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6号”《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48,1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4.51元),上述股份已于201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37,329,989.04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1,438,075.9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5日止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设了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与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药设备生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153,917,570.4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账号:608223360、60722336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销户证明。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