作和用电信息采集业务;城镇及乡村地区加强35千伏电网的配套光纤建设,10千伏通信接入网主要采用无线、载波通信方式;积极探索电力光纤通信全业务和增值信息服务模式,全面支撑智能电网建设。2020年,我国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95%。

配电网升级改造将带来电网领域新一轮大规模投资,作为增量市场,配电网建设改造将为电力信息化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能源互联网带来新的信息化机遇

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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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目标,把推进综合能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等列为重点任务。提出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优化能源网络中传感、信息、通信、控制等元件的布局,与能源网络各种设施实现高效配置。推进能源网络与物联网之间信息设施的连接与深度融合。对电网、气网、热网等能源网络及其信息架构、存储单元等基础设施进行协同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共享复用,避免重复建设。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设施基础上,推进电力通信网等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设施建设。

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任务带来了大量新的智能化应用需求,各种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和推广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只有依赖于信息化手段才可实现能源的智能化、互联化。因此,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将带来新的信息化机遇。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新兴技术在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

新兴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创新驱动力,云技术、大数据及5G通信等技术发展正在改变和推动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发展。

传统的信息系统正在被建立在云平台上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代替,运行方式、技术架构及应用模式都将产生颠覆性的变化,酝酿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以互联网为引导的“大数据”正快速发展,势必会推动电力等传统行业朝着大数据的领域发展。随着智能终端和5G通信的发展,电力行业的作业工具、服务方式都已经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固定工作模式、离线工作模式和桌面交互的操作方法都在被移动应用所取代,各种专业系统都在往智能终端的操作使用模式发展。

在新技术的作用下,电力信息化的内涵得到不断丰富,电力信息化的产业形态更为多样化,行业企业的成长空间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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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模式成为行业趋势

近年来,新的技术不断在电力信息化领域得到应用,电力信息化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程度大幅提升。为适应这种变化,电力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业务呈现快速增长。因此,能够从需求出发,对客户的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并提供从规划咨询、总体方案设计到集成运维的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厂商,方能获得市场青睐。综合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及系统兼容性等因素,客户对综合厂商的优先选择倾向将促使信息化实施模式逐步发生转变,厂商类型将从单一的采购、建设转换成以“用户需求-设计咨询-集成及实施运维”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主要特征的新格局。

(3)向用电侧延伸拓展增值服务成为行业趋势

随着电力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和电力改革的深化,用电侧作为电力行业最终的消费者对电力增值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电力行业正逐渐转变传统的“重发输电、轻配电、不管用电”经营理念。对电力设计、集成、施工及运维业务链来说,用电侧能效管理、电力运维等方面的需求都可以作为新的增值点,借助已有业务的优势或增量业务的便利,顺势拓展用户侧诸如节能电力通信系统、自动化配电网咨询设计、定制运维服务等增值服务能增加用户粘性和企业竞争力,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

4、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1)电力设计业务市场前景

在“一站式模式”行业趋势的作用下,企业从客户的初始需求出发,为客户提供电力咨询、电力设计服务,进而为后续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奠定基础,产业链的延伸为行业发展拓展了空间。电力等能源需求的增长将拉动发电、送变电工程的投资,进而促进电力设计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发布的《201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行业统计分析报告》显示,行业企业2018年度实现勘测设计咨询等业务收入461.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65亿元,在下游电力需求市场持续走强的情况并保持2014-2018年17.64%的行业复合增长率水平情况下,预计行业企业2021年度勘测设计咨询等业务收入将达到750.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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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市场前景

经历了主干电网建设、电力信息化升级、特高压、农网改造等多轮重点建设方向调整之后,电网建设总投资开始放缓,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市场也随之进入增速放缓和结构性调整阶段,2015-2017年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然而,近年来伴随下游电网投资回升加速推进,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的增速开始提升,2018年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规模达到340.21亿元,较上年增长17.54%,是三年来的最高水平。未来,在保持2014-2018年复合增长率水平下,预计行业2021年度电力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将达到506.47亿元,行业市场前景可期。

(3)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市场前景

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是行业“一站式模式”的末端环节,电力设计及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增长势必会传导推动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推测,2018年电力工程实施运维行业务的收入规模达到71.09亿元,较上年增长

17.54%,近年来保持良好增长趋势。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深入应用,系统的专业技术水平更为复杂,必须依赖专业的技术团队实施运维,电力实施及运维业务的重要性得到不断提升,业务的增长速度能达到更好的水平,按照2014-2018年行业复合增长率水平,行业2021年度的业务收入将达到114.23亿元。

由于电力信息化对系统方案提供商的技术、资质、人员等均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行业一直维持了较高的利润率水平。预计中国经济将维持中高增长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量的放缓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可能会有所下降;但电力信息化应用具有安全性、稳定性、技术复杂性等特殊条件的限制,其市场进入壁垒较高,有助于本行业维持相对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其中,公司所处的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是以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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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呈现出技术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的特点。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前沿电力信息化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吸收等多种方式,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经验,取得了扎实的研发成果。

通信系统集成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探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高可靠性产品设计和通信系统集成经验。近年来,随着国家电网4G无线专网的建设,公司成功开发了CPE无线终端、采集终端通信模块等产品,具有功能丰富、运行稳定可靠等优点,赢得了市场口碑。调度数据集成领域:近年来,在调度数据集成技术基础上,公司调度数据技术向二次安防方向延伸,研发了具有行业先进水平数据加密、数据隔离技术,保障调度数据传输的安全。在电力监控系统方向,公司开发了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国网首批检测,开拓了调度数据网络新的市场。

变电站运维监护领域:公司以视频监控技术、图像识别技术、采集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为核心,在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开发了智能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等应用,提升变电站智能巡检、安全管控和智能运维水平,提升设备安全系数。该领域业务是公司新拓展业务,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信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期获得技术后发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系统集成技术和经验,以及近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已具有全面的技术能力和突出的创新能力。

2、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与新旧产业的融合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的“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维业务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中的“I6540 运行维护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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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字[2018]111号),“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和“I6540 运行维护服务”均属于其中规定的“0506 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范畴。

(2)公司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符合“两业融合”的产业政策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中央网信办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相较于行业内传统企业通常采用单一电力咨询设计、单一电力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等经营模式、业务链条相对较短、服务模式相对单一的特征,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打造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经营模式,集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于一体,充分延伸了业务链条,具备了以电力设计为先导、以系统集成为主线、贯穿工程施工以及后期运维服务的全过程、一体化、定制化、智能化的电力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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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在电力设计领域,各电力设计企业普遍推广应用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系统,有效提高设计项目管理水平;满足可行性研究规划的区域电网GIS系统也得到普遍推广应用,将电网信息、相关发展规划信息与地理信息有机结合,利用可视化技术进行电网路径规划。在电力信息化集成领域,本行业技术水平总体较高,行业关键业务系统中的硬件、系统软件和平台软件采购倾向于知名品牌,厂商通过开发适合客户使用习惯的应用软件,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应用软件开发方面,一方面要满足产品功能需求,进行一般应用软件开发;另一方面要考虑到电力行业的特殊性,满足产品的安全需求进行特殊应用软件的开发,特殊应用软件的开发能力已成为行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系统集成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体现了硬件综合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各种技术的综合运用并非是对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集成与叠加,而是在深入了解行业应用的基础上,针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客观现实和业务需求进行软硬件平台一体化,实现高效的管理决策与应用。顺应“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为核心的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近年来,系统集成行业呈现出应用软件开发与信息系统整合技术以及处理复杂业务技术的趋势,更加贴合电力行业客户需求多样、业务种类繁多的行业特点,从而满足不同客户、不同业务种类的具体需求。在电力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领域,传统的电力运维和管理模式渐渐不能适应智能电网快速发展的需求,传统施工和运维服务与智能化技术深入融合,满足行业业务需求而制造的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应运而生;同时电力系统施工运维业务的系统工程,需要基础信息数据的支持,行业朝着信息化方向深入发展,为电力企业提供实时数据采集、传输与储存,海量多源数据快速分析处理为主的大数据运用成为行业内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核心力量。

(六)发行人面临的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进入壁垒

国内电力信息化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行业格局,对于从业者的行业经验和技术能力、资金、人才、品牌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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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规范要求,这些因素使得行业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较高,具体表现为:

(1)技术经验壁垒

电力信息化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电力行业包括发、输、变、配、用、调等多个环节,业务种类繁多,每个业务种类同时还对应了多个信息系统,随着新技术不断涌现,信息系统之间呈现出扩充和融合的态势,对信息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容量、处理能力、处理速度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信息化服务商需要根据我国电力行业的业务特点,具备强大的处理复杂业务的技术,以满足不同业务种类的具体需求。此外,我国电力行业经历了数次体制改革,涉足电力信息化行业的技术服务商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基础,还需要深刻了解电力行业历次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演变过程。因此,不具备深厚技术基础和较长时间行业经验积累的电力信息化服务商较难涉足电力信息化领域。

(2)资金壁垒

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企业先按照合同规定外购部分软硬件,项目实施后客户再分阶段按比例结算项目款,会占用企业较多的流动资金;在一些重要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电力招标单位为考验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通常会对投标企业的资本规模设置较高门槛,从而使资金实力较弱的企业失去参与资格。以上情况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一定的进入壁垒。

(3)人才壁垒

电力信息化领域技术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对行业人才提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求。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在电气自动化、微机继电保护技术、计算机网络与控制技术、通信技术、软件开发技术、测量与控制、高压绝缘等方面均有着较好的专业基础。

因此,电力信息化行业的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必须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企业面对竞争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综合素质人才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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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新的竞争企业想要吸引更多的行业人才,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4)品牌壁垒

电力行业是现代化国家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电力信息化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直接关系到电力的生产和运营安全。

电力企业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非常重视服务商的品牌。只有具备足够的项目经验、具有对应项目业绩与规模、配备相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商才能得到电力企业的认可。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优质服务商一旦被客户认可,就更易获得相关应用领域的市场准入,并为其巩固既有市场、开拓新市场带来便利。而电力企业对于没有形成品牌影响力的服务商通常需要较长的考察时间。

2、行业竞争格局

电力信息化市场经过多年发展,业内厂商已经在各自领域形成了特色优势,尚未出现垄断地位的厂商,一类为电力系统内部的科研院所和信息化建设单位,如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单位;另一类为电力系统外厂商,如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厂商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地位。

行业内竞争格局体现出专业化、市场化的特点。首先,智能电网建设进一步带动电力信息化建设朝深化应用阶段发展,对信息化厂商的技术水平和其对用户需求的精细化把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注于行业内的专业性厂商优势更为突出。其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参与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主体将更加多元,行业竞争更加市场化。

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家电网大型项目。该等大型项目的参与也是市场对公司行业地位、市场影响力的认可。未来公司将全面提升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等智能电网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的优势,提升公司在电力信息化市场领域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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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前沿电力信息化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吸收等多种方式,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经验,获得多项专业资质及荣誉,取得了扎实的研发成果。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开发了网络安全监测装置、CPE无线终端、采集终端通信模块、综合监测单元通信软件、综合网络监控管理软件、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等一系列产品和系统软件,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好的效果。在通信系统集成领域,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能够满足电力系统内各个通信环节的需求,产品广泛应用智能电网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及调度等各个领域,这些应用场景对产品的稳定性、实时性、高效性等方面有特殊的高要求。经过多年的研发探索,积累了丰富的高可靠性产品设计和系统集成经验,近年来,随着国家电网4G无线专网的建设,公司成功开发了CPE无线终端、采集终端通信模块等产品,具有功能丰富、运行稳定可靠等优点,赢得了市场口碑。

在调度数据集成领域,公司以数据通信和数据安防技术为基础,构建服务于电力调度生产的专用数据网络,满足电力调度生产数据传输和交换以及电力生产安全指挥的要求。近年来,在调度数据集成技术基础上,公司调度数据技术向二次安防方向延伸,公司研发了具有行业先进水平数据加密、数据隔离技术,保障调度数据传输的安全。在电力监控系统方向,公司开发了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国网首批检测,开拓了调度数据网络新的市场。

在变电站运维监护领域,公司以视频监控技术、图像识别技术、采集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为核心,在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开发了智能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安消防管理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维护管理系统等应用,提升变电站智能巡检、安全管控和智能运维水平,提升设备安全系数。该领域业务是公司新拓展业务,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信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期获得技术后发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系统集成技术和经验,以及近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已具有全面的技术能力和突出的创新能力,加上基于多年对电力信息化行业理解,其主营产品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公司可以针对电力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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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快速研发各类满足不同用户需求的产品,同时为目标行业的信息化及智能化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也借此不断拓展市场空间。

3、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电力信息化领域专业化程度较高,目前公司在行业和区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企业情况简介
国电南瑞 (SH.600406)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专业从事电力自动化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的提供商,主要从事电网调度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火电厂及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南京软件园“骨干企业”、“江苏省首批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和精干的销售队伍,通过技术合作、共同开发等方式与重要客户构筑了以产品为纽带的合作关系,公司的自动化产品涉足电力、石化、市政、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24亿元。
金智科技 (SZ.002090)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多年的设计、开发、生产和运行经验,涵盖了智能发电、智能变电、智能配电、综合能源服务、模块化变电站、电力设计和总包等多个领域。以发电厂电气自动化为起点,公司电厂快切、保护及ECMS系统多个产品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在智能变电站领域,全系列继电保护、自动化软硬件产品涵盖超高压、高压、中低压等各电压等级,并在国网、南网、大型企业用户得到广泛应用,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重要供应商,立志成为“国内一流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商”。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8亿元,其中智慧能源业务收入8.24亿元。
海联讯 (SZ.300277)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电力企业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的形式,从事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系统集成、软件、服务三类业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
东方电子 (SZ.00068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以电力系统自动化、信息化和能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是国家和山东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是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山东省重点企业。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9亿元。

资料来源:各公司网站及公开资料

三、发行人竞争能力

(一)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从事电力信息化行业多年,基于自身能力、结合客户需求,发展形成从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到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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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仅能提供单一服务企业,公司具有了更灵活的业务合作方式、更多的业务承接机会和更深入的客户合作关系,具备明显的综合能力优势。在业务合作方式方面,公司业务服务可多元组合,既能提供单项专业化服务,又能一站式承接承做电力系统业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在业务承接机会方面,公司业务协同性强,可通过某项服务先行切入后,联动带入其他服务,并基于电网项目更新换代需要,形成业务循环;在合作关系方面,公司采用一站式综合服务满足了客户更多的业务需求,通过多项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深度的合作,增强客户粘性、加深客户需求理解,也为未来业务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2)品牌及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力信息化领域,通过多年耕耘积累了一批电力系统优质客户,公司主要客户国家电网下属相关单位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和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响应速度、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等均有较高的标准。公司是业内为数不多具有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等资质齐全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家电网重点大型项目,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诸多客户好评。公司与电力系统优质客户的合作推动了公司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同时为公司未来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技术研发优势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注重技术创新与研发,积极推动新技术运用,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包括智能电网调度系统集成技术、电力通信系统集成技术、电力无线终端传输技术、图像智能分析技术及大数据智能预警技术等。

公司研制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通过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使公司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产品检测的十家企业之一;公司研制的CPE无线终端也通过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

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在专业背景方面具有专业多元化优势,涉及电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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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土木工程等多个专业学科;在从业经验方面,团队成员从业经验丰富;在成果荣誉方面,团队成员行业专业刊物陆续发表过《“3S”技术在电力线路勘测设计中应用》《物联网在配电网中的应用研究》《输电线路定线测量方法探讨》等论文。公司通过对技术的创新研发和自有技术研发团队的打造,建立起前沿技术跟踪、自主研发创新、产品应用升级的技术研发能力,实现了产品服务持续升级、技术研发成果持续积累,形成了创新与研发优势,该等创新与研发优势未来将帮助公司在智能电网数字化的建设运营上提供技术保障。

(4)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大多来自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电力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领域,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经历了智能电网的全周期发展历程,对行业技术、业务环节和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公司核心骨干和经营管理层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高效管理团队使公司在团队执行力、成本控制、客户资源开拓和业务管理等方面凸显优势,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伴随我国智能电网的持续运营和电力物联网的新建投资拉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将带领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智能电网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一流服务企业。

(5)区位产业领先优势

江苏省电力系统综合排名位居全国省网前列,其电力负荷供应、技术创新、工程质量等多项能力位于国内领先。江苏省电网是我国负荷最为密集、规模最大的省级电网,也是国家电网系统首个用电负荷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的省级电网,超过德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用电负荷;江苏省电力信息化建设水平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公司立足于江苏,多年来参与省内多地电力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及运维项目的建设服务。公司在江苏省电网建设和运维积累的经验,是公司拓展其他省份电力业务的重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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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通道单一,融资结构有待优化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主业,公司需要资金增加研发投入、推进省外分支机构建设以及提高大型电力工程项目的承接和开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质水平和综合实力。然而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在融资渠道拓展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2)省外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

公司是江苏省内知名的电力服务提供商,在江苏省具备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近年来,公司虽然已经打入北京、安徽、浙江等地区市场,但由于处于市场导入期,公司整体省外业务规模仍旧较小,省外市场依旧需要加大开拓力度。

(二)发行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行人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支持

国家已将信息化提升为国家战略,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级别、多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涵盖战略发展方向、具体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财税优惠、引导产业基金投资等多个方面,为信息化发展提供支持与引导。电力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信息化将与国家信息化同步发展。

(2)电力能源的重要地位与能源互联网带来的机遇

能源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运转的关键与重要保障,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电力能源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仍将稳居重要地位。“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将基本建成坚强智能电网,国家电网智能化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智能电网的建设将覆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调度和用电管理的各个环节,信息化作为智能电网的基本特征之一,将成为各业务环节实现智能化的重要手段。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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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的能源互联网”。能源互联网是要构建一个以电力系统为核心与纽带,多类型能源网络和交通运输网络的高度整合,具有“横向多能源体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和能量流与信息流双向流动特性的大能源互联圈,是要实现更广泛意义上的“源—网—荷—储”协调互动。

智能电网的建设和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将产生新一轮信息化投资需求,为电力信息化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3)新技术的应用促进了新一轮的信息化建设投资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和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与传统行业的融合,极大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和物联网等新技术与信息化建设密切相关,该等新技术应用于电力行业将拉动新一轮的大规模电力信息化投资建设。

2、发行人面临的挑战

(1)企业整体规模偏小

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电力信息化厂商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但除电力系统内的信息化建设单位外其他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在管理能力、技术研发能力、资金等方面都存在不足,难以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从而影响产品的技术更新周期。

(2)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

技术更新和产业引导政策推动行业加速升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较为急切,而电力信息化行业又属于多学科交叉、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于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准有很高要求。目前,精通相关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对行业的发展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和进度受计划因素影响

电力信息化行业厂商的主要客户为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下游电力企业的信息化投资规模和进度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较大影响,下游电力企业主要为大型国企为主,其投资情况有较强的计划性,并且可能受到政策调整或行政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对业务的协调安排等带来一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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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发行人选取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及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对比情况

