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0—02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潘建华先生的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潘建华先生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2020年10月20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增补楼东平先生为公司第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0年10月20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 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披露的临 2020-027 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建华,男,1966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08-2007.05历任绍兴县陶里中学教师;绍兴县大和中学校团支部书记、绍兴县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齐贤镇中学教师,绍兴县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马鞍镇中学教导主任;绍兴县马鞍镇中学副校长;绍兴县马鞍成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昌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齐贤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昌镇教管办主任、教育党总支书记;2007.05-2008.01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01-2012.03绍兴县平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2.03-2014.11绍兴县安昌镇党委副书记;2014.11-2017.01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2017.01-2020.09历任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柯桥区会展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
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