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20-090 |
可转债代码:113008 |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
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9
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协议转让给电
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86.727%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26,610.34元。(2)2020年3月20日,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支付搬迁补偿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气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
公司支付搬迁补偿费用2990万元,包含搬迁的固定资产损失、停工损失和
搬迁费用等。(3)2020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
香港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意大利安萨
尔多能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
司将所持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公司(Ansaldo Energia S.p.A)40%股权协议转让
给电气总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燃气轮机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香港商业登记处最终注册商号为准),股权转让价格为3.18亿欧元。(4)2020年9月4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3218.35万元。(5)2020年9月4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1,964.55万元;(6)2020年9月9日,公司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1,567.90万元。
? 本次吸收合并方式实施私有化,尚须获得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及其H股类别股东大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发改委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等有权监管机构的必要审批/备案,存在审批的不确定性风险,亦存在未获批准或告失效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15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集优铭宇”)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优”)签署《合并协议》,公司、集优铭宇及上海集优对外发布联合公告(以下简称“《联合公告》”),集优铭宇拟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对上海集优实施附先决条件的私有化。如本次吸收合并获实施,上海集优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被撤销,集优铭宇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上海集优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员工、合同及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上海集优将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鉴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香港公司”)持有上海集优76,658,400股H股股份,占上海集优总股本的4.44%。本次吸收合并方案中,集团香港公司将就每股H股获发行与其注销价等值的集优铭宇注册资本,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二座 901-903 室总股本:777,963,212港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张杰成立时间:2010年11月8日主营业务: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
包劳务,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集团香港公司总资产为80.96亿港元,净资产为6.14亿港元,2020年1-6月集团香港公司营业收入为0港元,净利润为-5.34万港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香港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海集优成立于2005年9月,并于2006年4月27日在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HK.02345),主营业务为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和服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集优已发行总股本为1,725,943,420股,其中内资股股数为814,291,420股,H股股数为911,652,000股,其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性质 |
1 | 上海电气 | 814,291,420 | 47.18 | 内资股 |
2 |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注1) | 136,089,062 | 7.88 | H股 |
3 | 集团香港公司 | 76,658,400 | 4.44 | H股 |
4 | 其他股东 | 698,904,538 | 40.50 | H股 |
合 计 | 1,725,943,420 | 100.00 | - |
注1: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集优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2019年(经审计) | 2020年1-6月 (未经审计) |
收入 | 8,394,708 | 3,324,390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127,371 | (22,023)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9,644,284 | 9,628,370 |
净资产 | 4,145,726 | 4,070,684 |
(二)本次交易价格
1、本次交易的定价
以《合并协议》约定的相关条件达成或被豁免为前提,集优铭宇吸收合并上海集优时,须分别向上海集优的H股股东和内资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其中:(1)将向上海集优H股股东(除集团香港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外)支付每股H股1.60港元的注销价;
(2)为注销集团香港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H股,集团香港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将就每股H股获发行与
1.60港元等值人民币(汇率按照公司为实施本次合并而对集优铭宇现金增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集优铭宇注册资本;(3)为注销本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内资股,本公司将就每股内资股获发行与1.60港元等值人民币(即等于每股H股的注销价,汇率计算同前述)的集优铭宇注册资本。
2、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作价参考(1)上海集优过往于联交所二级市场的H股历史股价以及过往进行再融资的发行价格;(2)近年来在联交所通
过吸收交易的方式进行的其他私有化和合并的要约定价原则;及(3)本次吸收合并的原因、目的等因素。
3、价值比较
本次交易每股1.60港元的上海集优H股注销价:
(1) 较上海集优H股于《联合公告》发布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即2020年10月9日,以下简称“最后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95港元溢价约68.4%;
(2) 较上海集优H股于2020年10月8日(即上海集优停牌前
一个完整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77港元溢价约107.8%;
(3) 较上海集优H股紧接最后交易日前(包括该日)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每日收市价平均价格每股0.76港元溢价约110.5%;
(4) 较上海集优H股紧接最后交易日前(包括该日)连续六十
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每日收市价平均价格每股0.76港元溢价约110.5%;
(5) 较上海集优经审计综合资产净值每股上海集优H股约2.76
港元折价约42.0%(基于(i)上海集优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载上海集优经审计综合公司拥有人应占资产净值;(ii)于《联合公告》当日共有1,725,943,420股上海集优股份发行在外;及(iii)中国人民银行于《联合公告》发布日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及
(6) 较上海集优未经审计综合资产净值每股上海集优H股约
2.71港元折价约41.0%(基于(i)上海集优2020年中期报告中所载上海集优未经审计综合公司拥有人应占资产净
值;(ii)于《联合公告》当日共有1,725,943,420股上海集优股份发行在外;及(iii) 中国人民银行于《联合公告》发布日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在紧接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前的六个月期间,联交所所报的上海集优H股最高收市价为2020年7月30日的0.96港元及联交所所报的上海集优H股最低收市价为2020年5月28日、2020年5月25日及2020年5月22日的0.53港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况
集优铭宇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通过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上海集优,如本次合并获实施,上海集优的上市地位将被撤销。
根据《合并协议》,集优铭宇拟:(1)向除集团香港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外的上海集优其他H股股东支付现金以注销其持有的上海集优已发行股份;(2)为注销集团香港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H股,集团香港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公司将就每股H股获发行与前述每股H股注销价等值的集优铭宇注册资本;(3)为注销本公司持有的上海集优内资股,本公司将就每股内资股获发行与前述每股H股注销价等值的集优铭宇注册资本。