上市公司电力信息化行业内并无与公司完全一致类型的公司进行选择比较,因此从业务实质、行业属性、客户类型、信息可获取等方面,选取国电南瑞、金智科技、海联讯、东方电子进行比较。其中国电南瑞和金智科技业务范围较广,国电南瑞的集成及其他业务、金智科技的电力自动化装置及系统类产品业务与公司电力信息化业务具有一定程度的类似。海联讯是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具有类同性。东方电子的电力信息化业务、电网自动化、电子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等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具有类似性。

国电南瑞(SH.600406)主要从事电网调度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火电厂及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该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电网系统业务范围较广,是我国电力信息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范围涵盖了公司开展的业务。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国电南瑞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智科技(SZ.002090)的电力产品业务涵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领域,在智能发电领域、智能输变电领域、智能配用电领域具备提供自动化产品及解决方案能力,是国家电网公司的重要供应商,我国电力信息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海联讯(SZ.300277)系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销售、技术及咨询服务等,其销售业务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等,海联讯主营业务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具有类同性。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海联讯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东方电子(SZ.000682)以电力系统自动化、信息化和能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保护及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智能视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智能用电及电能信息管理系统、电力信息及网络安全系统等。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东方电子归属于“I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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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较于其他同行业公司,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体现在:

1、公司专注于电力信息化行业,在电力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长期在电力信息系统集成技术上保持稳定的投入,使得公司掌握了包括电力通信系统集成技术和智能电网调度系统集成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公司对电力信息系统有着深刻的理解,以贴近客户安全需求的系统设计理念来设计各种复杂的通信系统,保证各种系统应用场景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

2、公司有着完善的新产品和新技术跟踪管理体系,从国家电网信息化行业发展动态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两个维度来筛选、引进、吸收、开发适合行业发展需要的先进技术。公司成立新产品开发资源池制度,在对行业内最先进的技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前瞻性预研,持续不断地开发新的技术和产品,保证公司技术水平稳定上升。

3、公司技术贯穿于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和售后运维全过程,其提供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业务模式,可根据智能电网更新换代需求,形成业务循环满足了客户更多的业务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加深客户需求理解,在螺旋式循环上升过程中,不断创造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

公司的劣势主要是电力行业属于较为封闭的行业,行业内大企业,大客户多为电力系统内企业,国有资本雄厚强势,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对等地位;自成立以来,公司虽然持续不断地保持研发投入,但相较于行业内大企业技术积累欠缺,需持续不断地保持研发投入,追赶业内最先进水平;公司长期专注于电力信息系统集成,在电力行业其他领域涉足较少,但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加深对电力其他系统应用场景的理解,但公司短期内难以建立其他领域的竞争优势。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指标比较情况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情况(万元)
国电南瑞1,215,361.713,242,359.452,854,037.082,419,7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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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智科技65,418.19198,844.10167,590.52230,595.97
海联讯6,750.4632,763.0126,413.2229,777.16
东方电子155,433.31341,861.53304,235.37270,846.19
平均值360,740.92953,957.02838,069.05737,752.53
发行人13,617.9445,464.3431,118.4227,321.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国电南瑞137,654.22434,306.73416,207.46324,052.27
金智科技1,921.999,677.129,204.6115,348.34
海联讯895.561,083.51801.83605.33
东方电子11,376.9424,708.5417,110.106,351.77
平均值37,962.18117,443.98110,831.0086,589.43
发行人2,791.0610,890.525,950.905,436.08
毛利率水平(%)
国电南瑞27.4728.7928.7430.01
金智科技27.625.9827.923.78
海联讯25.3522.922.6121.86
东方电子31.7534.8532.3731.69
平均值28.0428.1327.9126.84
发行人43.5941.1240.9339.2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毛利率等盈利指标整体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国电南瑞、金智科技、东方电子为行业内大型企业,因此在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方面规模相对较大,从而拉高了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同时,发行人的电力设计、施工及运维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他板块毛利率相对偏低,因此发行人的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公司。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其中核心业务为系统集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7-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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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达到29.01%,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系统集成9,666.1570.9935,271.3777.5820,299.6065.2320,138.4173.72
电力设计1,363.8910.023,830.428.433,004.679.662,803.0210.26
施工及运维2,585.6018.996,362.5613.997,814.1525.114,376.0416.02
合 计13,615.65100.00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17.4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317.48万元、31,118.42万元、45,464.34万元和13,615.65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

按产品列示的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江苏省8,449.7862.0530,703.4667.5325,529.3982.0413,996.3451.23
安徽省348.952.569,648.7121.222,136.266.865,626.3520.59
北京市3,562.5126.16990.522.181,491.634.796,121.5322.41
广东省621.454.56843.711.861,110.853.57443.851.62
浙江省342.052.511,245.972.74--22.650.08
其他293.212.152,031.984.47850.282.731,110.664.07
合 计13,617.94100.00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21.38100.00

(二)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
2020年1-6月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6,863.0450.40%
2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452.0518.01%
3北京傲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623.9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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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
4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470.693.46%
5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444.863.27%
合 计10,854.5679.71%
2019年度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4,475.0075.83%
2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2,220.934.88%
3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831.031.83%
4南京华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50.180.77%
5江苏中隆电气有限公司319.270.70%
合 计38,196.4284.01%
2018年度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8,991.2861.03%
2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2,954.169.49%
3江苏源之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06.543.88%
4江苏华立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44.463.36%
5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976.503.14%
合 计25,172.9380.89%
2017年度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5,761.2457.69%
2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2,464.869.02%
3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2,454.288.98%
4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0.853.04%
5北京傲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488.031.79%
合 计21,999.2680.52%

注:上述客户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根据股权关系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主要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其余客户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股权关系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后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52%、80.89%、

84.01%和79.71%,客户集中度较为集中,其中第一大客户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相关下属单位,且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下游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所致,符合行业惯例。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业务,是我国电网建设投资的重要主体。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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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庭成员与公司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原材料及服务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包括对外采购各类通信设备和采购服务。目前,公司所需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采购12,775.9288.0737,426.1588.1922,073.3989.1216,769.3891.00
服务采购1,730.3611.935,011.5411.812,693.9310.881,657.569.00
合 计14,506.28100.0042,437.69100.0024,767.32100.0018,426.94100.00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等数据交换设备、SDH、OTN等光传输设备以及无线传输设备、CPE、工程材料等其他设备及配件。主要通讯设备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传输设备2,821.8422.0918,531.7849.528,796.4539.856,829.9940.73
数据交换设备4,688.2736.708,300.7422.185,501.8324.936,486.9838.68
其他设备及配件5,265.8141.2210,593.6428.317,775.1135.223,452.4120.59
总 计12,775.92100.0037,426.15100.0022,073.39100.0016,769.38100.00

2、服务采购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调测、核心方案设计等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序由各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其他部分安装调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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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制图打印等部分辅助性工作向服务商采购。报告期各期公司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1,657.56万元、2,693.93万元、5,011.54万元和1,730.36万元。

3、主要产品或服务采购价格变化情况

与生产型企业不同,公司采购主要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由于各项目在技术、规模、专业要求、区域等方面的不同,相关采购类别、数量、单价、金额也存在较大差异,无法单独或者归类逐一列示,以下分通信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进行分析。

(1)通信设备采购

公司电力施工、设备及智能化服务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因客户需求和项目应用环境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公司采购的相关原材料和电气设备具有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交换机、路由器等数据交换设备、SDH、OTN等光传输设备以及无线传输设备、CPE、工程材料等通信设备。其中,各类材料又细分为数十种甚至上百种细分品类,以路由器为例,公司采购的种类达100多种,各类规格、单价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由于型号、规格的区别使得每种物料采购价格并不能直接归类对比;而对于变压器、开关柜等电气设备的采购系属于满足不同项目需要的定制化采购,内部元器件构成及应用场景的区别也使得同类设备的采购价格差异较大,不具备可比性。

(2)服务采购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询价等方式按项目情况来选择供应商,因项目具体业务类型、规模、区域、专业要求、技术复杂度等均存在不同,各个供应商之间采购价格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不同会产生差异,不具备可比性。

(二)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不属于生产制造型企业,因此对能源的采购要求较低,主要为日常经营办公消耗的水电,金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水电费分别为19.91万元、

19.99万元、21.66万元和6.77万元。2020年1-6月,公司水电费下降主要系公司利用光伏发电代替电网用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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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占比
2020年1-6月
1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652.3459.65
2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1,476.0810.18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835.305.76
4苏州乾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08.062.81
5南京中普金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37.341.64
合 计11,609.1380.04
2019年度
1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7,015.6463.66
2北京方正通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442.375.76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335.993.15
4南京中普金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624.621.47
5苏州市韶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6.681.22
合 计31,935.3175.25
2018年度
1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7,254.0329.29
2北京方正通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682.0018.90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968.207.95
4南京景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94.874.42
5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996.394.02
合 计15,995.4964.58
2017年度
1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345.9356.15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1,347.527.31
3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626.303.40
4江苏讯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88.121.56
5武汉嘉讯科技有限公司283.181.54
合 计12,891.0569.96

注:上述供应商中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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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占有权益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成新率
1房屋及建筑物2,456.171,917.5678.07%
2机器设备206.64169.6582.10%
3运输工具543.0484.9915.65%
4电子设备及其他91.6228.1030.67%
小计3,297.472,200.3066.73%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房屋及建筑物4 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m2)坐落位置用途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所有权人
1苏(2019)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42374号5,664.95港闸区中环路27号1幢工业受让抵押泽宇智能
21,864.72港闸区中环路27号2幢工业受让抵押
31,843.07港闸区中环路27号3幢工业受让抵押
41,843.15港闸区中环路27号4幢工业受让抵押

公司位于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的办公场所均为向南通宝帝钢制品有限公司购置取得,其中门卫、配电间和浴室因南通宝帝钢制品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发行人取得相关房产土地时,附属用房门卫、配电间、浴室均已存在,不属于发行人未批先建的情况,且上述附属设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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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取得南通市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

泽宇智能位于南通市中环路27号,厂区内建有门卫、配电间和浴室,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我局对上述房屋不予行政处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出具承诺:如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强制拆除,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部行政罚款及拆除费用,并补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除上述房产土地等资产外,公司的主要设备还包括电脑、传输设备、监控系统设备、服务器、打印机、车辆等经营设备。

(二)租赁物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合计14项,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租赁期限面积(㎡)用途
1泽宇智能顾学宏杭州市西湖区师苑新村4幢3单元4012020/06/06-2021/06/0576.17宿舍
2泽宇智能丁川南通市万达华府2幢2403室2020.4.4- 2021.4.391.00宿舍
3泽宇设计丁丽扬州市宝应县阳光锦城36幢204室2020.3.16- 2021.3.1696.77宿舍
4韩树森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99号911室2019/12/28-2022/12/27104.47办公
5费乔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98号701室2018/08/02-2021/08/0157.82办公
6吴永会合肥市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2幢办49112019/07/01-2022/06/3154.81办公
7朱小凤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三元世纪城2-1幢405室2019/12/01-2020/12/0198.73宿舍
8阙呈美、史友华南通市海安县安平中路66号55幢403室2018/10/28-2020/10/28137.02宿舍
9顾淑娟南通市通州区安康小区17幢307室2020/03/08-2021/03/0896.98宿舍
10李平、冷梦菲北京市宣武区里仁街清芷园12号楼E座501室2019/08/25-2020/08/24151.61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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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租赁期限面积(㎡)用途
11胡云飞、韦玉玲盐城市大丰御景嘉园18栋B6012020/09/01-2021/08/31104.55宿舍
12泽宇设计北京分公司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三层东壹区304-005号2020/03/22-2021/03/215.00办公
13泽宇工程董金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国际装饰城A、B区163室2019/07/20-2022/07/1950.49办公
14泽宇工程盐城分公司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新区西亭路35号滨河人家2#楼四楼B672020/07/23-2021/07/2230.00办公

经核查,除第12、14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不能提供相关房屋的权属证书外,其他租赁房产均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公司的租赁房产主要用于外地员工住宿及日常办公,可替代性较强,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上述房产不存在搬迁风险,且公司对其不存在重大依赖。

(三)无形资产

公司为技术服务型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商标、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发行人所拥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商标2项,商标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归属发行人及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图像注册号国际分类号商品/服务注册人专用期限取得方式
11118599238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话通讯;电传业务;移动电话通讯;计算机终端通讯;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电话信息;信息传输设备出租;信息传送设备的出租;光线通讯泽宇智能2014/08/14-2024/08/13原始取得
2111859939光通讯设备;程控电话交换设备;网络通讯设备泽宇智能2016/03/21-2026/03/20原始取得

公司已取得上述商标的权属证书,相关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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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专利权

公司为技术服务型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专利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的授权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41项,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名称取得方式他项权利到期日期
1泽宇智能2018/03/13发明专利ZL201810206058.X一种传感器网络节点搭载装置受让取得2038/03/13
2泽宇智能2018/03/12发明专利ZL201810199202.1基于大数据双重处理的升降控制平台受让取得2038/03/12
3泽宇智能2016/11/14发明专利ZL201610999094.7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用于工业生产的包装设备受让取得2036/11/14
4泽宇智能2015/04/28发明专利ZL201510205566.2一种基站信号的搜索与导航方法及系统受让取得2035/04/28
5泽宇智能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67160.7一种工业级支持多协议高转发率路由器原始取得2028/06/21
6泽宇智能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9400.9支持访控的工业级交换机原始取得2028/06/21
7泽宇智能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67163.0内置分光器的工业级ONU原始取得2028/06/21
8泽宇智能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8803.1新型可靠的工业级ONU原始取得2028/06/21
9泽宇智能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8802.7支持两种光传输速率融合的SDH设备原始取得2028/06/21
10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301.8基于工业使用的新型路由器原始取得2026/07/04
11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299.4一种紧凑型防爆ONU设备原始取得2026/07/04
12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010.9一种易散热工业路由器原始取得2026/07/04
13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300.3一种多功能OLT设备原始取得2026/07/04
14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302.2多功能工业用高性能路由器原始取得2026/07/04
15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0985.X一种小型千兆局域网交换机原始取得2026/07/04
16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0984.5一种新型隔离防环路交换机原始取得2026/07/04
17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009.6一种应用于居民宅的光纤处理ONU设备原始取得2026/07/04
18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0983.0一种新型工业用路由器原始取得2026/07/04
19泽宇智能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1026.X一种兼具无线充电功能的以太网交换机原始取得2026/07/04
20泽宇智能2019/07/18实用新型ZL201921131630.7一种电力通信SDH传输网络系统原始取得202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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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申请日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名称取得方式他项权利到期日期
21泽宇智能2019/07/19实用新型ZL201921138012.5一种高性能SDH光传输设备原始取得2029/07/19
22泽宇智能2019/07/19实用新型ZL201921145942.3一种悬挂式高性能网络监测装置原始取得2029/07/19
23泽宇工程2018/07/19实用新型ZL201821148692.4一种变电站数字通信设备原始取得2028/07/19
24泽宇工程2017/10/27实用新型ZL201721403739.2一种机架式OLT设备原始取得2027/10/27
25泽宇工程2017/10/27实用新型ZL201721403742.4一种双模ONU通讯装置原始取得2027/10/27
26泽宇工程2017/10/26实用新型ZL201721398474.1一种110KV变电站变压器绝缘结构原始取得2027/10/26
27泽宇设计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67164.5220KV智能变电站原始取得2028/06/21
28泽宇设计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9566.0一种自动化高度融合的配电网原始取得2028/06/21
29泽宇设计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9560.3新型农网配电系统原始取得2028/06/21
30泽宇设计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67172.X10KV配电网智能开闭所管理系统原始取得2028/06/21
31泽宇设计2018/06/21实用新型ZL201820958968.9农村配电网10kV智能线路原始取得2028/06/21
32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710.4便捷箱式变电站原始取得2026/07/04
33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90176.9安全智能变电站箱原始取得2026/07/04
34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846.5一种高性能箱式变电站原始取得2026/07/04
35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847.X新型智能变电站系统原始取得2026/07/04
36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771.0一种新型智能箱式变电站原始取得2026/07/04
37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772.5配电网自动化控制系统原始取得2026/07/04
38泽宇设计2016/07/04实用新型ZL201620689795.6110kV集成式智能变电站系统原始取得2026/07/04
39泽宇设计2019/07/22实用新型ZL201921148127.2一种智能电网调度系统用主机显示器结构原始取得2029/07/22
40泽宇设计2019/07/19实用新型ZL201921138028.6一种节能高压环网柜原始取得2029/07/19
41泽宇设计2019/07/22实用新型ZL201921148253.8一种自动化配电系统用交换机装置原始取得2029/07/22
42泽宇设计2019/07/19实用新型ZL201921137983.8一种高效节能配电自动化系统用吸湿器原始取得2029/07/19
43泽宇设计2019/07/18实用新型ZL201921131684.3一种220KV架空线路系统用避雷装置原始取得2029/07/18
44泽宇设计2019/07/18实用新型ZL201921132717.6一种220KV高效节能变电站用电源系统原始取得2029/07/18
45泽宇设计2019/07/19实用新型ZL201921138781.5一种新型220KV智能变电站用监控装置原始取得2029/07/19

上述专利目前均处于实际使用状态,是公司开展业务和生产经营的重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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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公司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上述专利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软件著作权27项,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技术来源均系自主研发,软件著作权为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归属发行人及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登记号证书号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
1泽宇美图吧软件V1.82013SR087837软著登字第0593599号2013/06/07原始取得
2智能电网施工模拟软件V1.02018SR571170软著登字第2900265号2015/11/10原始取得
3智能电网施工过程管控平台V1.02018SR569254软著登字第2898349号2015/11/30原始取得
4智能电网施工调测验证平台V1.02018SR569304软著登字第2889399号2016/11/01原始取得
5智能电网调度自动化运维平台V1.02018SR566826软著登字第2895921号2016/11/15原始取得
6电力数据网络设备管理系统V1.02018SR491472软著登字第2820567号2017/08/17原始取得
7配网自动化无源光网络设备管理系统V1.02018SR491574软著登字第2820669号2017/09/29原始取得
8光谱信号分析系统V1.02018SR484985软著登字第2814080号2017/10/20原始取得
9电力通讯信号抗干扰分析系统V1.02018SR491703软著登字第2820798号2017/11/17原始取得
10配电自动化设备运维平台V1.02018SR571171软著登字第2900266号2017/11/20原始取得
11光传输设备运维平台V1.02020SR571197软著登字第2900292号2017/11/20原始取得
12电力能耗在线监测平台V1.02018SR491542软著登字第2820637号2017/12/20原始取得
13泽宇星座密语系统软件V1.82013SR089188软著登字第0594950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4泽宇密码箱系统软件V1.82013SR087826软著登字第0593588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5泽宇网管通信协议测试软件V1.0.02020SR0645213软著登字第5523909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6泽宇公专网切换型无线终端软件V1.0.02020SR0645205软著登字第5523901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7泽宇公专网合一型无线终端软件V1.0.02020SR0645197软著登字第5523893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8泽宇网管远程通信软件V1.0.02020SR0640117软著登字第5518813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19泽宇智慧变电站分析系统软件V1.02020SR1080093软著登字第5958789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0泽宇通信网络安全管控系统软件V1.02020SR1080113软著登字第5958809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1泽宇网络数据分析平台软件V1.02020SR1083487软著登字第5962183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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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登记号证书号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
22泽宇数据交互平台软件V1.02020SR1083438软著登字第5962134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3泽宇通信运维系统软件V1.02020SR1083319软著登字第5962015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4电力调控分中心视频智能应用服务平台1.02020SR1082056软著登字第5960752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5泽宇变电站智能监控平台软件V1.02020SR1081877软著登字第5960573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6泽宇配电网数据分析平台软件V1.02020SR1081924软著登字第5960620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27泽宇传输网络监控平台软件V1.02020SR1081917软著登字第5960613号未发表原始取得

