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