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孟莉莉__________ 李 成__________
曹 蓉 __________ 赵云柯 __________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