公司已取得上述软件著作权的权属证书,上述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均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相关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注册并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网站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注册时间到期时间
泽宇智能ntdl.net苏ICP备17054655号-12004/03/232027/03/23
泽宇设计zeyu99.com苏ICP备16024367号-12015/12/182020/12/18
泽宇设计zeyujt.cn苏ICP备16024367号-22013/06/282021/06/28

5、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2宗,面积64,265.5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证书号面积(m2)地址用途到期日期权属人他项权利
1苏(2019)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42374号16,348.84港闸区中环路27号工业用地2054/08/30泽宇智能抵押
2苏(2019)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67541号47,916.75规划六路南、规划十路西工业用地2069/07/02泽宇智能

(四)资质和许可证书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业务许可与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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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许可范围/类别 /等级发证/认证机关证书编号到期日持有人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4-2-01378-20172023/05/19泽宇工程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江苏省住建厅D2320112912020/11/20泽宇工程
3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江苏省住建厅(苏)JZ安许证字(2013)0600142022/05/06泽宇工程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南通市行政审批局D3321753892023/01/25泽宇工程
5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江苏省住建厅A232035431-6/12024/03/18泽宇设计
6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91320600581013335F-18ZYY182021/09/29泽宇设计

公司已取得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各项业务许可与资质,公司取得的相关业务许可与资质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七、发行人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在电力系统各专业积累了大量的工程技术经验和研发成果,并在电力设计、电力系统集成、电力工程应用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

自设立以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积累了多项成熟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简介技术来源创新形式是否形成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主要应用情况
1智能电网调度系统集成技术采用信息采集器和数据处理器实现调度数据远程采集、控制,实现智能电网调度,保持分布式电网电力资源均衡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应用于公司电力调度数据集成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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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简介技术来源创新形式是否形成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主要应用情况
2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构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网络空间安全的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自主开发技术应用创新自有技术应用于公司电力调度数据集成类产品
3电力通信系统集成技术构建电力通信管理平台,对变电站通信设备和网络进行实时管控和优化,保障通讯网络处在最优状态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应用于公司电力通信系统集成类产品
4配电网通信系统管理监测技术采用光学测量、电子标签、地理信息系统构建光缆资源信息和光路拓扑信息模型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应用于公司配电网通信集成类产品
5电力无线终端传输技术LTE公、专合一新型配用电接入网关技术,实现配用电多业务的综合接入和网络协同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在申请)应用于电力无线专网接入终端产品
6无线网络安全加密技术通过身份验证、信道加密和数字签名算法保证无线传输和数据安全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在申请)应用于电力无线专网接入终端产品
7图像智能分析技术基于先进算法的图像智能分析技术,实现对仪表读数、设备状态及人体行为的智能判断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自有技术应用于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类产品
8大数据智能预警技术通过大数据应用和深度学习技术实现对变电站设备异常状态和故障的智能预警自主开发原始创新专利和自有技术应用于变电站运维监护系统集成类产品

(二)发行人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取得的技术成果及奖项

公司秉承创新发展的理念,截至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3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47%,报告期各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4%、3.73%、2.99%和

5.0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5项专利和27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先后被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南通市科技局授予“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评为“十强服务企业”、“十佳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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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参与人员经费投入(万元)预算 (万元)研发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电力无线专网通信模块已经完成硬件研发和软件基础功能开发,目前正在适配各主流电能表厂家通信协议石稳、曹佳飞、陆娟、杨贤、徐晓晨53.65200.00研发一款符合国网无线通信标准的带软SIM卡,可公专网切换的通用集中器通信模块行业领先水平
电力无线专网TDD-LTE 1800M信号放大器已经完成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开发,目前产品处在测试阶段陆陈坤、宋忍、钱晓培、张鹏、徐晓晨51.18220.00开发一款1.8G电力专网用无线信号放大设备,能够将外部微弱信号通过数字调制解调放大引入室内,保证室内营销和配电终端设备通信正常行业领先水平
配电边端LoRa采集系统已经完成LoRa终端设计开发,LoRa基站设计完成,正在研发中顾成伟、张丽琴、杨贤、高阳80.46210.00采用LoRa无线传输技术,研发一套配电用无线采集终端,包含终端设备和基站设备两个部分,实现区域配电信息汇聚上传配电主站行业领先水平
智慧变电站立体巡检完成产品功能架构和功能设计,完成产品设计技术论证,系统软件正在研发中王亚春、王伟娟、王璐、黄亦城、高阳、徐晓晨152.19430.00运用高清视频、AI、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研发一款能对变电站保护屏、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进行多维度高清远程立体智能巡检的系统软件行业领先水平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软件优化升级已经完成新版软件研发,正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测试陆陈坤、徐晓晨、高阳-100根据国家电网新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软件,满足变电站现场安全管控要求行业领先水平
国家电网华东分部视频流服务平台已经完成软件平台开发和视频图像处理主体功能开发,三维建模功能正在研发中黄亦城、徐鹏飞、杨贤-200研发变电主站端统一的图像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变电站图像信息收集和多业务互联互通,更好的辅助和支撑调度运行工作行业领先水平
配电台区信息采集终端硬件部分正在设计中,软件部分已经在研发操作系统和容器曹佳飞、张鹏、徐晓晨-200研发一款用采集中器和配电TTU数据采集合一的设备,该设备实现软硬件分离,硬件由采集本分,存储部分,计算部分,加密部分组成,软件部分由操作系统、驱动、容器、应用软件组成,实现用采和配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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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参与人员经费投入(万元)预算 (万元)研发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电数据统一采集,分类处理
配电虚拟调度系统已经立项,功能需求分析完成,系统构架分析中章锐、徐鹏飞、张鹏、徐晓晨、杨贤215.80430.00采用智能语音AI技术,研发一款配电网调度用虚拟调度员,替代配电网调度员日常配电检修调度工作,减轻配电调度部门工作压力行业领先水平

3、与其他单位合作的研发项目

为保证并提升在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上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在重视自身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外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了“优势互补”的良好环境,大大提升了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目前,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时间合作方项目名称合作的主要内容研发成果归属保密条款
2019年3月南通大学支持高安全性物联网接入基站的电力泛无线CPE关键技术研发双方将结合国家电网对泛在电力物联网通信终端的战略需求,重点开展合作研究;本项目对电力无线专网环境下,完成公专合一的通信模组的开发,网络安全协议以计算法的优化,支持电力无线回传网以及相关业务接口的开发应用,网管平台的研发等双方同意本协议涉及的对方所有相关技术、产品全部所有权(包括权利、名称、知识产权、注册标志的利益等)永久属于公司,另一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和使用双方将严格执行产品、技术等科研成果的商业保密,在合作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双方仍有责任遵守对涉及对方产品和科研成果的技术、文档、数据和有关信息不作为商业目的的转让

除此以外,2019年11月,公司与华北电力大学签署了《共建研究生工作站协议》,并在公司设立华北电力大学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开展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4、研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用材料、研发人员工资福利、研发用设备折旧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685.241,358.281,159.86856.86
营业收入(万元)13,617.9445,464.3431,118.4227,321.3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3%2.99%3.7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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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员工415人,其中研发人员3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4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夏耿耿、杨贤、徐晓晨、张鹏、高阳等5人,占员工总数的1.2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夏耿耿、杨贤、徐晓晨、张鹏、高阳等5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学历资质主要贡献科研成果
夏耿耿董事、总经理本科-统筹公司战略研发方向-
杨贤技术研究院院长硕士通信工程工程师、计算机系统集成中级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度、资源投入、问题协调等全面协调与管控发表国家级期刊论文3篇; 申请EI论文1篇;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项,拟申请发明专利1项
徐晓晨技术研究院总监硕士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负责研发项目从立项至结项过程中的技术支撑,解决研发过程的技术难点授权的软件著作权3篇; 在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2项,拟申请发明专利2项
张鹏技术研究院研究员本科通信工程工程师负责研发项目的软件开发、功能与性能测试和后续软件功能的升级开发授权的软件著作权4篇; 在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2项,拟申请的发明专利2项
高阳技术研究院研究员本科通信工程工程师负责研发项目的硬件开发、硬件测试和后续硬件要求的升级授权的软件著作权3篇; 在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1项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1)约束措施

公司与研发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协议明确了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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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等条款。

(2)激励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研发工作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奖励办法》《研发人员奖励方案》等制度,从各个方面考核、记录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及其他公司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并依据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合理的采取给予相应人员奖励、补贴、升迁等激励措施,保证了技术人员积极性及稳定性。

(四)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断提高公司的创新及服务能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具体如下:

1、建立并完善专业的技术研究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及研发水平,不断进行对自主研发的产品或技术在电力网络中的应用,确保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成立了专业的研发试验中心,拥有通信、计算机、网络安全等专业的研究员。技术研究院相继成立了大颗粒高带宽传输网络实验室、电力无线专网实验室、电力物联网实验室以及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实验室等。

2、加强技术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认为人才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每年从各专业院校招收通信、计算机、电力电子、电力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充实研发队伍,增强研发力量。为了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满足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相关培训制度,通过以老带新、搭建模拟环境实习、外部调研及深入电力一线工作等培训学习方式,持续保持员工技能水平稳步提升。

3、有效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创新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储备和产品创新。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种类开发、结构调整和更新换代,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公司已经建立新产品储备资源池、新技术跟踪体系和新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及时对电力相关行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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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对市场和客户未来需求进行预测,适应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求,为公司始终走在电力服务行业的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对外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公司建立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大力推进与各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合作,充分运用外部力量与内部研发人员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如与华北电力大学共建研究生工作站,与南通大学在无线网络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共同研发相关产品;公司还积极参加与同行业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搜集国内行业动态和技术信息,扩大技术视野,不断地积累经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5、建立研发人员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公司对原有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建立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薪酬体系和政策,采用“总薪资=岗位工资+研发项目奖励+综合奖励”的薪资模式,把研发项目结果和综合表现作为确定薪酬的直接依据,使研发人员的薪资与业绩考核的结果直接挂钩,提升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境外生产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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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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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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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3、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及四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日常办公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可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及五十二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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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本章程第九章规定的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本章程第九章规定的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提前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规定,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审议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中还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一、七十二、七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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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7)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本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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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共召开了9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大会届次召开时间
1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8年12月21日
2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15日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3月20日
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5月15日
5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6月26日
6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6月28日
7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0月14日
8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日
9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1日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中2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张剑、夏耿耿、章锐、王晓丹、袁学礼、程志勇及沈聿农等7名董事构成,张剑任董事长;袁学礼、程志勇及沈聿农为独立董事,其中袁学礼、程志勇为会计专业人士。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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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5)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每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本章程第九章规定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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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以本章程第九章规定的方式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2日前。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及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一分别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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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5、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选举了一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2018年12月21日
2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2018年12月31日
3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2019年2月12日
4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2019年2月28日
5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2019年4月30日
6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2019年6月11日
7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2019年6月13日
8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2019年9月29日
9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2019年11月25日
10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2020年3月13日
11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2020年7月3日
12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2020年8月17日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包括2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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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会由赵耀、杨贤及张晓飞等3名监事构成,赵耀任监事会主席,张晓飞为职工代表监事。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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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由及议题;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7)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4、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

5、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选举了一届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12月21日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2月28日
3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6月11日
4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9月29日
5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3月13日
6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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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人员及构成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聘任了袁学礼、程志勇及沈聿农等3名人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袁学礼及程志勇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列的基本条件。

2、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和更换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公司法》及本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就独立董事的免职作出说明,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声明。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或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低于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限定的最低人数时,该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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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3、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条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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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权激励计划;

(6)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前条所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4、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聘任杨天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1、董事会秘书制度安排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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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督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事务,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征求实施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提问;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则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

(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交易所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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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
战略委员会夏耿耿夏耿耿、张剑、沈聿农
提名委员会沈聿农沈聿农、程志勇、张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学礼袁学礼、沈聿农、夏耿耿
审计委员会程志勇程志勇、袁学礼、章锐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夏耿耿、张剑、沈聿农组成;其中,夏耿耿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7)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2、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沈聿农、程志勇、张剑组成;其中,沈聿农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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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5)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袁学礼、沈聿农、夏耿耿组成;其中,袁学礼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薪酬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2)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

(3)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5)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6)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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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4、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程志勇、袁学礼、章锐组成;其中,程志勇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6)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计活动;

(7)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期初存在将财务人员个人卡作为公司现金卡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无现金收支习惯,不存在库存现金,但由于公司员工出差频次多,报销周期短,为方便员工报销以及出差备用金支取,公司以财务人员名义开立1张个人卡作为公司现金卡进行管理。该卡自开立以来便由公司严格控制,纳入公司资金管理体系。

随着公司内控意识逐渐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规范意识不断提升,为加强资金收付款安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17年4月将控制的财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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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个人卡予以注销。

2、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由于报告期外及报告期期初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实际控制人规范意识欠缺,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预付款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款项主要系报告期外形成,截至2017年1月1日,实际控制人通过上述方式占用资金款项余额为1,954.80万元,2017年1月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增加400.00万元,即报告期初期(截至2017年1月31日)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款项合计2,354.80万元。随着实际控制人规范意识提高及公司内控制度逐步健全,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12月将上述资金占用款2,354.80万元归还公司,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计提利息149.13万元,于2019年12月归还该部分利息。

除上述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该部分资金外,报告期外实际控制人向西沃里借款

400.00万元,公司参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提了利息36.85万元,该笔利息已于2019年12月归还。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西沃里股权转让,且已完全收回股权转让款项,该资金占用随该次股权转让完成而解除。

综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主要系报告期外形成,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已于2017年12月解除,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和归还了相应的利息。

3、通过向供应商付款,将款项用于支付员工薪酬和费用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员工人数有限,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外部服务以完成项目实施,为方便结算、解决服务商无法开具发票情况和支付员工额外奖金等,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付款后,供应商将款项汇至公司部分员工个人卡,在该部分员工个人卡上发放员工薪酬以及支付费用,该情形共计汇出资金2,667.94万元。

公司通过自查员工个人卡资金情况,已对上述不规范事项严格按照财务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补缴了相关税款,2019年度已不再存在上述情况。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取得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针对上述事项,泽宇智能主动整改,且补齐了上述事项涉及的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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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不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形,未造成税款流失等不良的法律后果,泽宇智能也保证今后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会发生类似情形。因此,我局认为上述行为属轻微违法,且该单位已自行纠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不会因上述事项给予行政处罚。”

4、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结果

针对以上不规范情形,公司及时主动地进行了整改,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1)公司管理层已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截至2018年12月已主动终止上述所有不规范行为,包括注销了财务人员个人卡、收回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资金及相关利息、严格筛选服务采购商、杜绝公户外发放员工奖金以及按照业务发生的实质排查和财务追溯调整处理,并补缴了上述事项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

(2)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付款、报销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加强了对费用报销及采购管理;重新聘任了专业的财务总监,成立了内部审计部,并由内审部门不定期对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人员等关键人员的个人银行卡对账单进行检查。

(3)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资金的行为,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已承诺: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相关员工因上述事项将来被相关部门罚款的,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相关的罚款,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认真总结了该项事宜的经验教训,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并承诺将继续巩固和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薪酬福利体系、资金管理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岗位人员配置以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4)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资金的行为,公司相关人员已出具承诺,承诺今后不将个人名下的任何银行账户提供给公司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申请使用公司资金,严格按照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申请费用报销,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经过整改,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上述不规范行为自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2018年12月)不再发生,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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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657号),鉴证结论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泽宇工程淮安分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处以200元罚款(淮地税一简罚(2017)835号),泽宇工程淮安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上述2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未曾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行为未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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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以及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情节较轻,且已及时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资金占用情况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6年至2017年,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为了临时性资金周转,通过供应商以预付账款形式将资金汇出后流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账户的情形。截至2017年1月1日,实际控制人通过上述方式占用资金款项余额为1,954.80万元,2017年1月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增加400.00万元,即报告期初期(截至2017年1月31日)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款项合计2,354.80万元。随着实际控制人规范意识提高及公司内控制度逐步健全,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12月将上述资金占用款2,354.80万元归还公司,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计提利息149.13万元,于2019年12月归还该部分利息。

除上述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该部分资金外,报告期外实际控制人向西沃里借款

400.00万元,公司参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提了利息36.85万元,该笔利息已于2019年12月归还。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西沃里股权转让,且已完全收回股权转让款项,该资金占用随该次股权转让完成而解除。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联方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张 剑2020年1-6月616.476.99623.46-
2019年度-616.47-616.47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应收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联方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张 剑2020年1-6月----
2019年度185.99-185.99-
2018年度185.99--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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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2,404.77536.022,354.80185.99

注:2017年期末余额差异系2017年度处置的子公司西沃里的资金拆借余额。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范措施

发行人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并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以及一系列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规定中对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并禁止关联方对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

同时,为了避免资金占用,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泽宇智能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泽宇智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泽宇智能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泽宇智能资金。

(3)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人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与泽宇智能的关联交易。如果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与泽宇智能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足额赔偿由此给泽宇智能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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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与泽宇智能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本人将立即通知泽宇智能和泽宇智能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关联方资金占用,2019年12月,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事项已清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了整改,制定并执行了有效的相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已建立健全且运行有效。发行人现行内控制度能有效执行,有效避免了再次发生资金占用情形。

五、公司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系由泽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泽宇有限的资产、业务及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继承。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册商标、专利权,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依法行使对该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相关资产独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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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专职的财务人员,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并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是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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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剑以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股东情况
西沃里从事酒类批发业务控股股东张剑持股100%
柜既达从事物流平台开发及运营控股股东张剑持股89%
柜栾国际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控股股东张剑间接控制的企业
恩泽沁源已停止经营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合计持股100%

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相关主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泽宇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泽宇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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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泽宇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泽宇智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持续生效。

