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变更前:
变更前: | 变更后: |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中文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SHENHUA HOLDINGS CO.,LTD. | 公司英文名称:LIAONING SHENHUA HOLDINGS CO.,LTD. |
注册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邮政编码200002。 |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2层235室,邮政编码110179。 |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简称“申华控股”及股票代码“600653”不变。公司名称变更前以“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做相应修改。
公司拟变更的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变更前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ANGHAI SHENHUA HOLDINGS CO.,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LIAONING SHENHUA HOLDINGS CO.,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宁波路1号,邮政编码200002。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2层235室,邮政编码110179。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建设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得到充分落实体现。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党委委员若干,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同时,按照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建设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得到充分落实体现。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党委委员若干,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同时,按照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018年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019年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