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
委托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0】第2223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超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超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如实反映了超华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超华科技公司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超华科技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阿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辉
中国·北京 2020年10月15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8元。截至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910,844.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689,155.42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3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443899991010003285275 | 310,000,000.00 | 0.00 | 2016年11月21日注销 |
交通银行梅州分行营业部 | 496496185018010054559 | 283,600,000.00 | 0.00 | 2016年11月21日注销 |
合 计 | —— | 593,600,000.00 | 0.00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亦包含2015年4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时未扣除的发行费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11,910,844.58元,其中:发行费用10,000,000.00元人民币已于2015年4月从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443899991010003285275账户支付,1,270,000.00元人民币已于2015年从交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8170018228账户支付,290,844.58元人民币已于2015年从梅州市中行647057752522账户支付,350,000.00元人民币已于2016年4月从交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8170018228账户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168.92
募集资金总额:58,168.9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 205.5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 205.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15年:58, 205.5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状态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 已完成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28,205.59 | 28,205.59 | -- | 28,168.92 | -- | 已完成 |
合计 | 30,000.00 | 30,000.00 | 58,205.59 | 30,000.00 | 30,000.00 | 58,205.59 |
注:本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28,205.59万元中含利息收入36.67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1-6月 |
1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注2 |
注1:“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注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对的经济效益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0 月 15 日
附件1
截至2020年6月30日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总额:58,168.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205.5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205.5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5年:58,205.5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30,000.00 30,000.00 58,205.59 30,000.00 30,000.00 58,205.59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合计 | ||||
备注:本表中“实际投资金额”列均为含利息金额(含利息金额36.67万元) | ||||
附件2: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序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1偿还银行贷款——————————————
2补充流动资金——————————————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止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注2 | |||||||
注1:“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 |||||||
注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