本人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本人将立即通知泽宇智能和泽宇智能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剑和夏耿耿,二人为夫妻关系。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张 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夏耿耿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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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和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的兼职情况”。

6、其他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和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和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常州金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夏根兴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常州市武进区焦溪佳佳烟杂货店夏根兴的家庭成员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06年1月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3南通市五星对外经济服务有限公司袁学礼的家庭成员持股6%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4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持股12%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5浙江祥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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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6南通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7上海润地房产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8江苏鼎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9新北区三井久弘贸易商行夏耿耿的家庭成员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0南通市港闸区金如水产经营部王晓丹的家庭成员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1崇川区秀英水产品批发部王晓丹的家庭成员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2北京中电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952)刘学良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13北京中环兴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学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4阜阳中电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刘学良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5北京中电联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刘学良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7、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李国庆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2月12日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泽宇有限财务负责人
2周跃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6月26日担任发行人监事
3韩朝珍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0月14日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4润源宇张剑及其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9月29日注销)
5泓宇惠夏耿耿持股84.8%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19年10月15日注销)
6泽惠沁夏耿耿持股90%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已于2020年5月18日注销)
7南通电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夏耿耿持股8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19年7月18日注销)
8南京斯泰特康科技有限公司泽惠沁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9年8月6日注销)
9源濠元泓宇惠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9日注销)
10南通天元经贸有限公司夏耿耿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19年7月18日注销)
11南通电联技贸中心夏耿耿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于2019年11月15日注销)
12南通中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剑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17年8月4日注销)
13常州富顺金贸易有限公司夏根兴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9月12日注销)
14长沙宝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孔乐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9月10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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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5南通市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公司王晓丹家庭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于2019年6月25日注销)
16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陈蒙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财务总监的企业
17法派集团有限公司陈蒙报告期内曾担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企业
18上海举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国庆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19江苏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李国庆报告期内曾担任财务董事的企业
20南通昌达船舶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国庆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1上海瑞昌船务有限公司李国庆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2上海瑞永船务有限公司李国庆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3上海瑞胤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李国庆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4宿迁众航科技有限公司李国庆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5宿城区宿豪佳电脑经营部李国庆的家庭成员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26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34)程志勇报告期内曾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企业
27中国供销集团乌苏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28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29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30中国供销集团新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31中国供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企业
32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9)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33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袁学礼报告期内曾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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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经常性关联交易泓宇惠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源濠元提供酒类
西沃里采购酒类
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偶发性关联交易张剑资金往来
润源宇购买车辆
张剑、褚玉华及夏金裕收购股权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泓宇惠---104.27
源濠元---0.17
小计---104.45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0.38%

注:西沃里2017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未计算关联交易

2017年,公司与泓宇惠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泓宇惠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向公司采购系统集成服务;与源濠元的交易主要系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西沃里向其销售酒类产品。泓宇惠和源濠元在报告期内逐步停止经营,并于2019年完成注销。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业务合理性,定价公允,未侵害公司股东利益,且各年度交易规模较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大影响。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西沃里37.3785.0822.48-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0.49%0.32%0.12%-

注:西沃里2017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未计算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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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较小,公司向专业从事酒类批发的西沃里采购部分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酒类产品自用。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业务合理性,定价公允,未侵害公司股东利益,且各年度交易规模较小,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分别为178.92万元、

298.62万元、399.42万元和227.12万元,具有合理性。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联方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张 剑2020年1-6月616.476.99623.46-
2019年度-616.47-616.47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应收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联方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张 剑2020年1-6月----
2019年度185.99-185.99-
2018年度185.99--185.99
2017年度2,404.77536.022,354.80185.99

注:2017年期末余额差异系2017年度处置的子公司西沃里的资金拆借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形,公司已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累计计提资金占用费185.99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已结清,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2017年6月,经公司与润源宇协商,润源宇将拥有的两辆车作价2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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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转让给公司,用于公司日常业务外出使用,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价格公允。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泽宇工程100.00%的股权、泽宇设计100.00%股权及转让西沃里80%股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其他应收款润源宇--8.320.838.320.42--
张剑----383.5344.75678.5636.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润源宇---22.64
西沃里1.74--2.94
其他应付款夏金裕---542.75
张剑-616.47--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交易价格与公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形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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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企业正常发展的需要,是合理和真实的,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相互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章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独立董事为3人,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3。公司独立董事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泽宇智能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泽宇智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泽宇智能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泽宇智能资金。

(3)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人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与泽宇智能的关联交易。如果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与泽宇智能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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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足额赔偿由此给泽宇智能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与泽宇智能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本人将立即通知泽宇智能和泽宇智能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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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章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外,还应关注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6,820,609.78163,464,080.6323,382,735.3426,816,800.92
交易性金融资产221,179,739.73315,500,116.16--
应收票据-4,322,500.0050,041,999.9225,353,245.18
应收账款29,482,422.4543,623,344.9071,419,932.2738,777,097.79
应收款项融资5,134,531.9314,960,075.19--
预付款项3,752,958.8021,081,463.525,165,806.512,065,970.36
其他应收款11,697,768.8515,126,164.719,367,092.7315,372,213.92
存货455,856,794.91378,105,954.53195,763,969.54108,909,154.12
其他流动资产14,786,290.0116,779,318.2367,130,269.05166,308,940.19
流动资产合计928,711,116.46972,963,017.87422,271,805.36383,603,422.4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22,002,991.3222,864,106.7723,077,781.7123,967,442.14
在建工程5,177,396.061,537,391.82--
无形资产19,075,766.6819,315,874.72324,570.11479,88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702,667.84785,642.642,127,198.524,638,673.27
其他非流动资产50,891.09-184,411.19-
非流动资产合计47,009,712.9944,503,015.9525,713,961.5329,086,003.63
资产总计975,720,829.451,017,466,033.82447,985,766.89412,689,426.11

(续)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

1-1-171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票据64,863,500.92167,283,288.55-9,225,000.00
应付账款35,832,463.3239,188,085.2071,885,706.4670,631,852.74
预收款项-426,649,132.39101,623,778.8580,645,505.61
合同负债513,352,213.19---
应付职工薪酬4,929,877.327,740,032.627,034,600.445,334,365.01
应交税费5,174,966.9121,310,542.4534,157,224.6717,492,205.70
其他应付款785,295.536,475,073.572,776,482.8030,967,990.42
其中:应付股利---23,838,613.21
其他流动负债1,603,170.26---
流动负债合计626,541,487.45668,646,154.78220,477,793.22214,296,919.4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76,960.96173,180.28--
非流动负债合计176,960.96173,180.28--
负债合计626,718,448.41668,819,335.06220,477,793.22214,296,919.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99,000,000.0099,000,000.0095,410,000.0095,410,000.00
资本公积53,932,839.0548,817,116.8540,155,325.4416,141,403.97
盈余公积13,551,052.6113,551,052.614,927,148.088,292,722.97
未分配利润182,053,460.01186,812,890.6686,531,584.4878,548,379.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8,537,351.67348,181,060.12227,024,058.00198,392,506.63
少数股东权益465,029.37465,638.64483,915.67-
所有者权益合计349,002,381.04348,646,698.76227,507,973.67198,392,506.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975,720,829.451,017,466,033.82447,985,766.89412,689,426.1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36,179,361.40454,643,431.81311,184,187.85273,213,816.32
二、营业总成本109,450,592.98339,148,084.44241,292,555.34209,643,354.80
其中:营业成本76,812,544.69267,699,338.62183,825,677.46165,922,864.84
税金及附加586,672.615,820,216.763,441,025.893,782,440.28
销售费用11,112,347.9625,669,658.5719,795,173.9015,650,418.74
管理费用16,751,394.2928,286,410.8622,752,511.7617,357,838.64

1-1-17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6,852,377.9713,582,848.6811,598,591.328,568,643.57
财务费用-2,664,744.54-1,910,389.05-120,424.99-1,638,851.27
其中:利息费用69,870.3664,059.812,918.13-
利息收入2,990,210.652,819,802.36188,276.841,860,282.23
加:其他收益1,552,735.739,228,994.701,894,604.88669,384.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33,413.003,792,973.893,863,925.21548,165.0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79,739.731,130,116.16--10,735.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53,462.861,721,638.2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72,040.921,895,558.8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19.0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548,119.74131,364,251.3872,978,121.6866,672,834.48
加:营业外收入0.02100,000.156,868.438,970.26
减:营业外支出100,001.61100,090.99225,920.99494,045.6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448,118.15131,364,160.5472,759,069.1266,187,759.07
减:所得税费用6,538,158.0722,477,226.8613,256,145.3111,848,639.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909,960.08108,886,933.6859,502,923.8154,339,119.9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909,960.08108,886,933.6859,502,923.8154,339,119.9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10,569.35108,905,210.7159,509,008.1454,360,835.38
2.少数股东损益-609.27-18,277.03-6,084.33-21,715.4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909,960.08108,886,933.6859,502,923.8154,339,11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910,569.35108,905,210.7159,509,008.1454,360,835.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09.27-18,277.03-6,084.33-21,715.48
八、每股收益:

1-1-17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1.100.620.9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1.100.620.9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8,664,759.08771,793,461.98303,291,137.15224,873,672.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94,214.0215,952,478.0812,336,177.9916,313,136.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458,973.10787,745,940.06315,627,315.14241,186,808.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7,256,244.12221,158,960.26267,915,716.7980,967,267.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354,480.1545,422,543.0637,805,641.1734,203,923.32
支付的各项税费23,654,337.5676,465,189.8927,400,279.4135,944,179.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168,481.4246,160,280.5924,494,185.5724,463,823.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433,543.25389,206,973.80357,615,822.94175,579,19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74,570.15398,538,966.26-41,988,507.8065,607,614.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40,870,000.00812,629,190.00511,100,000.008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63,529.163,792,973.893,863,925.21287,469.7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190,816.3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9,875.09-23,548,01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6,633,529.16818,282,038.98514,963,925.21110,026,301.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73,675.4722,136,167.751,412,451.361,926,928.90
投资支付的现金646,500,000.001,059,999,190.00418,100,000.00225,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0

1-1-17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0,473,675.471,082,135,357.75419,512,451.36230,926,92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159,853.69-263,853,318.7795,451,473.85-120,900,627.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103,000.00490,000.0072,656,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47,088.4415,947,327.3213,538,185.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47,088.4422,550,327.3217,028,185.8072,65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194,209.976,005,575.3752,805,805.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287,959.4216,030,866.8916,198,160.0239,710,199.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482,169.3925,536,442.2669,003,965.3839,710,199.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35,080.95-2,986,114.94-51,975,779.5832,945,800.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50,202.59131,699,532.551,487,186.47-22,347,212.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4,590,733.3622,891,200.8121,404,014.3443,751,227.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340,935.95154,590,733.3622,891,200.8121,404,014.34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泽宇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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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江苏泽宇新森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尚未成立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否[注]

注:公司通过子公司泽宇工程持有西沃里80%的股权,子公司泽宇工程已于2017年12月出售其持有的80%股权,自2017年12月3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四、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及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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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咨询设计、工程施工及运维。

国家对电力信息化的投入是影响发行人未来收入稳定增长的最主要因素。电力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为保持电力行业稳定和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电力行业保持着大规模投资,尽管受宏观经济总体形势影响增幅有所波动,但总体投资规模持续居于高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将持续带动电力建设改造投资的增长。而电力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总投资增加必然带来配套新建信息化系统建设以及存量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随着国家电网电力物联网和南方电网数字化转型建设的全面推开,势必将带动电力信息化投资的快速增长。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材料成本是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变动的最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比80%左右。

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为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销商,除2018年因外部事件影响外,公司各期对其采购额占比均在50%以上。公司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一级经销商”,对主要材料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原材料的采购,降低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

3、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62%、17.36%、

14.44%和23.54%,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及运输快递费占比较高;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占比较高;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占比较高。上述费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仍是影响发行人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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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317.48万元、31,118.42万元、45,464.34万元和13,615.65万元,2017-2019年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26%、40.93%、41.12%和43.59%,处于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非财务指标

随着近几年电力信息化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在电力信息化行业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公司的新签订单金额逐年增长。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新签合同数量分别为581个、872个和1,120个,保证了业绩的持续增长。

五、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经营状况

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按照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的5%确定重要性水平。

七、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参见本节“(二十二)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节“(二十五)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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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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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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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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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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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十二)“长期股权投资”和本节(八)“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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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二十二)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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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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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计入留存收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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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节(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二十二)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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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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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九)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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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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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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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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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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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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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计入当期损益。

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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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九)“公允价值”。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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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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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九)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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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应收款项

(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十)“应收款项”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十)“应收款项”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款项

3、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十)“应收款项”所述的简化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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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4、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十)“应收款项”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余额列前五位或余额占比10%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列前五位或余额占比10%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5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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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年以上100.00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为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处在进行中的未完工项目成本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2017年度-2018年度,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2019年1月1日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1-201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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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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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2017年度-2018年度,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2019年1月1日起,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2017年度-2018年度,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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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2017年度-2018年度,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2019年1月1日起,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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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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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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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1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19-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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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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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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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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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2017-2018年度,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19年1月1日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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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3-5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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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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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十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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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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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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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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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4、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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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收入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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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系统集成业务收入

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2)电力设计业务收入

根据合同条款,在完成约定的相关服务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3)施工及运维收入

对于施工及运维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已完成安装调试或服务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2019年度)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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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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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期未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合同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5)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系统集成业务收入

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2)电力设计业务收入

根据合同条款,在完成约定的相关服务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3)施工及运维收入

对于施工及运维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已完成安装调试或服务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后,同时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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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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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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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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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五)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的减值(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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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2、坏账准备计提(适用于2017-2018年度)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基于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应收款项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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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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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本节“(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1-1-230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382,735.3423,382,735.34-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67,000,000.006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
应收票据50,041,999.92497,694.45-49,544,305.47
应收账款71,419,932.2771,419,932.27-
应收款项融资不适用49,544,305.4749,544,305.47
预付款项5,165,806.515,165,806.51-
其他应收款9,367,092.739,367,092.73-
存货195,763,969.54195,763,969.54-
合同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67,130,269.05130,269.05-67,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422,271,805.36422,271,805.3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
固定资产23,077,781.7123,077,781.71-
无形资产324,570.11324,57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2,127,198.522,127,198.52-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411.19184,411.19-
非流动资产合计25,713,961.5325,713,961.53-
资产总计447,985,766.89447,985,766.89-

1-1-231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3,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
应付账款71,885,706.4671,885,706.46-
预收款项101,623,778.85101,623,778.85-
合同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7,034,600.447,034,600.44-
应交税费34,157,224.6734,157,224.67-
其他应付款2,776,482.802,776,482.80-
流动负债合计220,477,793.22220,477,793.22-
负债合计220,477,793.22220,477,793.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95,410,000.0095,410,000.00-
资本公积40,155,325.4440,155,325.44-
盈余公积4,927,148.084,927,148.08-
未分配利润86,531,584.4886,531,58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7,024,058.00227,024,058.00-
少数股东权益483,915.67483,915.67-
所有者权益合计227,507,973.67227,507,973.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7,985,766.89447,985,766.89-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3,464,080.63163,464,080.63-
交易性金融资产315,500,116.16315,500,116.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4,322,500.004,322,500.00-
应收账款43,623,344.9043,623,344.90-
应收款项融资14,960,075.1914,960,075.19-

1-1-232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付款项21,081,463.5221,081,463.52-
其他应收款15,126,164.7115,126,164.71-
存货378,105,954.53378,105,954.53-
合同资产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16,779,318.2316,779,318.23-
流动资产合计972,963,017.87972,963,017.8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22,864,106.7722,864,106.77-
在建工程1,537,391.821,537,391.82-
无形资产19,315,874.7219,315,87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785,642.64785,642.64-
非流动资产合计44,503,015.9544,503,015.95-
资产总计1,017,466,033.821,017,466,033.82-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付票据167,283,288.55167,283,288.55-
应付账款39,188,085.2039,188,085.20-
预收款项426,649,132.39--426,649,132.39
合同负债不适用425,344,502.19425,344,502.19
应付职工薪酬7,740,032.627,740,032.62-
应交税费21,310,542.4521,310,542.45-
其他应付款6,475,073.576,475,073.57-
其他流动负债-1,304,630.201,304,630.20
流动负债合计668,646,154.78668,646,154.7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73,180.28173,180.28-
非流动负债合计173,180.28173,180.28-
负债合计668,819,335.06668,819,335.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99,000,000.0099,000,000.00-
资本公积48,817,116.8548,817,116.85-
盈余公积13,551,052.6113,551,052.61-

1-1-233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未分配利润186,812,890.66186,812,890.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8,181,060.12348,181,060.12-
少数股东权益465,638.64465,638.64-
所有者权益合计348,646,698.76348,646,698.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17,466,033.821,017,466,033.82-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282,258.329,282,258.3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7,000,000.00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
应收票据49,375,217.47--49,375,217.47
应收账款55,424,756.3055,424,756.30-
应收款项融资不适用49,375,217.4749,375,217.47
预付款项5,130,619.515,130,619.51-
其他应收款16,986,387.9116,986,387.91-
其中:应收股利7,000,000.007,000,000.00-
存货164,868,404.39164,868,404.39-
合同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7,000,000.00--7,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308,067,643.90308,067,643.9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70,111,304.7070,111,304.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

1-1-234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3,511,328.943,511,328.94-
固定资产18,827,561.6818,827,561.68-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0,724.981,620,724.98-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411.19184,411.19-
非流动资产合计94,255,331.4994,255,331.49-
资产总计402,322,975.39402,322,975.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3,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
应付账款89,429,381.2689,429,381.26-
预收款项82,105,763.9882,105,763.98-
合同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2,636,457.202,636,457.20-
应交税费25,630,679.4425,630,679.44-
其他应付款810,074.25810,074.25-
流动负债合计203,612,356.13203,612,356.13-
负债合计203,612,356.13203,612,356.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95,410,000.0095,410,000.00-
资本公积45,410,479.8645,410,479.86-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4,927,148.084,927,148.08-
未分配利润52,962,991.3252,962,99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198,710,619.26198,710,619.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02,322,975.39402,322,975.39-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1-1-235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货币资金160,295,904.82160,295,904.82-
交易性金融资产257,663,487.56257,663,487.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4,322,500.004,322,500.00-
应收账款22,153,053.0622,153,053.06-
应收款项融资14,782,075.1914,782,075.19-
预付款项21,076,463.5221,076,463.52-
其他应收款20,137,377.1520,137,377.15-
其中:应收股利7,000,000.007,000,000.00-
存货321,530,849.84321,530,849.84-
合同资产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16,779,211.0316,779,211.03-
流动资产合计838,740,922.17838,740,922.1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73,844,156.0673,844,156.06-
投资性房地产3,314,389.663,314,389.66-
固定资产19,058,088.8619,058,088.86-
在建工程1,537,391.821,537,391.82-
无形资产18,991,520.8218,991,52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405,013.42405,013.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7,150,560.64117,150,560.64-
资产总计955,891,482.81955,891,482.81-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付票据167,283,288.55167,283,288.55-
应付账款27,193,871.1127,193,871.11-
预收款项377,362,633.63--377,362,633.63
合同负债不适用376,058,003.43376,058,003.43
应付职工薪酬2,589,593.442,589,593.44-

