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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0-11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前,受让方未持有公司股份;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6.2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自然人肖妃英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肖妃英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0年10月14日与汤旭东、孙秀梅、马颜玲、郜萌、岳耀磊、阳文、刘君婷、刘君怡、杨笑虹、黄土生、曾钰成、陈洁、曾水强、曾婷婷、郑子贤、李婷、高凌云、陈民乐、高翔、邵仲佳(以下统称“出让方”)共计20名交易对方签署《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约定,出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24,697,9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6%)以每股1.91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238,173,032.93元。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受让人肖妃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受让人肖妃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6.26%。

序号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肖妃英00124,697,9236.23%
合计00124,697,9236.2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中珠医疗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受让方
姓名肖妃英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824**********16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301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5座8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澳门非永久居留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汤旭东、孙秀梅、马颜玲、郜萌、岳耀磊、阳文、刘君婷、刘君怡、杨笑虹、黄土生、曾钰成、陈洁、曾水强、曾婷婷、郑子贤、李婷、高凌云、陈民乐、高翔、邵仲佳。共计20名。

受让方:肖妃英

2、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款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珠医疗124,697,92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6.26%),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转让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汤旭东7,405,7000.37%
2孙秀梅21,749,3801.09%
3马颜玲1,800,0000.09%
4郜萌3,000,0000.15%
5岳耀磊2,271,1400.11%
6阳文1,394,7000.07%
7刘君婷21,811,8631.09%
8刘君怡1,322,5000.07%
9杨笑虹1,130,3000.06%
10黄土生1,232,8660.06%
11曾钰成6,132,2260.31%
12陈洁7,376,3290.37%
13曾水强2,103,9000.11%
14曾婷婷15,384,6340.77%
15郑子贤5,090,1000.26%
16李婷15,197,1850.76%
17高凌云3,160,0000.16%
18陈民乐2,000,9000.10%
19高翔1,740,0000.09%
20邵仲佳3,394,2000.17%
合计124,697,9236.26%

3、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1.91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8,173,032.93元。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各个出让方相对应股份的转让价款至出让方们分别指定账户。

4、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总价款之日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且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非因出让方原因未能办理的除外),并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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