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0-009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859,035.09元(不含税)。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159.9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477,357,66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45,821,299.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36,360.76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已经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5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22万吨功能型复合低熔点纤维项目二期 | 43,200.00 | 24,659.22 | 优彩资源 |
2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10,000.00 | 4,931.84 | 优彩资源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22,000.00 | 13,562.57 | |
合计 | 75,200.00 | 43,153.64 |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三、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5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859,035.09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不含税) |
承销保荐费用 | 943,396.22 |
审计验资费用 | 1,300,000.00 |
律师费用 | 1,226,415.09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0 |
发行手续费等 | 389,223.78 |
合计 | 3,859,035.09 |
四、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859,035.09元。”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号),认为优彩资源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优彩资源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优彩资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优彩资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