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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6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9,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中8,508,748股股份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6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29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15年5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

2016年4月1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240,000,000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4月28日实施完毕。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鹿拥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2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17,752股,每股发行价格13.01元,分别向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雄鹰”)、 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 南京三埃工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 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肥雄鹰、武汉博晟、南京三埃100%的股权。同时向厉达、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96,823股,每股发行价格9.13元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7月28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新股56,855,618股在深交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6,855,618股。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237,484,49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34,340,112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7月12日实施完毕。

2017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武汉博晟原股东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95,76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34,244,352股。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36,906股,每股发行价格15.01元,向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厦门积硕100%的股权。同时向厉达、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68,101股,每股发行价格14.86元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新股18,505,007股在深交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2,749,359股。

2019年8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合肥雄鹰、武汉博晟、厦门积硕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13,876,024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38,873,335股。2020年9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厦门积硕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3,343,427股,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35,529,908股。

上述股本变更事宜公司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或核准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35,529,908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6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为首发后限售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中8,508,748股股份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二、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
厉达股份 限售 承诺一、本人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前述锁定期结束之后,本人所应遵守的股份锁定期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三、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认购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限售 承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特作出承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认购的新股。
厉达、厉冉、王茜、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份 限售 承诺1、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 2、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有所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3、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4、对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型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6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9,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1名、法人股东1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厉达98,871,7958,508,7480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359,353359,353359,353
合计99,231,1488,868,101359,353

备注:厉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数量为8,508,748股,高管锁定股数量为90,363,04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8,508,748股解除限售后,将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76,85129.74%-359,353158,917,49829.67%
其中:高管锁定股150,408,75028.09%+8,508,748158,917,49829.67%
首发后限售股8,868,1011.66%-8,868,101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76,253,05770.26%+359,353376,612,41070.33%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376,253,05770.26%+359,353376,612,41070.33%
三、股份总数535,529,908100.00%0535,529,908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认为:

1、赛摩智能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上述赛摩智能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3、赛摩智能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光大证券对赛摩智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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