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龙鱼: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0-001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1号)同意注册,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2,159,15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3,349.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4,055.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69,293.81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57905_B02号的《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用途/项目名称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1001190729016344721益海嘉里(茂名)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茂名)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潮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面粉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442980406461兰州新区粮油食品加工基地项目(一期);米、面、油综合加工一期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5万吨/年小麦、4.5万吨/年低温豆粕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457280404027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5万吨/年小麦、4.5万吨/年低温豆粕加工项目; 兰州新区粮油食品加工基地项目(一期)。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02266510907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厂区(面粉三期项目); 益海嘉里(潮州)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青岛)风味油脂有限公司-风味油脂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2166201001000790764000吨/日大豆压榨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98040078801000002034益海嘉里(青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03399500040015535乐清湾港区益海嘉里粮油加工港口综合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玉米深
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2701233129益海嘉里(青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310066661018800328986益海嘉里集团粮油深加工项目; 油脂压榨精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益海嘉里(霸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初加工100万吨小麦制粉项目。
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44279001040015713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厂区(面粉三期项目)
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0810020104003706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5万吨/年小麦、4.5万吨/年低温豆粕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090202012920000602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5万吨/年小麦、4.5万吨/年低温豆粕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168996768270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玉米 深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500501133600000011124000吨/日大豆压榨项目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110272038871面粉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温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39338710601乐清湾港区益海嘉里粮油加工港口综合项目
益海嘉里(昆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531899991013000349915油脂压榨精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益海嘉里(潮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495495182013000051938益海嘉里(潮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495495182013000051862益海嘉里(潮州)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潮州)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495495182013000051786益海嘉里(潮州)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单独或共同视为“甲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益海嘉里(霸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支行100836887402益海嘉里(霸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初加工100万吨小麦制粉项目
益海嘉里(茂名)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498498272013000022588益海嘉里(茂名)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茂名)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498498272013000022664益海嘉里(茂名)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27460001040004914兰州新区粮油食品加工基地项目(一期)
益海嘉里(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104574575273兰州新区粮油食品加工基地项目(一期)
益海嘉里(太原)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04191001040014109益海嘉里集团粮油深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合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39338010401米、面、油综合加工一期项目
益海嘉里(青岛)风味油脂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3803022029200216184益海嘉里(青岛)风味油脂有限公司-风味油脂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青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231242594272益海嘉里(青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
益海嘉里(青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行38140101040067263益海嘉里(青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瑛英、贺星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