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对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项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本司董事局
1.4、会议主持人: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
1.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80,683,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 17.069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人数共 6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数为 1,636,300 股,占本司总股份1,058,536,842股的 0.1546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179,046,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58,536,842股的 16.9146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63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 0.1546 %。
本司 15 名董事、 5 名监事、 4 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对本司原签订的《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项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议案:
同意 180,680,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8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6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105%;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1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辛月、封洁英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二0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