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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在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项目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4亿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约2.55亿元人民币。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28000平方米(折合约42亩),土地出让价不超过52万元/亩,最终以规划土地部门确认为准。公司拟在该土地上建设厂房,开工总建筑规模不少于70035平方米,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竣工。具体要求以公司与当地人民政府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在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项目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4亿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约2.55亿元人民币。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28000平方米(折合约42亩),土地出让价不超过52万元/亩,最终以规划土地部门确认为准。公司拟在该土地上建设厂房,开工总建筑规模不少于70035平方米,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竣工。具体要求以公司与当地人民政府签署的合同为准。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0-06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住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

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

企业类型:政府机关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四、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土地交易定价,以公司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新建厂房交易定价以公司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土地交易定价,以公司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新建厂房交易定价以公司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并由中山富恒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程序在竞拍成功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竞拍确定的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最终购买金额以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同时拟在该土地上建设厂房,新建厂房交易定价以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并由中山富恒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程序在竞拍成功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竞拍确定的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最终购买金额以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同时拟在该土地上建设厂房,新建厂房交易定价以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为准。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无。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新建厂房是为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与公司目前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是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作出的决策,风险相对可控,但最终招拍
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扩大产能,增加销售收入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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