1-1-236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交税费15,435,193.5315,435,193.53-
其他应付款68,661,423.5068,661,423.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流动负债-1,304,630.201,304,630.20
流动负债合计658,526,003.76658,526,003.7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64,023.13164,023.13-
非流动负债合计164,023.13164,023.13-
负债合计658,690,026.89658,690,026.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99,000,000.0099,000,000.00-
资本公积54,072,271.2754,072,271.27-
盈余公积13,551,052.6113,551,052.61-
未分配利润130,578,132.04130,578,132.04-
所有者权益合计297,201,455.92297,201,455.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55,891,482.81955,891,482.81-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信息

(1)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金融资产类别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3,382,735.34摊余成本23,382,735.34
应收款项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30,829,024.92摊余成本81,284,719.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准则要求)49,544,305.47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67,000,000.00
证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类权益工具)67,000,00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

1-1-237

(2)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原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元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23,382,735.34--23,382,735.34
应收款项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130,829,024.9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49,544,305.47--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81,284,719.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154,211,760.26-49,544,305.47-104,667,454.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67,000,000.00-6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67,000,000.00-6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49,544,305.47--

1-1-238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49,544,305.47
证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67,000,000.00---
减:转出至按照要求必须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67,000,00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67,000,000.00-17,455,694.53-49,544,305.47

(3)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单位:元

计量类别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CAS2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CAS22)
应收款项6,157,049.85--6,157,049.85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3%、5%、6%、9%、10%、11%、13%、16%和17%等税率计缴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5元/平米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1-1-239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合并范围内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泽宇智能15%15%15%15%
泽宇设计15%15%15%1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25%25%25%

(二)税收优惠

泽宇有限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3051,有效期为2016年至2018年;泽宇智能于2019年12月5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5456,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内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泽宇设计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4543,有效期为2016年至2018年;2019年12月5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7206,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内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泽宇设计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条件。

九、分部信息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设计业务、系统集成业务、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各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并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都在中国境内,主要客户为

1-1-240

国家电网下属相关单位,全部员工、资产亦集中分布于中国境内。因此管理层将该等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呈列分部信息。

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5656号审计报告附注披露,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48-26.07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7.49916.06187.9817.78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36.02
(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2.10
(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86.399.82
(七)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81.32492.31--
(八)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01-21.91-49.29

1-1-24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九)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086.841.48-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27.891,414.72553.9598.2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13.40245.0690.1029.77
税后非经常性损益614.491,169.65463.8568.52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2.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614.491,169.65463.857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1.0610,890.525,950.905,436.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6.579,720.875,487.055,365.3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内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相对较小,公司不会对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构成依赖。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20年6月30日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
流动比率(倍)1.481.461.921.79
速动比率(倍)0.750.891.03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45%68.91%50.61%51.94%
资产负债率(合并)64.23%65.73%49.22%51.9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47.405.306.71
存货周转率(次)0.180.931.211.8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564.9413,369.357,486.806,851.6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791.0610,890.525,950.905,436.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176.579,720.875,487.055,365.3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3%2.99%3.73%3.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334.03-0.440.6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91.330.02-0.23

1-1-242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20年6月30日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980.580.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980.580.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23.522.382.08
净资产收益率6.1533.5626.9444.12

注: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加回坏账准备)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该处利息费用是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含利息资本化金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相关释义同上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1-1-243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937.5929.2232.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1533.5626.9444.12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281.100.62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220.980.580.93

注: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一致。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3,617.9445,464.3431,118.4227,321.38
营业成本7,681.2526,769.9318,382.5716,592.29
毛利5,936.6818,694.4112,735.8510,729.10
营业利润3,454.8113,136.437,297.816,667.28

1-1-244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3,444.8113,136.427,275.916,618.78
净利润2,791.0010,888.695,950.295,433.9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7,321.38万元、31,118.42万元、45,464.34万元及13,617.94万元,呈明显上升趋势,盈利情况良好。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3,615.6599.98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17.4899.99
其他业务收入2.290.02----3.900.01
合 计13,617.94100.00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21.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系统集成、电力设计和施工及运维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9.90%,主营业务突出。

2017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3.90万元,为西沃里酒类业务的经营收入,2020年1-6月其他业务收入2.29万元,为光伏售电收入。

2、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3,615.6599.98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17.4899.99
系统集成9,666.1570.9935,271.3777.5820,299.6065.2320,138.4173.72
电力设计1,363.8910.023,830.428.433,004.679.662,803.0210.26
施工及运维2,585.6018.996,362.5613.997,814.1525.114,376.0416.02

1-1-245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2.290.02----3.900.01
合 计13,617.94100.00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21.38100.00

随着我国电力信息化快速发展,新技术应用于电力行业拉动新一轮大规模电力信息化投资建设,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对电网运行的效率、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更高的要求,公司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力信息化综合服务商,深耕行业多年,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营销网络和品牌建设,在区域市场树立了良好口碑,并占据市场优势地位,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17-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317.48万元、31,118.42万元和45,464.34万元,增幅分别为

13.91%和46.1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专注于电力信息化建设,提供电力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等产品和服务,其中系统集成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报告期内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20,138.41万元、20,299.60万元、35,271.37万元及9,666.15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73.72%、65.23%、77.58%及70.99%;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较为稳定,2019年大幅增长,从而导致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度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原因如下:

公司所属的电力信息化行业是我国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电网主干电网、配电和农村电网的建设方面重点进行投资,其中信息化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催生了庞大的电力信息化市场需求。并且,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电力信息化专业性和复杂性程度大幅提升,能够从需求出发,提供从规划咨询、总体方案设计到集成运维的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厂商,方能获得市场青睐。

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并且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能够综合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及系统兼容性等因素,合理地选择最佳配置的技术和产品,编制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满足客户项目一站式采购、安装需求。因此,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近年来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除此外,公司加强了人力资源建设以及提高市场营销能力,报告期内

1-1-246

销售订单数量和销售订单规模快速增长。

除系统集成业务外,电力设计、施工及运维作为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相辅相成的重要业务,报告期内收入稳定,其中电力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2,803.02万元、3,004.67万元、3,830.42万元和1,363.89万元,总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公司施工及运维收入分别为4,376.04万元、7,814.15万元、6,362.56万元和2,585.60万元,2019年施工及运维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项目未完工所致。

3、营业收入按地区划分及变动分析

地 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江苏省62.05%67.53%82.04%51.23%
安徽省2.56%21.22%6.86%20.59%
北京市26.16%2.18%4.79%22.41%
广东省4.56%1.86%3.57%1.62%
浙江省2.51%2.74%-0.08%
其他2.15%4.47%2.73%4.07%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注:按照客户注册地址所在地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内,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51.23%、82.04%、67.53%和62.05%,业务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为:

公司注册地及业务发源地均位于江苏省内,成立至今已在省内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区域品牌优势,积极参与了省内多地的电力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及运维,伴随和推动江苏省电力信息化建设产业成长;同时,江苏省电力信息化业务市场规模较大,系统综合排名位居全国省网前列,其电力负荷供应、技术创新、工程质量等多项能力位于国内领先,因此,江苏省也是公司业务拓展核心地区,省内业务是公司持续发展和盈利稳定来源的重要保障。

除省内业务外,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分布在安徽省,主要为公司与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因项目周期原因,报告期公司来自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有所波动。

4、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

1-1-247

单位:万元

季 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224.633,369.667.41%1,507.364.84%1,263.124.62%
第二季度9,393.305,995.8613.19%4,511.8514.50%3,354.5212.28%
第三季度-2,652.865.84%2,676.248.60%1,113.294.07%
第四季度-33,445.9673.57%22,422.9772.06%21,590.4579.02%
合 计13,617.9445,464.34100.00%31,118.42100.00%27,321.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2017年至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79.02%、72.06%和73.57%,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企业,由于电网企业垂直管理的特性,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策、管理流程都有较强的计划性。一般而言,电网企业在项目实施时间安排上,通常为每年前两个季度开始分批逐步开展项目招标和项目启动工作,在第三、四季度组织实施,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在年末进行正式验收。

公司电力信息化建设项目以终验法确认收入,由于系统集成等业务的设计、安装、调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第四季度集中验收项目较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主要在第四季度确认。综上,公司收入季节性特征符合电力行业普遍特点。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7,681.25100.0026,769.93100.0018,382.57100.0016,591.59100.00
其他业务成本------0.700.00
合 计7,681.25100.0026,769.93100.0018,382.57100.0016,592.2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6,592.29万元、18,382.57万元、26,769.93万元和7,681.25万元,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2017年发生0.70万元的其他业务成本,系西沃里酒类业务的成本。

1-1-248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系统集成5,950.2477.4622,596.9284.4113,428.3573.0513,543.4881.63
电力设计490.746.391,522.925.691,247.956.791,047.286.31
施工及运维1,240.2716.152,650.109.903,706.2620.162,000.8412.06
合 计7,681.25100.0026,769.93100.0018,382.57100.0016,591.5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6,591.59万元、18,382.57万元、26,769.93万元和7,681.25万元。其中,系统集成业务营业成本占比较大,各年度占比均在70%-80%左右,报告期内其营业成本分别为13,543.48万元、13,428.35万元、22,596.92万元及5,950.2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81.63%、73.05%、

84.41%及77.46%。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6,219.6380.9721,521.6580.3914,128.3176.8613,179.5679.44
直接人工574.227.481,438.325.371,473.538.021,242.287.49
费用887.4111.553,809.9714.232,780.7315.132,169.7613.08
合 计7,681.25100.0026,769.93100.0018,382.57100.0016,591.5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而增长,分别为16,591.59万元、18,382.57万元、26,769.93万元和7,681.2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外购设备等直接材料、项目施工人员薪酬等直接人工以及员工差旅费、服务采购费等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1)系统集成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构成如下:

1-1-249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676.8895.4120,227.6189.5112,356.7192.0212,437.0991.83
直接人工43.660.73274.461.21127.190.95255.791.89
费用229.713.862,094.859.27944.467.03850.606.28
合 计5,950.24100.0022,596.92100.0013,428.35100.0013,543.4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91.83%、92.02%、89.51%和95.41%,比例较为稳定,主要原因为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中需大量采购信息化设备,该等信息化设备价值较高,采购成本较大。

除直接材料成本外,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中直接人工、费用等成本构成相对稳定,且随业务规模增加有所增长,其中费用占比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报告期公司市场规模的扩大,系统集成项目数量增加及业务地理分布逐渐变广,公司员工人数增加有限,出于成本角度考虑,公司服务采购金额有所增长。

(2)电力设计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人工279.1956.89463.8030.45519.0641.59377.5636.05
费用211.5543.111,059.1269.55728.9058.41669.7263.95
合 计490.74100.001,522.92100.001,247.95100.001,047.2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设计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费用构成,且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较为稳定。公司电力设计业务技术要求含量较高,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为较好完成客户要求按期完成业务订单,会根据订单情况将部分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其他服务方完成,因此报告期公司电力设计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费用占比较大,且随着报告期公司设计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而稳定增长。

1-1-250

(3)施工及运维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42.7543.761,294.0348.831,771.6047.80742.4737.11
直接人工251.3820.27700.0626.42827.2822.32608.9330.43
费用446.1535.97656.0024.751,107.3829.88649.4432.46
合 计1,240.27100.002,650.10100.003,706.26100.002,000.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及运维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主要为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购买的设备、辅助材料等,由于公司工程施工及运维项目一般主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辅助材料,项目的差异化导致各个项目成本结构差异较大,因此报告期公司工程施工及运维主营业务成本有所波动。

(三)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系统集成3,715.9162.6212,674.4567.806,871.2553.956,594.9461.49
电力设计873.1614.712,307.5012.341,756.7213.791,755.7516.37
施工及运维1,345.3322.673,712.4619.864,107.8932.252,375.2122.14
合 计5,934.40100.0018,694.41100.0012,735.85100.0010,725.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0,725.89万元、12,735.85万元、18,694.41万元及5,934.40万元,毛利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增长。系统集成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报告期各期其毛利占比分别为61.49%、53.95%、

67.80%及62.62%。

(四)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3,617.9445,464.3431,118.4227,321.38

1-1-251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成本7,681.2526,769.9318,382.5716,592.29
营业毛利5,936.6818,694.4112,735.8510,729.10
综合毛利率43.59%41.12%40.93%39.2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27%、40.93%、41.12%及43.59%,呈逐年稳步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分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系统集成38.44%35.93%33.85%32.75%
电力设计64.02%60.24%58.47%62.64%
施工及运维52.03%58.35%52.57%54.28%
合 计43.59%41.12%40.93%39.2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26%、40.93%、41.12%及43.59%,总体保持在稳定水平,且略有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较大的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上升导致。各类业务毛利率分析如下:

(1)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核心业务系统集成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2.75%、33.85%、

35.93%及38.44%,呈稳步增长趋势,主要为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中毛利率较高的用户变、超市化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所致。

(2)电力设计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力设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2.64%、58.47%、60.24%及64.02%,总体保持较为稳定,且维持在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原因为电力设计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附加值较高。

(3)施工及运维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施工及运维毛利率分别为54.28%、52.57%、58.35%和

52.03%,总体来看,公司施工及运维毛利率同样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为公

1-1-252

司施工及运维主要围绕电力信息化建设进行,属于技术应用型业务,施工及运维人员多为专业技术人员,员工学历大部分在本科以上,附加值较高。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国电南瑞27.47%28.79%28.74%30.01%
金智科技27.60%25.98%27.90%23.78%
海联讯25.35%22.90%22.61%21.86%
东方电子31.75%34.85%32.37%31.69%
平均值28.04%28.13%27.91%26.84%
发行人43.59%41.12%40.93%39.27%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9.27%,40.93%,41.12%及43.59%,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的电力设计、施工及运维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他板块毛利率相对偏低。系统集成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国电南瑞[注1]45.02%38.97%34.08%41.67%
金智科技[注2]37.49%40.13%40.07%42.64%
海联讯[注3]27.65%21.39%20.93%17.31%
东方电子31.75%34.85%32.37%31.69%
同行业平均35.48%33.84%31.86%33.33%
本公司系统集成38.44%35.93%33.85%32.75%

注1:国电南瑞选取其集成及其他业务比较毛利率;注2:金智科技选取其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及系统、发电厂电气自动化装置及系统和配用电自动化装置及系统业务比较毛利率;注3:海联讯选取其系统集成设备业务比较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应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设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1-1-253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永福股份[注1]50.49%51.85%52.19%55.77%
苏文电能[注2]40.51%49.10%49.87%53.91%
同行业平均45.50%50.48%51.03%54.84%
本公司电力设计64.02%60.24%58.47%62.64%

注1:永福股份选取其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业务毛利率;注2:苏文电能为过会未发行企业,选取其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永福股份、苏文电能均为从事电力行业咨询、设计业务的同行业公司。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设计业务的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为电力设计业务的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发行人所在的南通地区工资水平要低于永福股份和苏文电能所在福州、常州地区的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施工及运维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朗新科技[注]69.59%64.59%55.11%49.74%
本公司施工及运维52.03%58.35%52.57%54.28%

注:朗新科技选取其运营服务/维护服务业务毛利率。

朗新科技的业务中包含电力行业的运维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施工及运维业务毛利率与朗新科技相比差异较小。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111.238.162,566.975.651,979.526.361,565.045.73
管理费用1,675.1412.302,828.646.222,275.257.311,735.786.35
研发费用685.245.031,358.282.991,159.863.73856.863.14
财务费用-266.47-1.96-191.04-0.42-12.04-0.04-163.89-0.60
合 计3,205.1423.546,562.8514.445,402.5917.363,993.8014.6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993.80万元、5,402.59万元、6,562.85万元及3,205.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62%、17.36%、14.44%及23.54%。

1-1-254

2020年1-6月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而期间费用并无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1、销售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31.4338.82706.8027.53680.0934.36648.1341.41
业务招待费340.8630.67650.9725.36434.5821.95347.1822.18
差旅及运输快递费166.9515.02501.0619.52383.2519.36261.9016.73
平台服务费54.644.92274.7810.7016.370.83--
招投标费89.028.01280.2310.92276.2313.95223.9514.31
办公及会务费11.161.0065.692.5648.112.4331.151.99
售后服务费--59.702.3395.644.83--
其他17.181.5527.731.0845.242.2952.733.37
合 计1,111.23100.002,566.97100.001,979.52100.001,565.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565.04万元、1,979.52万元、2,566.97万元及1,111.2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3%、6.36%、5.65%及8.16%。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及运输快递费和招投标费。

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国电南瑞5.16%4.90%5.27%5.28%
金智科技6.87%6.41%6.83%5.61%
海联讯3.69%3.84%3.54%3.85%
东方电子11.56%12.57%11.75%11.23%
平均值6.82%6.93%6.85%6.49%
发行人8.16%5.65%6.36%5.73%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差异较小,与国电南瑞、金智科技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1-1-255

2、管理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07.9930.331,095.5338.73866.5638.09734.9842.34
股份支付511.5730.54614.8821.74455.2520.0138.562.22
中介机构费用297.2917.75318.6111.26151.806.6766.723.84
业务招待费113.816.79229.948.13244.7910.76315.1618.16
差旅及交运费64.303.84176.656.24141.406.21123.207.10
折旧及摊销86.065.14169.475.99172.597.59198.2711.42
办公及会务费38.512.3096.303.40126.625.57106.696.15
保险及修理费4.190.2560.482.1439.891.75103.005.93
房租及物业费34.932.0949.071.7354.752.4127.621.59
其他16.480.9817.720.6321.600.9521.591.24
合 计1,675.14100.002,828.64100.002,275.25100.001,735.7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735.78万元、2,275.25万元、2,828.64万元及1,675.1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35%、7.31%、6.22%及12.3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中介机构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及交运费,上述费用占各年管理费用的70%以上。

公司2018年度的管理费用较2017年增加539.47万,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17年底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使得2018年的股份支付费用增长较多。2019年度的管理费用较2018年增加了553.39万元,一是由于公司支付的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了228.97万元,二是由于股份支付费用与中介机构费用共增加了326.44万元。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八、股份支付”。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1-1-256

名 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国电南瑞2.91%2.51%2.24%1.64%
金智科技5.41%5.97%6.72%4.49%
海联讯13.44%9.70%10.84%9.19%
东方电子7.14%7.43%7.58%7.54%
平均值7.23%6.40%6.85%5.72%
发行人12.30%6.22%7.31%6.35%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35%、7.31%、6.22%及12.30%,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东方电子、金智科技总体上较为接近。

