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美凤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2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监事刘吉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监事刘吉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孙美凤,女,197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5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至2002年12月在坚强机械制品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在东莞三昌柯式印刷厂有限公司任品管总监,2004年11月至 2017年10月任深圳市新华商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微莱(深圳)
公告编号:2020-063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本次监事任命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监事任命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