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事宜股票交易自
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美的集团”)分拆其控股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美智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分拆上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本次分拆上市提示性公告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1月28日)至《预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即2020年9月25日)。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分拆的子公司美智光电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本次分拆上市核查范围内人员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美的集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美智光电申报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自查期间,中信证券在二级市场买卖美的集团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股票账户 | 证券简称 | 期初持有股数 | 累计买入 | 累计卖出 | 截至期末持有股数 | 交易时间 |
信用融券股票账户 | 美的集团 | 11,562 | - | - | 11,562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 美的集团 | 14,651,621 | 31,615,874 | 29,092,574 | 17,174,921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 美的集团 | 227,379 | 9,856,132 | 8,792,032 | 1,291,479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中信证券在上述期间买卖美的集团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中信证券在上述自查区间没有泄露本次分拆上市的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美的集团股票,也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除上述相关法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法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二级市场买卖美的集团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关系 | 自查期间 | 累计买入股份(股) | 累计卖出股份(股) | 期末持股情况(股) |
1 | 方洪波 | 美的集团董事长、总裁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 | 20,000,000 | 116,990,492 |
2 | 江鹏 | 美的集团董事会秘书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 | 100,000 | 358,600 |
3 | 李国林 | 美的集团副总裁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306,500 | 291,500 | 265,000 |
4 | 吕玉祥 | 美的集团监事刘敏之配偶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35,000 | - | 35,000 |
5 | 陆剑峰 | 美智光电董事长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 | 120,002 | 846,746 |
6 | 伍泽宽 | 美智光电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19,900 | 101,800 | 243,500 |
7 | 邵洪杰 | 美智光电董事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13,000 | 68,800 | 97,500 |
8 | 郭倩 | 美智光电董事、财务总监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3,000 | 6,900 | 60,100 |
9 | 肖丽 | 美智光电董事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 | 75,000 | 235,000 |
10 | 瞿飞 | 美智光电董事肖丽之配偶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2,200 | 2,300 | - |
11 | 董文涛 | 美智光电董事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200 | 20,200 | - |
12 | 吴德海 | 美智光电监事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14,100 | 14,100 | 210,000 |
13 | 余智敏 | 美智光电监事 | 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 | 100 | 20,800 | 71,500 |
注:美的集团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拟聘任刘敏女士担任美的集团副总裁,任期为其监事职务离任之日(即美的集团股东大会完成增补监事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美的集团监事会拟提名董文涛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就上述买卖美的集团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声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分拆美智光电创业板上市提示性公告披露前六个月至分拆预案披露前一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分拆上市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在上市公司披露分拆美智光电创业板上市提示性公告直至本次分拆上市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上市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除上述相关自然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对本次分拆不构成实质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事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吴仁军 | 陈健健 | ||||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 |||||
洪树勤 | 叶裕加 | 苏琦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