3、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91.0227.88494.3336.39392.2533.82375.7243.85
直接材料383.3255.94676.1749.78577.8649.82295.0634.43
折旧与摊销10.361.5121.051.5521.301.8421.612.52
其他100.5314.67166.7312.28168.4514.52164.4819.20
合 计685.24100.001,358.28100.001,159.86100.00856.86100.00

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56.86万元、1,159.86万元、1,358.28万元及685.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4%、3.73%、2.99%和5.03%。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主要由于公司深耕于电力信息化行业,为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逐步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

4、财务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6.996.410.29-

1-1-257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减:利息收入299.02281.9818.83186.03
手续费25.5684.546.4922.14
合 计-266.47-191.04-12.04-163.89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63.89万元、-12.04万元、-191.04万元和-266.47万元,公司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较少,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较少。2017年利息收入主要为收取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利息,2018至2020年1-6月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存款利息。

(六)其他重要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4.21294.22162.55178.21
教育费附加6.11128.1669.8976.38
地方教育附加4.0782.0245.9450.95
房产税12.6525.2925.2928.91
印花税4.7022.1916.9211.81
残疾人保障金12.2021.2215.0719.88
土地使用税4.098.178.1711.47
其他税金0.650.750.270.63
合 计58.67582.02344.10378.24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78.24万元、344.10万元、582.02万元及58.67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2.75-20.1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3.12128.7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5263.54--

1-1-258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合 计45.35172.16--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267.20189.56
合 计---267.20189.56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重要资产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故其他资产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相关具体分析参见本节“十三、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4、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7.49916.06187.9866.94
个税手续费返还13.80-1.48-
进项税加计扣除3.986.84--
合 计155.27922.90189.4666.94

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南通港闸区财政局股改备案奖励资金100.00---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款20.00-20.0030.00
南通港闸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4.40---
稳岗补贴6.295.260.114.94

1-1-259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19年三年培育计划奖励3.80---
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人才专项补助3.001.002.002.00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专项扶持奖励-633.80105.35-
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百人研发奖励-140.0020.00-
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开工奖励-135.00--
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省级民营企业奖励-1.00--
港闸区商贸局星级楼宇和创新示范企业奖励--40.00-
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区专利专项资金--0.32-
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0.20-
港闸区新兴服务业企业入驻奖励---30.00
合 计137.49916.06187.9866.94

5、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4.82万元、386.39万元、379.30万元及463.34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0.90万元、0.69万元、10.00万元及0.000002万元。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捐赠支出10.0010.0020.0010.00
税收滞纳金--2.5739.40
其他0.000.010.02-
合 计10.0010.0122.5949.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9.40万元、22.59万元、10.01万元及10.00

1-1-260

万元,主要为捐赠支出和税收滞纳金。

8、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645.142,096.251,074.471,377.88
递延所得税费用8.68151.47251.15-193.02
合 计653.822,247.721,325.611,184.86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利润总额逐年增加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614.491,169.65463.857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1.0610,890.525,950.905,436.08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22.02%10.74%7.79%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6.579,720.875,487.055,365.37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参见本节“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行业政策风险、对国家电网依赖的风险、主要供应商集中的风险、存货快速增长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完整的披露。

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和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有重大依赖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1-1-261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公司资产总量变化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92,871.1195.1897,296.3095.6342,227.1894.2638,360.3492.95
非流动资产4,700.974.824,450.304.372,571.405.742,908.607.05
合 计97,572.08100.00101,746.60100.0044,798.58100.0041,268.94100.00

公司资产构成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比均达到90%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定位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致力于为电力企业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及运维等服务,未直接进行生产加工,资本投入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扩大市场规模,设备资产投资较少,因此形成了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结构。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资产是该行业普遍特点,因此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性。

(二)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资产的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8,682.0620.12%16,346.4116.80%2,338.275.54%2,681.686.99%
交易性金融资产22,117.9723.82%31,550.0132.43%----
应收账款2,948.243.17%4,362.334.48%7,141.9916.91%3,877.7110.11%
应收款项融资513.450.55%1,496.011.54%----
应收票据--432.250.44%5,004.2011.85%2,535.326.61%
预付款项375.300.40%2,108.152.17%516.581.22%206.600.54%
其他应收款1,169.781.26%1,512.621.55%936.712.22%1,537.224.01%
存货45,585.6849.08%37,810.6038.86%19,576.4046.36%10,890.9228.39%
其他流动资产1,478.631.59%1,677.931.72%6,713.0315.90%16,630.8943.35%
流动资产合计92,871.11100.00%97,296.30100.00%42,227.18100.00%38,360.34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报

1-1-262

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30,203.49万元、28,627.70万元、87,384.95万元和87,864.3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73%、67.80%、89.81%和94.6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17,334.0992.78%15,459.0794.57%2,289.1297.90%2,140.4079.82%
其他货币资金1,347.977.22%887.345.43%49.152.10%541.2820.1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5.456.02%624.823.82%--276.7510.32%
保函保证金221.591.19%261.591.60%48.232.06%263.619.83%
其他保证金0.930.005%0.920.01%0.920.04%0.920.03%
合 计18,682.06100.00%16,346.41100.00%2,338.27100.00%2,681.68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681.68万元、2,338.27万元、16,346.41万元和18,682.06万元,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度盈利规模快速增长,当期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入金额增长较快。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117.9731,550.01--
其中:理财产品22,117.9731,550.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核算的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各期末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31,550.01万元和22,117.97万元。

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理财产品列报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1-1-263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20/06/302019年度2019/12/312018年度2018/12/312017年度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32.6866.224,009.7185.566,955.8291.593,921.9494.69
1-2年983.8430.55570.6412.18589.947.77118.782.87
2-3年73.492.2879.071.6913.530.1889.932.17
3年以上30.480.9526.980.5835.510.4711.040.27
应收账款 余额3,220.49100.004,686.40100.007,594.81100.004,141.69100.00
坏账准备272.24-324.07-452.82-263.98-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2,948.24-4,362.33-7,141.99-3,877.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141.69万元、7,594.81万元、4,686.40万元和3.220.4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16%、24.41%、

10.31%及23.65%。

(1)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分析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2020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500.23%7.50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212.9999.77%264.748.24%2,948.24
合 计3,220.49100%272.248.45%2,948.24
类 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500.16%7.501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678.9099.84%316.576.77%4,362.33
合 计4,686.40100%324.076.92%4,362.33

1-1-264

类 别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500.10%7.50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7,587.3199.90%445.325.87%7,141.99
合 计7,594.81100%452.825.96%7,141.99
类 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4,141.69100%263.986.37%3,877.71
合 计4,141.69100%263.986.37%3,877.71

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期组合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2,132.6866.38%106.635.00%
一至二年983.8430.62%98.3810.00%
二至三年73.492.29%36.7450.00%
三年以上22.980.72%22.98100.00%
合 计3,212.99100.00%264.748.24%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4,009.7185.70%200.495.00%
一至二年570.6412.20%57.0610.00%
二至三年79.071.69%39.5450.00%
三年以上19.480.42%19.48100.00%

1-1-265

合 计4,678.90100.00%316.576.77%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6,955.8291.68%347.795.00%
一至二年589.947.78%58.9910.00%
二至三年6.030.08%3.0250.00%
三年以上35.510.47%35.51100.00%
合计7,587.31100.00%445.325.87%
项 目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921.9494.69%196.105.00%
一至二年118.782.87%11.8810.00%
二至三年89.932.17%44.9750.00%
三年以上11.040.27%11.04100.00%
合 计4,141.69100.00%263.986.37%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分析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如下所示:

账龄国电南瑞金智科技海联讯东方电子泽宇智能
1年以内5%5%5%1%5%
1-2年10%10%15%5%10%
2-3年50%30%30%15%50%
3-4年80%50%50%50%100%
4-5年90%80%50%5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

注:上述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取自其2019年年度报告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相对较为谨慎。

(2)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 称是否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
2020年6月30日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5.6020.98%

1-1-266

序号名 称是否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
2浙江华云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38.917.42%
3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225.116.99%
4江苏中隆电气有限公司148.004.60%
5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130.004.04%
合 计1,417.6244.03%
2019年12月31日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3.8614.59%
2江苏中隆电气有限公司348.007.43%
3浙江华云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38.915.10%
4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210.924.50%
5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174.303.72%
合 计1,655.9835.34%
2018年12月31日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82.0818.20%
2江苏大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964.7812.70%
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611.068.05%
4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通信技术分公司521.406.87%
5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386.205.09%
合 计3,865.5250.91%
2017年12月31日
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496.4711.99%
2南通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324.267.83%
3江苏省电力工业服务公司282.726.83%
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64.076.38%
5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1.795.84%
合 计1,609.3238.87%

4、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1-1-267

单位:万元

种 类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4,954.432,535.32
商业承兑汇票-455.0052.39-
账面余额小计-455.005,006.822,535.32
减:坏账准备-22.752.62-
账面价值合计-432.255,004.202,535.32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商业承兑汇票较少。2018和2019年末公司对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了2.62万元和22.75万元坏账准备。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期末信用等级高,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513.451,496.01--
账面余额小计513.451,496.01--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合计513.451,496.01--

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1,496.01万元和513.4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及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 龄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74.7099.84%2,103.3899.77%516.58100.00%206.60100.00%
1-2年0.600.16%4.770.23%----
合 计375.30100.00%2,108.15100.00%516.58100.00%206.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向供应商采购经营需要的原材料所支付的货款,与公司年度采购规模相比,公司预付款项金额总体规模较小。2019年

1-1-268

末预付款项金额为2,108.15万元,较上一年增长较快,主要为当年末预付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91.74万元采购款,该供应商为央企下属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与其采购业务持续稳定。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 龄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66.7335.98%1,506.3993.60%623.9056.87%1,383.1283.90%
1-2年795.5461.34%88.995.53%298.7827.24%241.3514.64%
2-3年20.811.60%2.900.18%150.2113.69%12.090.73%
3年以上13.961.08%11.060.69%24.092.20%12.000.73%
账面余额1,297.03100.00%1,609.34100.00%1,096.98100.00%1,648.56100.00%
坏账准备127.25-96.72-160.27-111.34-
账面价值1,169.78-1,512.62-936.71-1,537.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48.56万元、1,096.98万元、1,609.34万元和1,297.03万元,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和备用金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保证金及押金1,223.641,553.07632.17513.93
往来款--383.53678.56
备用金30.783.7638.49428.96
其他42.6052.5142.7927.11
账面余额小计1,297.031,609.341,096.981,648.56
减:坏账准备127.2596.72160.27111.34
合 计1,169.781,512.62936.711,537.2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构成,公司参与各类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时,一般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及按照部分客户销售合同要求,在履行合同时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019年公司保证金及押金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2019年公司购买土地使用

1-1-269

权缴纳了保证金,以及2019年新增合同较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长较快。公司备用金主要用于员工日常出差和项目的临时性采购,往来款主要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往来款项。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0,890.92万元、19,576.40万元、37,810.60万元和45,585.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39%、46.36%、

38.86%和49.08%。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库存通讯硬件产品及辅材,在产品主要为未完工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余额占比
2020/06/30
原材料10,126.4822.21%
在产品35,459.2077.79%
合 计45,585.68100.00%
2019/12/31
原材料8,566.0522.66%
在产品29,244.5477.34%
合 计37,810.60100.00%
2018/12/31
原材料7,975.9240.74%
在产品11,600.4759.26%
合 计19,576.40100.00%
2017/12/31
原材料5,314.9648.80%
在产品5,575.9551.20%
合 计10,890.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增长较快,各期末金额分别为5,575.95万元、11,600.47万元、29,244.54万元和35,459.2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辐射范围逐渐变广,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快速增长,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

1-1-270

工项目数量及金额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未发现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理财产品--6,700.0016,000.00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10.01205.47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1,461.111,677.933.01425.43
预缴企业所得税17.52---
合 计1,478.631,677.936,713.0316,630.89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理财产品列报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为当年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三)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2,200.3046.812,286.4151.382,307.7889.752,396.7482.40
在建工程517.7411.01153.743.45----
无形资产1,907.5840.581,931.5943.4032.461.2647.99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70.271.4978.561.77212.728.27463.8715.95
其他非流动资产5.090.11--18.440.72--
非流动资产合计4,700.97100.004,450.30100.002,571.40100.002,908.60100.00

报告期内主要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如下:

1-1-271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456.172,456.172,456.172,449.47
机器设备206.64206.6447.2024.43
运输设备543.04543.04534.68465.41
电子及其他设备91.6279.8075.7968.43
合 计3,297.473,285.653,113.843,007.74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538.61479.91362.51244.56
机器设备36.9924.9613.797.35
运输设备458.05434.78372.79313.65
电子及其他设备63.5259.5956.9845.43
合 计1,097.17999.24806.06610.99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1,917.561,976.262,093.662,204.91
机器设备169.65181.6833.4017.08
运输设备84.99108.26161.89151.76
电子及其他设备28.1020.2118.8223.00
合 计2,200.302,286.412,307.782,396.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为稳定,分别为2,396.74万元、2,307.78万元、2,286.41万元和2,200.30万元,主要为房屋建筑物。2019年末,公司机器设备金额增长较快,主要是新购了光伏发电资产。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0万元、0万元、153.74万元和517.74万元,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在建工程主要为募投项目累计建设投资。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1-1-272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2,021.982,011.8366.4566.45
累计摊销114.4180.2533.9918.46
账面价值1,907.581,931.5932.4647.99

2019年末无形资产增加主要为当期新购置募投项目用地1,895.20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摊销年限(年)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1,895.201,857.30
2软件预计受益期限3-5126.7850.28
合 计--2,021.981,907.58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坏账准备68.5776.91109.3762.68
预提事项--102.94401.19
未弥补亏损的所得税影响1.701.660.41-
合 计70.2778.56212.72463.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463.87万元、212.72万元、

78.56万元和70.27万元,主要为坏账准备和预提费用。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情况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00.001.36--

1-1-273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6,486.3510.3516,728.3325.01--922.504.30
应付账款3,583.255.723,918.815.867,188.5732.607,063.1932.96
预收款项--42,664.9163.7910,162.3846.098,064.5537.63
合同负债51,335.2281.91------
应付职工薪酬492.990.79774.001.16703.463.19533.442.49
应交税费517.500.832,131.053.193,415.7215.491,749.228.16
其他应付款78.530.13647.510.97277.651.263,096.8014.45
其他流动负债160.320.26------
流动负债合计62,654.1599.9766,864.6299.9722,047.78100.0021,429.69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7.700.0317.32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7.700.0317.320.03----
负债合计62,671.84100.0066,881.93100.0022,047.78100.0021,429.69100.00

公司的负债主要为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金额合计分别为16,050.24万元、17,350.95万元、63,312.05万元和61,404.82万元,占公司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89%、

78.69%、94.66%和97.98%。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新签合同较多,使得当期的预收账款增长较快。

2、主要负债项目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0万元、300.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公司与主要银行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借款逾期情况。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5,627.2711,459.03-922.50
商业承兑汇票859.085,269.30--
合 计6,486.3516,728.33-922.50

1-1-2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922.50万元、0万元、16,728.33万元和6,486.35万元。2019年末,公司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基于资金管理的需要,从2019年开始更多的选择以票据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款项结算。

2019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为5,269.30万元,系公司向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供应商接受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其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477.1897.043,665.8093.546,735.5193.706,989.8398.96
1-2年84.652.36232.355.93417.645.8164.450.91
2-3年1.500.040.750.0230.960.438.900.13
3年以上19.910.5619.910.514.460.06--
合 计3,583.25100.003,918.81100.007,188.57100.007,063.19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7,063.19万元、7,188.57万元、3,918.81万元和3,583.25万元。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下降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从2019年开始,更多的选择以票据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款项结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应付款项占全部应付款项的比例均在90%以上;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为尚未结算的采购款,占比较低。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9,992.7693.749,684.2495.307,651.2194.87
1-2年--2,257.735.29478.144.70412.835.12

1-1-275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3年--414.420.97--0.510.01
合 计--42,664.91100.0010,162.38100.008,064.55100.00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合同负债科目,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收款项51,335.22100.00%------
合 计51,335.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8,064.55万元、10,162.38万元、42,664.91万元和51,335.22万元。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业绩规模快速增长,新签合同及新开工项目增长较快,使得公司按照合同付款约定预收的合同价款大幅增加。公司2019年末预收款项余额的大幅增长与当期存货中在产品余额的大幅增长相匹配。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短期薪酬492.10773.07702.18533.4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0.890.931.28-
辞退福利----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492.99774.00703.46533.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33.44万元、703.46万元、774.00万元和492.99万元,主要系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员工工资、社保、绩效等薪酬费用。

1-1-276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企业所得税356.121,861.141,399.601,442.84
个人所得税10.9664.02656.620.23
增值税89.84158.641,186.74238.16
残疾人保障金33.4121.2215.0719.88
房产税8.2612.156.326.32
城市维护建设税8.985.4085.9820.22
印花税1.742.872.225.07
教育费附加4.062.5435.948.42
土地使用税2.042.042.042.04
地方教育附加2.081.0525.196.03
合 计517.502,131.053,415.721,749.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749.22万元、3,415.72万元、2,131.05万元和517.50万元,应交所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构成。2018年末应交个人所得税主要为公司发放现金分红对应的自然人股东应交个人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股利---2,383.86
押金保证金-4.00--
暂借款-616.47--
应付暂收款64.6218.50261.90156.41
其他13.918.5415.75556.52
合 计78.53647.51277.653,096.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096.80万元、277.65万元、647.51万元和78.53万元。2017年应付股利为2,383.86万元,主要为已宣告尚未支付的现金分红。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里的其他科目金额主要为2017年公司收购泽

1-1-277

宇工程时应付泽宇工程原股东夏金裕的542.75万元股权转让款。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和160.32万元。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合同负债科目,2020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预收的合同价款中对应的增值税。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转销项税160.32---

(9)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少,分别为0万元、0万元、17.32万元和17.70万元,2019和2020年6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公允价值损益变动导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481.461.921.79
速动比率(倍)0.750.891.03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45%68.91%50.61%51.94%
资产负债率(合并)64.23%65.73%49.22%51.93%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564.9413,369.357,486.806,851.69
利息保障倍数(倍)494.032,051.6524,934.46-

1、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93%、49.22%、65.73%和64.23%,资产负债率略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国电南瑞44.97%43.14%43.86%54.01%
金智科技63.11%63.36%65.36%67.78%

1-1-278

公司简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海联讯36.49%40.53%35.71%28.31%
东方电子41.37%43.19%36.35%34.19%
平均值46.49%47.56%45.32%46.07%
发行人64.23%65.73%49.22%51.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较高,主要系公司预收款项较大导致。

