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鉴于事件的重大性,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将会议表决方式由通讯表决改成现场会议表决,将会议时间由10月14日上午9:30改成10月15日上午10:00。
2、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召开的地点为凯迪大厦。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守恩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回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一致认为:不申请听证。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