本次吸并完成后:(1)集优铭宇将成为吸并后的存续实体继续有效存续,上海集优将完成私有化并于联交所退市,并最终完成公司注销;(2)上海集优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人员将由集优铭宇承继;(3)集优铭宇需就上海集优持有的资质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核准/准予备案手续。
(二)本次吸收合并先决条件、生效条件及实施条件
1、《合并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合并协议》的生效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1) 本次吸收合并已获得须适用的发改委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或批准;
(2) 本次吸收合并已获得须适用的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或批准;
(3) 本次吸收合并已获得须适用的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或批准;
(4) 本次吸收合并已获得其他适用的政府批准。
以上先决条件不可获豁免。若先决条件于先决条件最终期限仍未获满足,则《合并协议》不生效,且届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并协议》。
2、《合并协议》的生效条件
以上述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为前提,《合并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已根据上海集优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
定,经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上海集优股东大会的股东特别决议(不少于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
(2)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已根据上海集优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
定,经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上海集优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独立H股股东所持H股所附带表决权75%以上审议通过,且对本次吸收合并事宜投反对票的独立H股股东所附带表决权不多于所有独立H股股东所持H股所附带表决权10%;
(3)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
东审议通过;
(4) 本次吸收合并已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
或批准。上述生效条件均不可获豁免。若生效条件于条件最终期限仍未获满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并协议》。
3、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条件
以《合并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及《合并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将以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豁免为前提:
(1) 集优铭宇未发生任何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
保证或承诺且对本次合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 上海集优未发生任何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
保证或承诺且对本次合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 不存在任何政府、类政府、法律性、法规性等有权监管机
构、法院或其他机构就本次合并作出会导致本次合并无效、不可强制执行或不合法、或限制或禁止本次合并实施或附加任何重大条件或义务的任何命令或决定(但不会对集优铭宇执行本次合并的法律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命令或决定除外);
(4) 未发生会导致本次合并无效、不可强制执行或不合法、或
限制或禁止本次合并的实施的任何事件,或就本次合并对上海集优及其下属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施加任何其他重大条件或义务的任何事件(但不会对集优铭宇执行本次
合并的法律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命令或决定除外);以及
(5) 除因实施本次吸收合并外,上海集优已发行的H股不存在
被撤回上市地位的情形、未收到香港证监会和/或联交所关于撤回或可能撤回上海集优H股在联交所上市地位的任何表示。上海集优有权豁免上述实施条件(1)及集优铭宇有权豁免上述实施条件(2);上述实施条件(3)、(4)、(5)不可获豁免。若上述实施条件于条件最终期限之前未能满足或在适用情况下被豁免,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并协议》。
4、相关条件达成的最终期限
根据《合并协议》,使《合并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均须于2021年1月15日或集优铭宇与上海集优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或之前获达成,而《合并协议》的生效条件及实施条件须于2021年6月3日或集优铭宇与上海集优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或之前获达成或被豁免(如适用)。否则,本次吸收合并将告失效。
(三)异议股东的权利安排
于上海集优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就本次吸收合并相关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并要求上海集优或其他投票赞成本次吸并建议的上海集优的股东(以下简称“同意股东”)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异议股东”)有权根据上海集优公司章程、《合并协议》的约定,向上海集优和/或其同意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有异议的上海集优股份。
若上海集优异议股东行使上述权利,则集优铭宇应当应上海集优和/或该等被要求购买股份的上海集优同意股东的请求,承担上海集
优和/或任何被要求购买股份的上海集优同意股东对上海集优异议股东将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年,上海集优的营商环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困难及挑战,2全球汽车市场特别是欧洲和中国的汽车市场需求疲软;中美贸易关系紧张加剧了不利的贸易环境;中国宏观经济普遍放缓;以及中国对燃煤发电设备的需求持续低迷。在此背景下,上海集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约人民币83.95亿元,相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收入为人民币90.28亿元下降约7.0%,主要原因是紧固件业务收入萎缩,特别是汽车紧固件。 2020年1-6月上海集优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24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25.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2020年上半年对上海集优的主营业务亦造成了干扰,并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给上海集优带来不确定性,作为上海集优的主要目标市场的汽车和航空行业仍然脆弱,易受疫情发展的影响。
自2018年以来,上海集优的H股股价普遍处于下降趋势。此外,上海集优H股的成交量较低,截至本公告刊登前的最后交易日,过去18个月上海集优的H股的日均成交量约为1,107,944股,不足上海集优已发行H股总股数的0.1%。
鉴于上海集优H股的股价表现和低流动性以及处于不确定、困难且具有挑战的营商环境中,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集优从公开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有限,未来有重大改善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上海集优退市可减少维持上海集优在联交所上市的成本和管理资源。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集优铭宇以吸收合并方式对上海集优实施私有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将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化,本次私有化的定价遵循了市场惯例,定价公允,《合并协议》的相关条款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子公司上海集优的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利益。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9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6.727%股权协议转让给电气总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86.727%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26,610.34元。(2)2020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支付搬迁补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气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支付搬迁补偿费用2990万元,包含搬迁的固定资产损失、停工损失和搬迁费用等。(3)2020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将所持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公司(Ansaldo Energia S.p.A)40%股权协议转让给电气总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燃气轮机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香港商业登记处最终注册商号为准),股权转让价格为3.18亿欧元。(4)2020年9月4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3218.35万元。(5)2020年9月4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1,964.55万元;(6)2020年9月9日,公司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天
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将其持有的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21,567.90万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