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9、1.92、1.46和1.48,速动比率分别为1.28、1.03、0.89和0.7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且流动比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速动比率略低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款项规模较大导致。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规模较大,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国电南瑞1.781.751.831.45
金智科技1.231.221.161.51
海联讯2.622.362.663.31
东方电子2.092.032.372.49
平均值1.931.842.012.19
发行人1.481.461.921.79
速动比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国电南瑞1.491.511.571.22
金智科技1.010.930.941.23
海联讯1.921.872.052.81
东方电子1.491.491.831.96
平均值1.481.451.601.81
发行人0.750.891.031.28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差异较小;公司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款项较高。

1-1-279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47.405.306.71
存货周转率(次)0.180.931.211.8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71、5.30、7.40和3.44,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3、1.21、0.93和0.18,存货周转率逐步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期末存货持续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逐步降低。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反映出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和较高的资产运营效率。

2、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国电南瑞1.363.983.574.450.631.771.762.23
金智科技1.082.852.323.520.761.831.302.14
海联讯0.291.541.562.911.734.872.622.48
东方电子0.741.892.322.231.212.722.522.48
平均值0.872.572.443.281.082.802.052.33
发行人0.180.931.211.833.447.405.306.71

报告期内,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从事的业务均为服务或设计类业务,且各项业务均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因此项目周期较长,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1-1-280

(四)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对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924.32万元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2017年11月,泽宇设计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对2017年11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62.10万元;

2018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对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3,543.00万元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2020年4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9,9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267.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均已派发完毕。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五)现金流量分析

1、现金流量总体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7.4639,853.90-4,198.856,56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15.99-26,385.339,545.15-12,09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3.51-298.61-5,197.583,294.58

1-1-281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5.0213,169.95148.72-2,234.7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34.0915,459.072,289.122,140.40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866.4877,179.3530,329.1122,487.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9.421,595.251,233.621,631.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45.9078,774.5931,562.7324,118.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725.6222,115.9026,791.578,096.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35.454,542.253,780.563,420.39
支付的各项税费2,365.437,646.522,740.033,594.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16.854,616.032,449.422,446.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43.3538,920.7035,761.5817,55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7.4639,853.90-4,198.856,560.76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487.37万元、30,329.11万元、77,179.35万元和21,866.48万元,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力企业,该等客户具有较强的预算管理,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收到相关款项,而收入一般在取得客户终验后进行确认,因此收入相对于回款而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资金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备用金等往来款构成。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096.73万元、26,791.57万元、22,115.90万元和19,725.62万元,其中2017年、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少,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较多,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分别为10,011.62万元、3,086.37万元、16,178.84万元和5,761.44万元。

1-1-282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稳定增长,与公司业务趋势相匹配;2019年度,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增值税缴纳金额增加较多,公司当期新签合同增长较快,相应的开票金额大幅上升;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除员工工资薪酬部分外的期间费用以及公司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3)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433.91万元、5,950.29万元、10,888.69万元及2,791.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60.76万元、-4,198.85万元、39,853.90万元和-3,297.46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主要由存货、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2,791.0010,888.695,950.295,433.91
加:资产减值准备--267.20-189.56
信用减值损失-44.05-172.1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7.93199.22195.07220.09
无形资产摊销15.2127.3015.5312.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4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7.97-113.01-1.0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996.410.2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63.34-379.30-386.39-54.82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30134.16251.15-19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0.3817.32--0.0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775.08-18,234.20-8,685.48-3,686.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47.942,009.40-5,091.97-299.6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516.3245,068.072,614.825,292.72
其他551.57401.52670.632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7.4639,853.90-4,198.856,560.76

1-1-283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6,088.4528,965.21-10,149.141,126.85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8.85万元,主要是因为受“中兴事件”影响,公司当年客户回款相比以前年度较慢,经营性应收项目占款增加较多,同时,公司为了保证材料的稳定供应,加大了对中兴产品的采购力度,使得存货项目占款较多。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7.4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从2019年开始大规模使用票据进行采购价款结算,相应的应付票据于2020年1-6月陆续到期,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增长较多。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4,087.0081,262.9251,110.008,3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6.35379.30386.3928.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19.0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99-2,35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663.3581,828.2051,496.3911,002.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7.372,213.62141.25192.69
投资支付的现金64,650.00105,999.9241,810.0022,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047.37108,213.5441,951.2523,092.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15.99-26,385.339,545.15-12,090.06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90.06万元、9,545.15万元、-26,385.33万元和9,615.99万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理财产品赎回及购买;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17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54.80万元,主要为收回股东资金占用款。

公司作为电力信息化综合服务商,长期资产等资本性支出较少,2019年购

1-1-284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为购买募投用地出让款。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10.3049.007,265.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4.711,594.731,353.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4.712,255.031,702.827,265.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19.42600.565,280.5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28.801,603.091,619.823,971.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48.222,553.646,900.403,971.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3.51-298.61-5,197.583,294.58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增资或设立收到的股东投资款、短期银行借款以及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时缴纳的保证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股东现金分红、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缴纳的保证金以及同一控制下收购支付的款项。

5、未来可预见性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等。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之“(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十五、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或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报告期

1-1-285

内,公司发生的股权收购合并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六、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2020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股份支付

公司于2017年6月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决定以每股1.6元的由员工持股的南通沁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增资1,000.00万元。公司于2017年12月与激励对象签订《合伙协议》和《股权激励确认书》并确认授予公司员工通过沁德投资持有公司6,738,250.00股的股份。经天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9]第0267号及计算,公允价值为每股5.72元。公司将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上述股份支付均以换取服务为目的,股权激励方案约定了6年的服务期,公司按照确定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并在各报告期内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9年1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

1-1-286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以每股1.7元的由实际控制人张剑对本公司增资359.00万元。经天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9]第0275号及计算,公允价值为每股5.65元。公司将超过其原持股比例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上述股份支付均以换取服务为目的,且与张剑签订的承诺函约定了6年的服务期,公司按照确定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并在各报告期内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

根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以及2019年度签订的《合伙协议》和《股权激励确认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决定以每股1.7元向员工转让其通过沁德投资持有公司2,850,000.00股的股份。经天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9]第0275号及计算,公允价值为每股5.65元。公司将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上述股份支付均以换取服务为目的,股权激励方案约定了6年的服务期,公司按照确定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并在各报告期内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

1-1-28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300万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第一年第二年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7,008.3037,008.3017,212.6419,795.66通港闸行审投资备[2020]6号通港闸行审环许[2020]17号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 项目7,325.747,325.745,000.122,325.62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876.122,876.121,572.841,303.28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 计57,210.1657,210.1633,785.6023,424.56--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公司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是一家涵盖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是在加强公司的综合业务服务能力,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1-1-288

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满足智能电网数字化和智慧化的发展要求;“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通过升级OA办公协同系统、ERP金蝶cloud系统和公司网站,开发建设研发项目PLM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打造具有协同、高效、安全、功能丰富等特点的现代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将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内容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对电力能源行业,尤其是发展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的大力支持,满足企业投入研发和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的发展要求。同时,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取得项目建设土地,项目建设和运营主要为场地的常规建设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实施后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1-289

二、项目投资背景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电网业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等主营业务领域积累了相关核心技术和服务经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因此,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经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可行性较高。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相适应

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来看,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97,572.0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57,210.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8.63%,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本次募投项目的选择审慎考虑了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及市场前景,现有生产规模能覆盖新增投资对利润的影响,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实力将得到增强。

从财务状况分析,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利润水平稳定,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还将补充营运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从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来看,公司聚集了一批拥有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了较多核心应用技术和拥有多项专利,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设计和服务能力,有助于公司持续创新和技术升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分析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盈利水平,保持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具备切实的可行性。

1-1-29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加强企业的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在提升业务服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项目拟在已取得的土地上新建大楼,容纳设计、集成、运维及后台技术支撑等业务,实现设计、系统集成及工程运维等业务能力多方面的提升,进一步奠定公司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的核心定位。

项目共包括多个子项目,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序号子项目建设内容
1设计能力提升项目(1)引进高端设计人才,提高设计能力; (2)提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资质等级,提升业务承接能力; (3)补充或更新更为先进的勘察设计软件及硬件仪器设施; (4)3D建模等实验室的建设(含相应的设备仪器及技术人员); (5)建成设计业务中心,提供设计人员办公场地;
2系统集成能力提升项目(1)引进国内外先进检测设备、集成自动化检测系统,进一步提升产品集成能力,提升产品服务水平; (2)建设集成实验室、集成检测车间; (3)搭建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及专家知识库系统; (4)引进高端人才,包括平台/系统开发、平台维护人员、检测人员、设备集成人员等; (5)建设集成业务中心,提供人员办公场地;
3工程施工及运维能力提升项目(1)完成工程施工资质升级; (2)引进工程及运维人才,提高相关能力; (3)搭建工程、运维服务平台及典型故障处理支撑系统; (4)搭建场地存放工程施工运维工器具; (5)建成工程实施运维业务中心,提供人员办公场地;
4技术交流培训基地(1)建设技术交流培训中心,含培训机房、多功能会议厅、多媒体教室等。既可以作为面向外部客户的技术交流培训中心,又可以作为内部培训中心使用; (2)购置多媒体设备; (3)在公司内部筛选人才,建立师资队伍;
5售后服务(1)以总部为中心,升级原有的北京、上海、南京等服务网点,新设广州、杭州、合肥、福州等网点,形成以售后工程实施运维为主的核心服务网络; (2)以租赁的方式取得网点服务场地,并购置专业服务配套设施; (3)外部招聘具备电力信息化等专业背景的专业服务人才; (4)引进或培养市场型技术工程师,提升服务网点二次销售能力。

1-1-291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战略发展要求

2019年全国“两会”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三型两网”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部署。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是落实“三型两网、世界一流”战略目标的核心任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在智能电网的设计、系统集成、工程运维及营销售后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符合电力信息化发展趋势的战略定位,能有效满足泛在电力物联网产业的未来发展需求。

(2)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电力信息化行业是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网络与控制技术、通信技术、软件开发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的行业,行业企业需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并且需要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保障。同时行业客户对上游的智能电网设备(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具有较高的要求,上游厂商的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一系列系统化、规范化的成熟行业标准,并且对厂商实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和资质审查,对产品(服务)实行认证制度。

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在电力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以及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资质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得到有效补充,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更能满足电力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要求。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广阔的市场前景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历年《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度电力建设投资(包含电源及电网投资)完成8,094亿元,国内电力建设投资规模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在此基础上,电网投资的方向也出现结构性调整,投资方向更加注重信息化、智能化的投资建设,并且伴随国家电网在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规划的实施、5G通信等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产品更新换代需求的推动,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

1-1-292

(2)多年的行业积淀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

公司深耕于智能电网领域多年,现有的研发实力、营销能力及丰富的项目经验,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保障。在项目案例方面,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家电网大型项目,众多案例成果为新增项目提供丰富的实施经验。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投资概算及运用计划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7,008.3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 目投资总额(万元)占投资额比例(%)
1工程建设14,790.0039.96
2设备购置6,755.2418.25
3系统开发费用1,720.004.65
4项目实施费用7,700.3620.81
5基本预备费3,096.568.37
6铺底流动资金2,946.147.96
合 计37,008.30100.00

上述投资中系统开发费用主要为支持集成业务而进行的平台系统开发费用,包括应用侧软件开发平台、三维模拟数据流分析测试开发平台、网络安全与监测开发平台等平台的投资;项目实施费用主要为新增人员工资费用及服务网点租金。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情况如下所示:

1)工程建设

本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如下:

序号项 目面积(㎡)建筑成本(万元)装修成本(万元)投资总额(万元)
一、建筑工程
1业务办公大楼
1.1设计业务中心5,250.001,312.501,312.502,625.00

1-1-293

序号项 目面积(㎡)建筑成本(万元)装修成本(万元)投资总额(万元)
1.2集成业务中心2,800.00700.00700.001,400.00
1.3工程及运维业务中心6,050.001,512.501,512.503,025.00
1.4总部营销服务中心3,000.00750.00750.001,500.00
1.5其他行政办公场所3,480.00870.00870.001,740.00
2交流培训基地
2.1多功能交流大厅1,500.00375.00600.00975.00
2.2多功能培训教室1,500.00375.00525.00900.00
2.3一般办公场地450.00112.50112.50225.00
2.4实训室400.00100.00140.00240.00
33D建模实验室200.0050.0070.00120.00
4工器具仓库1,000.00250.00250.00500.00
5集成检测场地2,000.00500.00500.001,000.00
小计27,630.006,907.507,342.5014,250.00
二、服务网点投资
1北京400.00-100.00100.00
2上海400.00-100.00100.00
3广州400.00-100.00100.00
4杭州300.00-60.0060.00
5南京300.00-60.0060.00
6济南200.00-40.0040.00
7福州200.00-40.0040.00
8合肥200.00-40.0040.00
小计2,400.00-540.00540.00
总计30,030.006,907.507,882.5014,790.00

2)项目设备购置情况本项目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设备分类主要设备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一、设计业务
软件三维设计软件1100.00
CAD正版软件200120.00
结构计算软件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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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分类主要设备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造价软件550.00
硬件设备高精密度测距仪3030.00
手持GPS定位仪3015.00
设计规范书220.00
办公设备计算机等440298.00
二、集成业务
硬件设备无线信号测试仪6270.00
信号测试仪222.00
信号接收仪312.00
频谱分析仪1088.00
震动试验箱6120.00
电磁兼容设备1172.24
元器件检测设备913.70
其他电子设备2486.00
办公设备计算机等130247.70
其他设备可调电源系统555.00
交流逆变电源系统1224.00
三、工程及运维业务
软件办公软件15678.00
造价软件220.00
CAD软件2012.00
运维巡检软件10130.00
网管软件20100.00
硬件设备光纤熔接机1680.00
光时域反射仪1648.00
光源、光功率计14028.00
网络测试仪14070.00
2M误码测试仪16160.00
万用表14021.00
安全用具14056.00
电缆接线机1651.20
其他设备456300.60
办公设备计算机等4242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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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分类主要设备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车辆等其他设备工程车等17295.00
四、交流培训
多媒体设备液晶大屏1100.00
投影仪110.00
摄像机24.00
音响系统120.00
实训室设备骨干网大容量传输设备1150.00
智能传输网接入设备3180.00
核心高端数据网设备4200.00
云监测中心平台100100.00
其他126428.00
办公设备计算机等355125.00
五、服务网点
软件CAD软件106.00
道亨计算软件101,000.00
造价软件10100.00
办公软件12060.00
办公设备计算机等400597.60
合 计3,8026,755.24

(2)项目进度安排和实施进展情况

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进度阶段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1Q2Q3Q4
1建设规划及许可
2工程招标
3工程建设
4设备招标
5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6人员招聘及培训
7系统平台技术开发
8试运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论证、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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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上,项目建设期内仅有常规的场地建设装修和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等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运营期主要为设备集成和办公,无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不会造成负面环境影响。

5、项目效益预测

序号财务指标预期值
1项目总投资(万元)37,008.30
2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万元)40,652.01
3达产后年均净利润(万元)8,988.93
4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27.30
5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年)6.09

(二)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建设公司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采购软硬件设备、引进研发技术人才,重点面向智能电网数字化的配置升级、安全监测、数据运营、运检辅助等领域,开展多个前沿性、专业性的课题研究,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满足智能电网数字化和智慧化的发展要求。研发方向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研发内容
智能电力信息安全网络升级开发SDN控制器实现电力信息网络容灾切换,迭代优化网络安全装置,符合电力监控系统新的技术要标准,研究电力控制和信息系统防攻击安全技术。
智能电力通信网络优化升级采购中兴通讯产品构建OTN实验网络,进行通信网络优化、扩容和升级。
智能电网蓄电池在线监测升级在已开发的7个模块功能基础上,补充开发7个新功能模块。
智能电力设备研发研究获得微电网控制的最优解决方案和高可靠性智能控制终端,以及研究形成标准化、小型化、组件化的通用专网通信终端。
智能配电网信息大数据系统研发研发配网检测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管理分析体系,对配电网大数据进行采集、管理和分析。
电力物联网增强现实(AR)系统研发围绕电力物联网基础层、感知层、应用层分别研发平台、连接器和AR系统。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设一座高层次、高水平、现代化智能电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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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将吸引和容纳更多的技术研发人员,充实、完善研发团队,进一步提高团队研发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推动企业长远健康发展。项目实施后,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并开发出新的产品种类,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提升公司在智能电网领域服务水平、延展服务边际、从而提供更高水平的智能电网解决方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包括构建研发组织架构、制定标准化研发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中心的责任关系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投资概算及运用计划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7,325.74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 目投资总额(万元)占投资额比例(%)
1场地建设2,750.0037.54
2设备购置2,028.7627.69
3人员投入1,604.5021.90
4研发经费276.503.77
5基本预备费665.989.09
合 计7,325.74100.00

其中本项目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设备类型应用课题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研发室硬件设备智能电力信息安全网络升级102252.16
电力通信系统优化升级29204.08
智能电网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升级327214.72
智能电力设备研发89592.44
智能配电网信息大数据系统研发57240.16
电力物联网增强现实系统研发56161.12
研发室软件设备智能电力信息安全网络升级2531.50
电力通信系统优化升级15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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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应用课题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智能电网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升级1216.00
智能电力设备研发2211.68
智能配电网信息大数据系统研发1627.30
电力物联网增强现实系统研发3390.10
办公室硬件会议视频系统250.00
电脑9475.20
打印机60.90
投影仪63.00
办公桌椅9428.20
办公室软件微软office949.40
合 计10792,028.76

(2)项目进度安排和实施进展情况

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工程阶段T1T2
Q1Q2Q3Q4Q1Q2Q3Q4
1场地建设
2场地装修
3人员招聘、培训
4软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5软硬件设备调试
6系统开发及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论证、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

(3)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上。项目建设期内仅有常规的场地建设装修、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项目研发等活动,无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5、项目效益预测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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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

(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将通过购买服务器、电脑以及协同办公系统、研发项目PLM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备系统,引进开发工程师、数据分析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公司管理需求,升级OA办公协同系统、ERP金蝶cloud系统和公司网站,开发建设研发项目PLM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打造具有协同、高效、安全、功能丰富等特点的现代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序号信息系统功能模块
1OA办公协同系统信息访问管理、流程管理、文档管理、移动办公、会议管理、邮件管理
2ERP金蝶cloud系统总账管理、报表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资金管理
3公司网站运营托管、关键词排名、新闻媒体报道、百科建设
4研发项目PLM管理系统管理员控制台、文档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任务管理、项目进度监控、参数化产品配置管理、动态模型驱动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事管理、考勤管理、工资管理、培训管理、招聘管理
6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备管理、售后服务、二次销售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立足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其规范和支持了企业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了信息数据支撑,是企业提升经营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已初步建立了OA办公协同系统、ERP金蝶cloud系统、公司网站等信息化系统。而随着现代企业信息化应用进程的深入推进,公司需要在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建设一个更为完善、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是在公司业务模式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实施,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多年积累的开发技术与应用经验具有高度的可借鉴性,将为本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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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具备实施可行性。

4、项目建设方案

(1)投资概算及运用计划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876.12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 目投资总额(万元)占投资额比例(%)
1场地投入303.0010.54
2设备投入1,972.6568.59
3人员投入339.0011.79
4基本预备费261.479.09
合 计2,876.12100.00

本项目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设备分类主要设备设备数量(台/套)金额(万元)
硬件设备服务器14525.70
存储设备44127.40
网络安全设备33258.00
办公设备4543.15
软件设备软件系统5721.80
操作系统1990.20
数据库软件22167.00
网络虚拟化软件621.00
网络版防病毒产品22.40
办公软件202.00
网站升级214.00
合 计2121,972.65

(2)项目进度安排和实施进展情况

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工程阶段T1T2
Q1Q2Q3Q4Q1Q2Q3Q4
1场地建设
2场地装修
3人员招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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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阶段T1T2
Q1Q2Q3Q4Q1Q2Q3Q4
4软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5软硬件设备调试
6系统开发及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论证、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

(3)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上。项目建设期内仅有常规的场地建设装修、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等活动,无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5、项目效益预测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经营中体现。

(四)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93%、49.22%、65.73%和64.23%,资产负债率较高,为保障公司未来因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而不断增加的流动资金需求,减少负债规模和优化财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本次拟投入1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凭借优质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准确的市场定位,公司的行业地位不断提高,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也不断增长。但公司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在总体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上仍处于劣势,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已经很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扩张受到限制。

公司主要面向电力行业智能电网领域,提供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客户对本行业企业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大型的智能电网一体化项目。公司从项目投标、方案设计、采购集成到系统调试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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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款项回收周期较长,需要预先垫付流动资金。伴随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公司未来承接的项目数量将逐步增加,项目规模也将逐步扩大,对营运资金保障需求日趋明显。公司当前业务以华东地区为核心,辐射华北、东北、西北等区域,但受限于资金与规模,全国业务渗透力不足,公司未来计划布局国内各业务区域服务中心,深入开拓当地市场、加快业务服务响应、提高客户合作粘性。公司发展布局的实施需要补充营运资金,尽快突破资金瓶颈,为公司业务拓展进行布局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能够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3、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测算

(1)历史数据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运资金相关的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A)45,464.3431,118.4227,321.38
平均营运资金(B)25,305.5418,555.0313,845.63
营运资金周转率(次)(C=A÷B)1.801.681.97
近三年平均营运资金周转率(次)1.82

注:平均营运资金=(年初营运资金+年末营运资金)/2

(2)收入等相关指标假设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30.00%,复合增长率29.01%。受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未来几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望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根据行业与公司发展的良好趋势,假设以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础,综合行业水平和公司历史增长率水平,未来保持20%的复合增长速度,则2022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78,562.39万元。

(3)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量的测算

假设公司2020年-2022年,公司营运资金周转率与近三年的平均营运资金周转率相同,则未来三年需新增营运资金测算情况如下:

2022年平均营运资金=2022年度预计营业收入÷1.82=43,16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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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需新增营运资金=2022年平均营运资金-2019年平均营运资金=17,860.60万元。根据上述假设及数据测算,未来三年因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需新增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缺口)17,860.60万元,拟从募集资金中使用10,000万元进行补充,剩余部分拟通过银行贷款、利润留存等方式解决。在此特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测算过程仅用于理想情况下估算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不构成发行人、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必要性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必要性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充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顺应行业的技术发展要求,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将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公司业务扩张的管理需求。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运营需要相应的场地和软硬件设备,才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经营,本次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重要前提,新增资产具有必要性。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总额为28,599.65万元,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达产后和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旧、摊销额为2,659.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额(万元)年折旧、摊销(万元)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1,545.241,831.08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4,778.76473.57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275.65355.09
合 计28,599.652,6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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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相对于目前年折旧、摊销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小,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地区范围。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销售收入40,652.01万元,年新增净利润8,988.93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预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充分的科学论证,市场需求较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项目实施后,对于公司的市场拓展、技术水平、服务能力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提高研发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853.7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3.52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大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

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周期上需要一定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因而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将快速增加,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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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来发展与规划

此章节所描述的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条件下,对可预见的将来作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上市后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一)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1、公司短期战略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顺应电力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的行业趋势,以系统研发集成为核心,兼顾电力工程咨询设计与工程施工及运维,重点培育智能电网与“大、云、移、物、智”等前沿新技术相关设备和系统集成,不断提高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加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信息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以提供电力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导向,包含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的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商。

公司坚持“平台创新”,一是技术创新,持续加大力度投入前沿技术领域,占领技术制高点,提升品牌竞争力;二是服务创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结合信息化手段,构建多维度协同设计平台和知识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加客户的黏性;三是管理创新,持续探索项目管理创新、经营管理创新之道,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优化人才机制,重视技术传承与培养,吸引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同时,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智能电网信息化技术产品与服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开发电力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相关的新产品与应用,并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电力企业提供更加灵活、高效、智能的产品与配套服务。公司响应电力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国家电力改革发展的要求,致力于成为智能电网信息化、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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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智慧化建设的一流服务企业。

(二)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

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增长,公司明确了发展思路,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围绕着公司短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如下:

1、技术研发计划

(1)系统集成研发计划

系统集成业务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将软件、硬件等集成组合成具有实用价值及良好性价比的完整系统。在智能电网数字化发展趋势下,公司系统集成将在技术研发上做出相应的战略规划。

1)新一代电力通信系统集成

电力信息行业数字化迅猛发展,电力系统终端信息量井喷式爆发,随之而来的是从终端到承载网至核心网的带宽需求急剧增加。未来公司新一代电力通信系统集成将引进GPON技术作为终端接入网络,以小型化、高带宽、低时延、支持多业务接入等功能的PTN或者OTN组成承载网,以400G甚至更高需求的超高带宽OTN作为核心网,以更加智能化的管控平台为基础,全面支撑新一代电力通信系统集成。

2)新一代电力调度数据集成

电力调度数据网是电力调度生产服务的专用数据网络,是实现各级电力调度中心之间及调度中心与厂站之间实时生产数据传输和交换的基础设施。新一代电力调度系统集成将引进SDN/NVF技术,可以更加方便、智能、可控的实现电力调度,在节约硬件资源的同时,实现数据容灾无缝切换,保障数据安全。同时,新一代电力调度系统集成将引入虚拟增强现实(AR)技术和三维建模技术,使新一代电力调度系统集成更加智能化、直观化和可视化。

3)新一代电力无线专网集成

ITU给5G定义了三大场景,即增强移动带宽(eMBB)、超高可靠低时延通信(uRLLC)和大规模机器类通信(mMTC)。5G移动通信正在逐步走向商业化,而电力行业也正在积极探索5G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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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通信各种场景的应用。

公司5G电力无线专网集成研究主要在变电和配电环节。在变电端,5G应用的主要场景是变电站智能巡检,借助智能机器人代替人工进入变电站内移动作业,可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这类场景需要100Mbps级的大带宽以支撑机器人回传高清视频;在配电端,5G应用的主要场景是配电网的保护与控制,智能配电网微型同步相量测量要求低于10毫秒的超低时延,基于用户响应的负荷控制也要求不超过20毫秒的低时延,这一环节需要管理的连接数基本都在百万级和千万级。4)智能采集终端系统集成为顺应配电侧和用电侧大量电能信息采集、监测、控制、计量等智能终端设备技术创新和升级换代的智能化趋势,公司计划研究的智能采集终端系统集成是将电力终端所采集设备的运行维护状态、实时与非实时业务、管理定位等数据通过新型智能传感器采集,采用LoRa、Zigbee、XPON等多种短距通信技术集中到边缘区域中心,所有采集数据将在统一的区域数据中心平台集中处理,然后将数据加密上传至业务平台。

一方面,公司将在现有运维监测系统终端采集功能的基础上,集成更多通讯和计算功能,使得接入手段更加多样,计算性能更加高效;另一方面,公司将开发新一代TTU、配电LoRa采集传输系统等智能终端设备,逐步掌握智能终端相关的核心集成技术。

5)智能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集成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深入发展,无人值守变电站的普及,对站内设备的巡检、作业安全和系统运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变电站立体巡检系统集成采用电力巡检机器人、高清视频图像采集、辅控系统智能联动以及无人机巡检等多种手段,构建变电站立体智能巡检体系,提升运维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设备状态管控。同时结合三维建模技术、图像智能分析技术以及电力系统大数据预警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实现变电站运维巡检智慧化。

(2)电力工程设计

在电力发展新领域中不断开拓创新,重点关注智能电网与电力物联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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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设立电力规划咨询、电力工程咨询、输变电工程、智能配电网等四个专业服务方向。公司将继续加大设计专业人员和技术投入,壮大现有设计队伍,致力公司总体设计专业设计能力达到江苏省内领先水平,致力于智能配电网专业设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电力规划咨询致力于为各级政府编制电力建设发展规划,提供负荷预测、电源规划、主干电网规划、配电网规划、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电力通信网规划、调度自动化规划、配电自动化规划等技术服务。

2)电力工程咨询为项目投资者提供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和供电方案设计、主干电网与配电网系统研究、项目申请报告、工程造价咨询等电力能源项目前期咨询业务,以及对以上电力项目各类咨询、设计业务的评估、评审工作。

3)输变电工程设计提供交、直流特高压及以下全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及EPC总承包全过程服务,掌握各电压等级智能变电站模块化建设的核心技术以及超高压陆缆、海缆、桥缆、铁塔设计等核心技术,具备高压柔性直流输变电工程设计能力,可提供全数字化设计及移交服务。

4)智能配电网设计提供配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建筑的勘察设计及EPC总承包全过程服务、研发增量配电网、小微电网、主动配电网、储能等技术。

(3)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

1)工程施工随着特高压电网的稳步建设、智能电网的加速发展,智能电网的投资规模、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将对通信网络站点对工程施工工艺提出新挑战。根据国家电网业务发展规划,智能电网系统施工、光通信系统施工、无线通信系统施工、数据安防网络系统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是支撑智能电网系统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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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按照国家电网施工工艺规范、落实国家电网的战略要求,总结电网通信网络等工程施工的管理经验,持续提升电网通信网络等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不断研究探索智能化施工,努力实现在同行业中领先。2)运维业务随着电网智能化不断发展,无论是带宽需求,还是业务种类等方面,智能电网对于设备软硬件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电力通信业务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业务需求量大幅度提升,业务开展区域也实现跨越性发展,对于电力通信网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提出更高的保障要求。公司不仅要对设备的运行状态、组网方式、技术参数有深刻的理解,熟悉各种故障的处理方式,同时要培养大量网优专家,不断提升运维管理能力,将先进的传输技术、网络应用技术及时主动地应用到客户。

2、职能发展计划

(1)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将在现有人力资源基础之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发展需要,继续推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计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深化绩效文化建设,持续优化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与公司共赢发展,增强人才保留能力;广泛招聘各类人才,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视设计技术、新兴业务领域、项目管理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培养。此外,公司成功上市后,可以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

(2)信息化建设计划

基于“协同、集中”的思想,公司将逐步建设一个更为科学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将突破公司人、财、物、信息、流程等资源之间的屏障,使得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之间,公司与外部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之间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协同合作、互动,从而使公司成为一个电子化的内外部协同工作组织,全面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3)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可行的内部控制和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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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司决策的科学性、运行的规范性。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组织架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公司将不断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营造一个组织有效、沟通顺畅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并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从而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4)成本优化计划

公司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调整。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其在成本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营造一种“人人重视成本控制”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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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

1、信息披露的主要流程

(1)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负责组织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提交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②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

③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编制完整的定期报告,并将定期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秘书应将定期报告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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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定期报告提交公司监事会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④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组织对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将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公告,并将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2)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草拟、审核、披露程序: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重大信息的报告事宜。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当天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告知本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本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件的准备、草拟工作,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人报告重大信息,但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先以口头形式报告,再根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的要求补充相关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介绍、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政府批文、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书等。

临时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完成。

①对于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形式披露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形成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后披露相关公告。

②对于非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形式披露的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后方可公开披露:

A、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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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B、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监事审阅,并经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信息披露有关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杨天晨先生地址: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电话:0513-85359899传真:0513-85359800电子信箱:zeyu@zeyu99.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管理的规划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制订<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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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包括现金、股票股利、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其他法律许可的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3、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当年度或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系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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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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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1)公司应当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确定是否必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切实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无重大差异。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其中公司章程中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进行了约定。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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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立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公司应当釆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八、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3,3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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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9,900万股增至13,200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相关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3,300万股,募集资金拟用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论证,具体如下:

1、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就是公司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发展的过程。公司上市成功,可提高市场影响力,强化品牌优势,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人才优势。本次发行成功之后,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将对公司进行关注和监督,推动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短期内,由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出现下滑,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渐产生效益,上述指标将会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也将增强。

综上,公司本次融资均投资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指导方向,有助于改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服务能力水平,完善治理结构,从而增强综合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渐产生效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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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发行人开展该等项目的准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等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均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保持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保证。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积累了相关核心技术和服务经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因此,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经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可行性较高。具体如下:

(1)人员储备

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成员大多来自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电力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领域,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始便注重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包括智能电网调度系统集成技术、电力通讯系统集成技术、电力无线终端传输技术、图像智能分析技术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在电力信息化领域耕耘多年,积累了稳定的优质客户和供应商,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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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家电网大型项目,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诸多客户好评。因此,良好的市场口碑及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市场保障。

(四)发行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设完成,公司业务综合服务能力、项目管理效率、研发技术能力、信息化水平等将有较大提升,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业务水平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业务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大对研发投入,积极拓展市场,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实行成本管理,控制成本费用保持在合理水平,以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将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内部控制节点,优化完善管理要求,全面把控公司系统风险和经营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的相关工作与外部审计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的风险管控,上述措施将有效提升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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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文件中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公司将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并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请参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夏耿耿承诺

(1)自泽宇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泽宇智能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泽宇智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的,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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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泽宇智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泽宇智能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公司股份价格不低于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6)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泽宇智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持股5%以上股东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承诺

(1)自泽宇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泽宇智能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泽宇智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的锁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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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本企业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的,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4)本人/本企业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2年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份价格不低于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泽宇智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终止。

3、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泽宇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沁德投资的合伙份额,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泽宇智能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泽宇智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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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也不由泽宇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的,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进行。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泽宇智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泽宇智能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2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公司股份价格不低于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6)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7)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泽宇智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泽宇智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泽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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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在上市之日后3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股票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及本预案载明的相关主体将启动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按如下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在达到触发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案,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股票回购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果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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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方案,如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本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终止决议后3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回购股份方案。

若公司在上市之日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承诺。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本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1)泽宇智能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2)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若仍满足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的。

本人将在启动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满足后1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泽宇智能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15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稳定股价方案。

本人增持泽宇智能的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每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但如果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如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本人将及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本人通知后3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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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泽宇智能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张剑、夏耿耿、章锐、王晓丹、陈益波、孔乐、陈蒙、杨天晨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仍满足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的,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购买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方案”)。

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泽宇智能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实际取得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累计额的20%,单次购买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但如果公司披露稳定股价方案后3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或可终止实施(以下统称“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如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本人将及时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自收到本人通知后3个交易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不再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泽宇智能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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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或个人的原因外)并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公司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在违反前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措施及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但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提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效益、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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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承诺

①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②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对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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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本公司股票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承诺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泽宇智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泽宇智能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回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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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泽宇智能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承诺:华泰联合证券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上述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律师事务所承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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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补贴。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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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剑、实际控制人张剑和夏耿耿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

(4)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股东夏根兴、褚玉华、沁德投资、沃泽投资承诺

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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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本企业的部分;

(4)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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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如有);

(4)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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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金额预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日期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金额
12020/07/31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江苏泽宇设备采购合同1,664.00

(二)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日期客户名称项目/合同名称合同金额
12020/07/17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35KV-220KV输变电工程设备类)框架协议
22020/04/24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2019年国网通信第二次协议库存包16-江苏中兴设备框架协议
32020/01/15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零星物资电商化采购合作协议(通信设备零配件标段三)框架协议
42019/01/102018年第二批零星物资电商化采购合作协议(通信设备零配件标段一)框架协议
52019/01/102018年第二批零星物资电商化采购合作协议(通信设备零配件标段三)框架协议
62020/09/15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协议库存及二次批招调度类硬件设备采购项目2,104.88
72020/07/17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2020年第二次设备招标采购包45、46、调度包51,932.47
82020/03/31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2019年信息化二次增补批次包33、341,012.62
92020/03/13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信息化四批包11包272,150.37
102020/01/08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信息化设备调度类硬件采购项目1,601.47
112019/12/22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租赁二期无线专网合同7,152.60
122019/11/14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北京许继2019年第三次信息化设备调度类路由器及交换设备采购1,8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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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订日期客户名称项目/合同名称合同金额
132019/11/05北星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信息化二批包32、包35,调度二批包5、包6中兴网络设备采购3,462.70
142019/07/22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无线专网设备租赁项目采购合同C1,538.46
152019/07/08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电力无线专网项目工程实施服务(苏州地区)2,152.01
162019/05/23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电力无线专网设备独立二次项目1,866.27
172019/01/14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无线专网设备租赁项目采购合同C2,579.74

(三)抵押合同

序号签署日期抵押人合同名称抵押权人最高余额(万元)到期日
12019/06/21泽宇智能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1,860.002022/06/20

(四)质押合同

序号签署日期质押人合同名称质押权人金额 (万元)到期日
12020/09/07泽宇智能票据池业务协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闸支行1,932.472021/05/07
22020/06/17保证金质押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分行635.94-

(五)承兑协议

2020年7月20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DP202007201000003443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约定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承兑附件《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所列商业汇票,票面总金额1,133.26万元,到期日期2020年12月20日。

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签署0111100012-2020(承兑协议)00058号《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承兑附件《银行承兑汇票清单》所列汇票,票面总金额3,179.68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9月12日、11月12日、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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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

2019年12月,公司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公司年产21,000台/套监测装置及智能电网综合集成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合同金额8,317.20万元。

2、合作协议

2020年1月,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兴通讯渠道合作伙伴协议书(一级经销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作为其一级经销商销售授权产品和服务,授权产品:数通、视讯、IT、云计算、传输、PON;授权区域:江苏省;授权行业:能源行业。合作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限内,公司承诺完成授权产品销售目标11,500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任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其他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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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上述重要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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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剑夏耿耿章锐
王晓丹袁学礼程志勇
沈聿农
全体监事签名:
赵耀杨贤张晓飞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陈蒙孔乐陈益波
杨天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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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张剑
实际控制人:
张剑夏耿耿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4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梁言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吴韡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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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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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正奇马彧郑豪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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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继佳陈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梁雪冰卢怡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钱幽燕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7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达华刘木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8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继佳陈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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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南通市港闸区中环路27号1-4幢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杨天晨

电话:0513-853598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查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一号楼4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谢明明

电话:025-8338772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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